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老闆說:「因為幾次賣了餐點卻收不到錢,就讓我很不高興了,後來還有客人當著我的面買了巷弄APP的餐點後說要使用,我表明不收,雙方還因此大吵一架,最後客人在我的臉書官網打負評。加入巷弄APP不但沒讓我增加營收,反而增加糾紛、多了負評,原來業務說會增加店家的知名度是這樣來的。」
麵店吳老闆告訴本刊,巷弄專找銅板美食店家,因為大型連鎖餐廳通常會有法務配合,簽約條文都會仔細推敲,但小本經營業者,本身不熟悉法律面,往往就上當吃虧。
吳老闆回憶當時,APP業務趁著中午他最忙的時候來找他簽約,他想說打著遠傳名號,應該不至於騙人,於是拿著店裡的印章直接給業務蓋章根本沒空去看條款,沒想到當有1家4口人拿著在巷弄APP買的餐點消費,他才驚覺一毛錢都收不到。
他為此還與巷弄業務大吵一架。吳老闆氣憤說,不景氣的狀況下,小本經營的店家已經都在苦撐,還再被APP多一層剝削,生意根本做不下去,他為了捍衛店家權益,已經串聯其他業者,打算向巷弄APP業者提告,不想再繼續淌渾水了。
回應 遠時數位科技:若生意好可提分潤制
遠時數位科技公關總監吳苑如表示,雖然合約載明要求店家每天提供價值600元的食材做為廣告交換,但如果APP沒有導人進去的功效,店家也不用付出任何成本。加上廣告需要成本,包括在臉書宣傳,幫店家在APP寫文案,並請專業人員拍照於平台上架,至於成效如何見人見智。她說,如果店家生意好,也可向APP提出分潤制。有關解約罰金,則是希望能夠藉由穩定合作關係,避免損及消費者權益,創造雙贏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