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店家們發現,原本期待的網路曝光根本是零,上遍遠傳的相關網站,都沒看到自己店面報導,只有在APP平台內,看到業者用5折售價把自己店家的餐點賣給消費者,大作無本生意,但這些售出的餐點,店家卻不能抽成,算一算1年至少得賠上216,000元的營業額,想要解約,還需賠償10,000元的違約金,讓店家們極為光火。
在夜市賣滷味的業者許先生氣憤地說:「巷弄APP將他價值100元的滷味只賣50元,有一次來了5位客人,用5張餐券拿走我500元好大一包滷味,我卻沒收到半毛錢,原本想透過APP吸引顧客來,用100元可能換來多買好幾百的滷味,但客人都只肯用低價買餐券換食物,不願用原價再多買,1個月下來,增加的是成本,卻沒因此增加收入。」
許先生私下透露,店家們因為不堪虧損,後來再有持巷弄APP餐券的客人來購買時,他則祭出好康優惠,要求客人先退掉購買的APP,再讓顧客同樣花50元,他一樣提供等值100元的滷味,客人沒多花錢,滷味攤卻能收到50元,這樣才不會讓錢都被APP平台賺走。
回應 遠時數位科技:若生意好可提分潤制
遠時數位科技公關總監吳苑如表示,雖然合約載明要求店家每天提供價值600元的食材做為廣告交換,但如果APP沒有導人進去的功效,店家也不用付出任何成本。加上廣告需要成本,包括在臉書宣傳,幫店家在APP寫文案,並請專業人員拍照於平台上架,至於成效如何見人見智。她說,如果店家生意好,也可向APP提出分潤制。有關解約罰金,則是希望能夠藉由穩定合作關係,避免損及消費者權益,創造雙贏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