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審理王永慶1億1千萬元遺產案,日前收到三房妻子李寶珠子女王瑞華等人透過律師提出法院公證文件及人證,要證明李寶珠是王永慶的合法配偶。律師遞狀指出,李寶珠1957年嫁入王家,當時參加婚宴的有她叔叔、姑姑及友人,足證李是王的合法妻子。
儀式婚與舊照 宣示地位
知情人士透露,李寶珠是在1957年8月與王永慶在台北市舉行婚宴,當時是「儀式婚」,只要有公開儀式及2名證人,不必向戶政單位登記,也算合法婚姻,當天席開二桌宴請親友,其中與會的友人江玉、李却還以書面公證,向法院證明有參與王永慶與李寶珠的婚宴。李寶珠認為,她嫁入王家後,王永慶的生活多由她照顧,2008年王赴美過世,當時也是由她陪同照料,一切皆可證明她是王永慶的合法配偶,有權參與分產。
二房楊嬌子女王文洋、王貴雲等人得知後也緊急遞狀,提出證據說明母親楊嬌才更有資格成為王永慶的合法配偶。王家友人透露,二房楊嬌與大房王月蘭感情很好,二人共同照顧王永慶及婆婆王詹樣,本刊並取得王家多幀老照片,其中一張是在1993年台塑集團運動會上拍攝,有楊嬌和王月蘭以及王文洋和王雪紅兄妹的合影,當時仍是兒童的王思涵及王泉仁也一起入鏡,看得出眾人的感情相當融洽。
另外一張,是約35年前王永慶在家中與妻子王月蘭、二房楊嬌及三房李寶珠等家人的合照,當時王文洋的女兒王思涵剛出生,由妻子陳靜文抱在懷中;還有一張約30多年前,王永慶的大房王月蘭、二房楊嬌及王文洋妻子陳靜文抱著王思涵,與王永慶母親王詹樣吃飯後合影。另有楊嬌在王家照顧王永慶母親王詹樣的照片,足可證明大房與二房在王永慶台北市錦州街家中,共同照顧婆婆王詹樣,照片必要時也將交給法院,證明楊嬌對王家的貢獻。
王永在證明書 二房王牌
此外,王文洋防禦三房李寶珠配偶權法律戰,手握另一張王牌,即王永慶的弟弟王永在生前經過公證程序寫下的證明書,認定楊嬌是王永慶的合法配偶,承認她是大嫂,雖然王永在已於2014年過世,但這文件已經法院公證,仍具有效力。
這讓法院相當傷腦筋,雖然我國《民法》是一夫一妻制,但在1985年修法前,重婚的規定是「得」撤銷,非現有的「應」撤銷,王永慶與二、三房楊嬌、李寶珠的婚姻至今未被撤銷,若適用修法前的《民法》,與王永慶的元配王月蘭一樣是合法配偶,如此一來,王永慶恐成法院認證合法的一夫三妻,三名妻子皆可先參與分配王永慶一半的遺產,其餘一半課稅後再由妻子及子女均分。
因6千億利益 再掀戰火
王永慶過世後,王家向國稅局申報遺產稅,僅提列595億餘元,當時法院看到3名妻子依舊的《民法》規定皆有分配權,勸喻雙方和解,最後大房王月蘭與二房楊嬌、三房李寶珠與子女間以家族協議的方式和解,將500多億元分配完畢,但對於3名妻子是否為合法配偶並未有法院終局認證,所以當二房長子王文洋事後在台、美等地打官司追查父親海外達6千億元的資產時,紛爭便又再起。
外界原本以為爭奪王永慶遺產的戰場都在海外,沒想到台灣還有一筆1.1億元的遺產,雖然這一億餘元的遺產僅是王永慶財產的極小部分,但背後牽動著海外6千億元遺產的分配方式,一旦3名妻子合法配偶地位被法院認定,不僅1億元中的一半先由3名妻子分得,海外6千億元只要確認是遺產也一樣要先由3名妻子獲取,包括台塑美國公司市值高達新台幣1千億元以上的股權歸誰掌控,也將產生影響。
知情人士說,最後就算美國法院判定這1千億的股權是王永慶遺產,李寶珠仍擁有1/6的分配權,不至於會有過半股權落入王文洋手中,這對原本取得王月蘭授權占用分配遺產優勢的王文洋,衝擊最大。
因為王文洋先前在美國追查遺產,已取得美國法院重新受理,包括王永慶生前在美國及百慕達等地設立的Grand View、New Mighty等5大海外信託基金,至今累積資產逾6千億元,王文洋目前在美國等地打官司追查,若能證明5大基金是王永慶個人財產,依原先的遺產分配方式,王文洋至少可取得3千億元的資產控制權。
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上訴法院今年3月首認定,台塑集團在王永慶生前,用他的財產在美國成立NEW MIGHTY U.S. TRUST(新威力信託),可能涉及「隱匿及逃避法律責任」,正對此審理中,但若三房李寶珠在台灣的這筆一億多元新發現遺產中,被法院認定有權參與分配遺產,等於取得破口,可以進入6千億元海外資產分配名單,她個人至少可從中拿走750億元,全案涉及千億元利益,預料將會在法庭上有一番激烈攻防。
北院法官對於此一狀況當然有一定了解,所以才會認為雙方的最新法律動作相當棘手,希望二、三房子女先坐下來談,但6月開過第二次庭之後,至今未決定何時再開庭,王永慶的遺產也因李寶珠方面提出反制動作再掀戰火。
三娘說法遭駁 互爭資格
王文洋方面則反駁說,王永慶2008年過世後,大房王月蘭因沒有生育子女,已把王永慶遺產的權利,委請王文洋處理。有關王永慶國內的遺產500多億元,儘管依法二房妻子與三房妻子都沒有權參與分家產,但當時仍在世的大媽王月蘭很慷慨,經協議後,以贈與方式,將自己分得的王永慶財產,拿出一部分送給二房楊嬌及三房李寶珠,王文洋認為,當時的協議就僅限定在那500多億元;至於後來發現的,不管是台灣渣打銀行的1億餘元或海外的6千億元,都仍應由王文洋依據當初家族協議精神,決定該分給李寶珠多少。
王文洋方面認為,我國《民法》是一夫一妻制,父親王永慶生前身分證的配偶欄上只有一個名字「王月蘭」,王文洋與姊姊王貴雲認為,如果李寶珠這一方的說法成立,自己的母親楊嬌,比三房李寶珠更早跟王永慶在一起,1947年楊嬌就嫁入王家,也一樣有公開儀式及2個以上證人。李寶珠到王家前,王永慶的生活也都是由楊嬌負責照顧,楊嬌比李寶珠更有資格被視為王永慶的合法配偶。
本刊調查,王永慶因為與李寶珠相戀,意外讓二房楊嬌與大房王月蘭的感情更加親密。李寶珠進到王家,一開始在王永慶的控制下,3個妻子相處還算不錯,李寶珠也曾與婆婆王詹樣合影,後來李寶珠開始主導如何照顧婆婆,王永慶帶著母親及李寶珠搬離錦州街的家,住進台塑大樓,二房楊嬌與大房王月蘭互動更加密切。
1975年,當年51歲的楊嬌帶著9歲半的王文祥前往美國,從此不再回台,王永慶曾到美國3次勸楊嬌回台灣,但她還是選擇留在美國,楊嬌還一度說:「台灣對我來說太擠了,會成為別人的負擔。」雖有親友替她打抱不平,但她都說,在美國她有進步的空間,也看到自己的價值,很感謝上帝。2008年王永慶過世,楊嬌回台送丈夫時曾說,丈夫只是暫時離開,他們還要在天堂相見,後來楊嬌於2011年在林口長庚醫院過世。
楊嬌的子女王貴雲、王文洋認為,父親王永慶娶了大媽王月蘭後,因沒有子女,明媒正娶他們的母親楊嬌,當時父親開的木材行剛起步,每天有大批工人在家裡吃飯,媽媽楊嬌每天4點起床,早晚準備40人份的飯菜,後來王永慶事業成功,帶客戶到家裡應酬,也是由楊嬌下廚,她為求食材新鮮及避免買太多浪費錢,一天都要上菜市場買菜3次以上,王文洋這一方認為,楊嬌絕對有資格當王家的女主人。
兩造公證文件 攻防激烈
知情人士指出,楊嬌不僅照顧王永慶及婆婆王詹樣,當時王永慶的弟弟王永在也在高雄拚事業,常把2個小孩王文淵、王文潮交給楊嬌照顧,現在的台塑大當家、台塑總裁王文淵,小時候吃了不少楊嬌煮的飯,楊嬌也常常幫侄子們洗澡、洗衣服,王永在也因此對「大嫂」楊嬌很尊敬,生前就預想到將來「大嫂」有可能遇到的問題,因此特別寫了證明書,承認楊嬌在王家的女主人地位。
只是王永在的證明書,及雙方提供的公證文件及握有的照片,是否會成為本案的關鍵證據,進而牽動遺產分配,仍有待法院最後審理才能分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