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檢署指出,雖然台灣也有「肉鬆乳酪味吐司麵包」類似產品,但不少人因口耳相傳而選擇購買這款來自中國大陸的商品,但含肉產品不得從國外攜帶入境,亦不可透過快遞、郵包輸入,光上個月就攔查到2件違規輸入的「肉鬆乳酪味吐司麵包」,各開罰5萬元。
「別再買了!肉鬆麵包禁止輸入」,防檢署提醒,跟團下單「+1」前,再確認一次產品來源,「含肉的產品若從國外寄給你,最高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0萬以下罰金」,且不只是豬肉,牛、羊、雞、鴨、鵝等肉類都不行;若自行攜帶入境,首次開罰就是20萬、第二次100萬。
另外,防檢署也公布去年在邊境開出的罰單數量就超過5,000張,這5,000多件違規檢疫物中除了豬、牛、雞、鴨等禽畜肉類製品,水果、蔬菜、植株等植物產品更是大宗,「人回來就好別把病蟲害一起帶進來!」並指出違規旅客主要啟程自中國大陸,其次是日本、越南和香港,「從這些地方回國請特別留意,行李多檢查幾次不吃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