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科長林冠蓁表示,此次針對105件飲冰品及8件熟配料,依類別檢驗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檢測項目包括沙門氏菌、腸桿菌科、大腸桿菌、大腸桿菌O157:H7、金黃色葡萄球菌與單核球增多性李斯特菌,複抽結果共有17件產品不符規定。
針對不符規定的飲冰品業者,台北市衛生局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7條及第48條第8款規定,處分製造業者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其中,「樂芳源有限公司(一沐日吉林南京店)」及「茶金有限公司(七盞茶內湖江南店)」因1年內第2次違規,依法加重處分新台幣6萬元。
林冠蓁提醒,飲冰品業者應留意販售場所與盛裝容器的清潔消毒,嚴格管控冰箱儲存溫度;從業人員應定期體檢並注重手部衛生,若有傷口須妥適包紮並配戴不透水手套。
衛生局也呼籲,業者在原料來源方面應確認冰塊或配料供應商的衛生條件並保留進貨紀錄,同時須慎選濾水器及濾芯來源,並定期更換製冰機或飲水機濾心,以確保飲冰品衛生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