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地院一名基層職員C男向本刊投訴,指該地院一名呂姓女法警,只是做了該做的事,反映不照規定辦事的同仁,結果亂搞的沒事,說真話的人卻遭到壓迫,甚至飯碗不保,他看不下去,向本刊投訴。
C說,2022年10月19日,呂女奉命與另一男性法警出差,到雲林監獄提解一名受刑人,男法警拿著文件辦手續,跟認識的人哈拉,留下呂女一人獨自看守這名高壯、有脫逃紀錄的受刑人,這並不符合押解人犯的規定,於是呂女向政風單位反映此事,因為南投地院法警室有三名女性法警,她不希望類似危險、不顧及女法警人身安全的事件再度發生。
沒想到呂女檢舉同仁之後,法警長陳哲偉處處針對她,某夜,呂女值大夜班,坐在值班台看公職考試的書籍,被法警長認為違規,送考績會懲處;呂女不服,暗中蒐證,拍攝到另一名同仁在值夜班時呼呼大睡,評議結果卻說他「未達需懲處地步」,明顯雙重標準,呂女為此事遭法警長咆哮、辱罵,她也蒐證後提告,雙方衝突日益激烈。
法警長甚至在開會時說,檢舉就是不尊重長官,違反行政倫理;對此,C職員表示,呂女向政風反映,是公務員應有的權益與責任,到底哪裡錯了?法警長根本濫權!之後的開會,法警長冷諷熱嘲,說:「與呂XX出差,千萬不要讓她不開心喔」,甚至顛倒黑白:「單獨提解犯人,是一個法警應有的專業素」,但其實違反白紙黑字的作業規定。
類似的集體霸凌、孤立,越來越嚴重,某次法警長對呂女以極不友善的口氣說話,呂只回他:「哼!」法警長卻說她「罵髒話」,另一次,呂女在開會時內急,未經舉手報告從後門溜去廁所,這麼點屁大的事,也被陳哲偉上綱上線,在內部調查上,給呂女扣上「任意妄為,態度傲慢,情緒浮動不穩,恐影響法警室勤務」,要求將她調離南投地院。
前,呂女接獲公文,她今年考績得到公務員罕見的「丁等」,職務岌岌可危。本刊向呂女求證,她表示,主管說她誣告濫控,不聽指揮、破壞紀律,情節重大,但權益受損而提告,不是人民的權益嗎?也沒有哪一條誣告罪成立,怎麼會扣她一定誣告濫訟的帽子?至於說她不聽指揮,上面要她對同仁違規視若無睹,她也是依公務機關的規定向政風室檢舉,向上級反映,呂女說,法警室許多亂象,就像國王光著身子,大家都裝作不知道,只有她說出來,就遭到整個體制的打壓,身心俱疲。
對於C與呂女的指控,南投地院書記官長曾家祥表示,所謂「押解人犯」違規,經調查其實只是交接時的問題,原則上還是兩人押解,這個問題內部討論過了,並沒有因此秋後算帳,且呂女自認「被霸凌」,體制內該申訴,也讓她申訴,至於她與法警長的衝突,經過開會評議,單純就是內部管理問題,不構成霸凌,但也沒有因為她申訴而對其做出處分。
呂女為何今年考績丁等,曾家祥強調,呂女投訴他人種種出包,都是兩年前的事了,與今年考績有何關係?事實上,是因為她告法警長六個案子,檢察官都不起訴,且呂女值勤狀況很糟,考績才會被打丁等,這些都有紀錄在案,若當事人有疑問,可以循體制管道申訴,南投地院會保障她應有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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