前年2月間,真嫌小夢因又犯其他罪而被逮補,警方將小夢當年年少犯下的竊盜案,以及冒用小淑身分應訊的案件,一併移送台中地院少年法庭,法院為釐清真相,以證人身分傳喚小淑出庭應訊,法官詢問她:「明明沒有犯竊盜罪,為什麼被逮捕時沒有跟檢察官說?」小淑表示她當時被嚇到了,且害怕被爸爸罵,因此不敢通知家人,她也很困惑,但根本不敢開口為自己辯護。
法官再問,害她被關5個月的簡易判決書,被告的出生月、日和她都不同,不會覺得奇怪嗎?小淑說,她被抓後有給警察看身分證,但警察都沒有說什麼,就直接把她送到台中女監執行。
被冒名的小淑當庭告訴法官,她不怪罪小夢,還說:「這件事過了就過了,沒有關係,關了就關了。」但法官的天職乃挖掘真相、守護正義,主動建議有原住民身分的小淑,可找地方政府的原民主管機關協助救濟,至於小夢則因行為時未滿14歲,不能以《刑法》追訴處罰,現在又超過21歲,也不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因此裁定不付審理,最終全身而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