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現場】鐵飯碗生鏽 公務員工時戰爭開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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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高雄市消防員徐國堯等人爭取加班費,揭開公務員工時戰爭序幕。
2012年高雄市消防員徐國堯等人爭取加班費,揭開公務員工時戰爭序幕。
今年中,彰化地檢署的法警們發起集體爭取加班費的運動,紛紛向各主管機關上簽要求加班費,卻遭拒絕,轉而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起復審。11月5日保訓會做出裁決,要求檢察系統應核實給予加班補償,讓基層公務員的工資戰爭再下一城。
這樁法警爭取加班費的案件,是近年公務員工資戰爭炙烈的高峰點,自2012年消防員爭取加班費點燃引線,基層公務員加班爆肝,卻沒能得到相應的報酬,終引發集體不滿,紛紛走上訴訟之路。
但爭取加班費的背後,更潛藏公門內人力、資源與勤務分配不均的大問題,當人力無法負荷累加的沉重業務,行政機器恐將有出錯的一日。
11月5日,收到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對法警爭取加班費的決議後,懸心多時的陳照中才鬆口氣,「有種沉冤得雪的感覺,能被看見、被理解。權力機關也認同這是不公義的。」群組裡眾人也興奮地七嘴八舌道賀,「天佑法警」「爽噯」。
今年七月,擔任法警15年的陳照中先是白天出差,回辦公室後協助檢察官專案開庭到深夜12點,之後累得趴在辦公室睡了。隔天起床繼續上班,到了傍晚戒護開庭時他突然感覺胸悶、發燒和喘不過氣。
那陣子他正在響應法警集體申請加班費的運動,號召地檢署的同事們上簽加班費,23個同僚裡,1/3都加入。
陳照中感覺身體不適後,他想著隔天還得連續值班2日,在辦公室待上一整天,便趕緊請檢察官派其他人支援,讓他回家休息。
連續工作2、30個小時,是不少法警的工作常態,以陳照中工作的彰化地檢署為例,過去一個法警可能週末值班一整天,週一早上8點上班,到了傍晚遇上協助專案而加班到凌晨;隔天早上8點繼續工作,當天又遇到夜間輪值,值班後再接著一個全天白日的工時,連續3天僅休息幾個小時。
法警除了需在日間開庭時值勤,深夜還得安撫犯人、監看電子腳鐐,值班卻不被視為工時。
加班、值班算一算,陳照中每月工時高達270小時,家住台中通勤往來的他,有時下班開車都感到恍神,家裡兩個孩子也會追問媽媽,「爸爸今天不回來?」長工時讓不少法警休假時只能睡整天補充體力,「家人也會覺得你怎麼放假都在睡覺。」
事件過後,彰化地檢署才調整輪值方式,遇上協助專案而加班時,前一天或後一天不需輪值。

值班走不開 老父病危只能開直播見最後一面

「外界可能以為值班就是睡覺、看電視,但真的沒有那麼閒。」陳照中苦笑著細數法警值班的工作內容,陳照中說,夜間值班的法警必須監看電子腳鐐的狀況,「像是常有性侵犯剪斷電子腳鐐,我們監看的螢幕就會出現異常,這時就要趕快通報,然後聯繫當事人看看只是訊號錯誤還是人真的跑了。」
「酒駕重刑化以後,攔檢抓到就算『現行犯』,警方帶回警局訊問完,就會把人往地檢署送。」陳照中說,晚上常會有酒駕被抓的人送進來,候審室裡人一多,吵鬧的、自殺的,時有所聞。
一月時長榮空服員控訴班機上一名外籍乘客要求空服協助如廁和擦屁股,在台北地檢署工作的法警龍哥(化名)蹙眉埋怨,「我們也曾有同仁遇到犯人一個晚上拉了好幾次,還不去廁所,就給你拉在地上。法警就得忙著清理。」
越見繁重的勤務,卻只有不足額的人數來撐。法警的法定員額為4015人,現職卻只有1750人;其中檢察署法定最低員額2496人,實際僅593人,壓得第一線法警喘不過氣。
這個月還發生因為法警人數不夠,單位深夜僅留一人值班。結果那位法警晚上11點得知癌末的父親發出病危通知,卻找不到人代班,只能請孩子開直播,見父親最後一面。
夜晚與白日一般,得處理各項業務,卻不被視為工時,僅有值班費一小時70塊(編按:法務部2017年將值班費從原本60元提高成每小時70元)。

半夜出勤 帶小孩睡警局

和法警一樣夜間、假日得值班,值班時薪一樣70元的,還有書記官。在中部某地檢署擔任書記官超過10年的小利(化名),剛到職的第一年,專門處理已結案的案件。「一個月手上會有200件案子要處理。每天做到11點才下班,六、日進來加班,就這樣過一年。」
根據統計去年地檢署新收案總數約200萬,案件爆量,「但很多濫訴,有人天天來提告『外星人侵佔地球』,也有吵著要提告『卸任總統』的。」小利一臉無奈。
新進書記官每月手上會有上百件案子,從早忙到深夜11點才能下班。
這幾年中部不少地檢署主動出擊偵辦食安、詐欺等大案,這類大規模的「專案」有時一次逮捕上百位嫌疑人,帶回一卡車的證據資料。和檢察官配合的書記官,便得陪著檢察官漏夜在警察局等待嫌疑人做完筆錄,再帶回地檢署開庭到隔天清晨,接著繼續上班一整天。
「有些同事的家人不能諒解,覺得你不是公務員嗎,工作時間應該很固定,為什麼半夜還要出門去工作?還有單親的書記官,半夜小孩沒人顧,只好帶著一起去警察局,小孩就睡在局裡。」小利說。
公務員每個月加班時數上限20小時,小利常常一週加班時數便超過這上限。「而且當你工作太多必須加班,當天又剛好輪值值班,就不能申請加班費,只能拿值班費70元。」曾擔任台中、台北地檢署書記官的陳建曄說,這規定的不合理性在於,明明是加班,勞務所得卻被迫打折,

發燒、捉鰻都找119 淹水還得載議員發便當

比法警和書記官慘的,則是消防員與監所管理員。以消防員為例,一次勤務24小時,「做一休一」或「做二休一」。
2015年桃園新屋大火唯一的倖存消防員黃鈺翔解釋,24小時裡,8小時是正常工時、8小時是延長工時(加班),剩下的8小時算備勤,消防員得待在機關內,應付隨時而來的天災人禍。
這幾年重大消防公安導致消防員殉職,凸顯整體人力資源不足。
但消防員的加班費經費來自中央補助和地方預算,每人每月的加班費上限都是1萬7千元,其中中央補助1萬2千元,其餘由地方政府支出,「如果碰到地方政府沒錢,那就只有中央給的1萬2千元可以申請。」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秘書長朱智宇苦笑。
用每月1萬7千元的加班費上限、最低俸點的新進消防員來換算,一個月大約可申請100小時的加班費。但消防員每月加班時數超過120小時是常態,朱智宇無奈地說:「超過的20小時,等於奉獻給國家,頂多記嘉獎給你。」
至於算作備勤的8小時工時,更是完全沒有加班費或計薪方式的黑數,公然被吃掉。
2015年,桃園新屋大火燒死6名消防員,讓消防資源問題上了媒體版面。
加班費、人力皆不足額,但近年業務不減反增。根據消防署統計,2018年119救護車出勤總計110萬1350趟次,相較2007年的81萬1914增加了28萬9436趟次。成長率高達35.6%,裡頭卻有不少烏龍案件,高達二成是「空跑」。黃鈺翔曾遇上當事人僅發燒或頭昏,卻不願自行就醫,堅持找救護車接送,「因為他們覺得消防員送比較安心。」
也有隊上學長遇到民眾請消防員到府幫忙捉蛇,「結果弄半天抓到一條鰻魚——民眾自己買了鰻魚忘記了,鰻魚溜走,民眾誤以為看到蛇。」說完黃鈺翔也忍不住笑了。(編按: 2017年1月起,「捕蜂捉蛇」業務在中央層級已回歸農委會,地方層級則屬各縣市的農業處跟動保處))
每逢消防員殉職,主管機關才願意正視消防人力與設備不足的困境。
還曾有颱風天,全台消防員停休執勤,一位議員吵著要消防隊員開橡皮艇載他到淹水地區發便當,「而且不是每戶都發,票有投給他的才發。邊發還邊握手,要對方記得下次投給他。」一名中部的消防員沒好氣地埋怨。

日夜執勤 監所管理員竟還「欠工時」

至於監所管理員的執勤方式,則更為奇幻——一天24小時,監所管理員的勤務卻是用25小時計算。
擔任管理員一職23年的獄政工作權益促進會理事長呂宗倫笑著解這道神秘的數學習題:監所管理員的勤務編排多屬「做一休一,接著做一休三」,每次執勤,中間穿插9小時的備勤時間,且一次執勤需做滿兩天的工時——16小時,「16加9,就是25。今天早上8點上班,隔天上午9點下班。」
「備勤」這一模糊的字眼,正是監所管理員勞動權益的癥結。備勤的9小時裡,雖號稱可讓監所管理員稍事休息,不過這9小時得分拆成三次:2、3、4小時,等於中斷了管理員的睡眠時間,呂宗倫說,「躺下不可能馬上睡著,等你好不容易有睡意,就又被叫去執勤。」
且即便休息仍處於機動狀態,一有狀況立馬需要上線支援。在女監工作的阿文(化名)說,深夜戒護外醫的狀況相當頻繁,像她任職的監所總共有三處簽約的外醫醫院,「婦科、身心科甚至不在同一個醫院裡,所以沒辦法集中在同一處戒護。」遇上多人戒護外醫時,一個受刑人陪同兩名戒護人力,內部的執勤人力馬上出現缺口,備勤人員就得立即補上,甚至休假同仁都要叫回來加班。
被看作「在機關待命休息」的備勤,每小時一樣只有70元薪資,且即便隨時協助勤務,也只能換「內補休」,「上面的說法是:因為這段時間你本來就是要在監所內休息,只是被叫去支援,所以還你一段『在監所休息』的時間,稱之為『內補休』。」小文語氣無奈地說。
明明長時間待在監所工作,但監所管理員還會「欠工時」。呂宗倫解釋,因為和一般公務人員白日工時8小時、一週工作5天,工時40小時相比,監所管理員「做一休一,接著做一休三」,且「備勤不算工時」的排班方式,5天工時只有32小時,工時不足,就得補班。「換算下來,一年大約要補上班17天。」不想補班,只得拿自己的年假去請特休。
沉重的工時讓第一線人員健康出現問題,2017年桃園女監疑似過勞死,今年澎湖監獄同樣出現相似案例,而阿文自己也曾在陪同受刑人戒護外醫時突然昏倒,「事後要去申請職災,還被質疑『又沒斷手斷腳,怎麼算職災?』」聽得阿文心寒。

要求加班費 主管嗆 「告贏了強制執行」

付出的勞務與所得不相稱,讓基層公務員這幾年陸續槓上主管機關。先是2012年高雄市消防員徐國堯、張家偉向高雄市消防局申請加班費或加班補休未果,一路訴訟到最高行政法院,後遭高院駁回。
2017年則有台中地方法院法警簡嘉達、台北地檢署書記官陳建曄分別向所屬單位申請加班費,遭拒後隨即向保訓會申請復審。而保訓會也陸續做出決議,認定主關機關應核實給予加班費,不能只以值班費打發。
集體爭勞權的背後,是國家功能轉變,行政機關勤務增加,擠壓了有限的人力和資源。同樣的情形並非台灣獨有,政大法律系副教授林佳和舉例,和台灣行政體制接近的德國,九〇年代就已出現公務員罷工,近年因國家預算有限,公務體系的福利縮水,勞動保障遠低於一般勞工,但公門業務爆增,讓基層公務員的勞資爭議益發浮出檯面。
林佳和以近期德國警察一樁訴訟為例:運動賽事裡有一個專有名詞——同城德比(Derby),指的是同一城市的兩支球隊進行對戰。遇上這樣的賽事,往往伴隨瘋狂的球迷暴動。「最近便有德國警察因這樣的對戰衍生暴動,讓警察勤務增加,因此控告足球球團。判決結果,法院認定警察勝訴,要求球團給付勤務支出。」
但在台灣,訴訟之後卻未必改善現況,保訓會決議需核實給予法警加班費後,地檢署礙於經費問題,仍未給付法警加班費。
近年公務員爭取勞動權益,凸顯公門裡人力資源分配不均的大問題。
當彰化地檢的法警詢問高檢署,得到的回覆是:「能編的預算就這麼多」、「我今天有錢,還需要在這裡被大家盯」,甚至要法警去提告,「告贏了強制執行嘛」。這番耍無賴的姿態讓陳照中無言:「執法單位怎麼如此不守法。還整天要我們去上兩公約的課……。」
今年中,法警再次集體爭取加班費,告到保訓會去,也因此有了11月初這份決議,「最近法警的案子是我們手上的大宗。」看著湧入的案量,保訓會官員也狐疑,同是司法單位,為什麼已有判例,還要讓第一線的工作人員透過法律途徑爭取?

業務過量 公務員轉調出逃

勞動和所得不對等,並非上述幾個單位獨有,而是公務機關裡的普遍現象。只是走上爭訟的僅是少數,多數公務員選擇出走,作為無聲的抗議。在北部某地方政府社會局工作的小凱(化名)觀察,單位裡年齡分佈呈極端的「M型」分佈:28歲以下的年輕人,和資歷幾十年的資深約聘雇們。
小凱解釋,社會局的業務涵蓋老弱殘窮,隨著這幾年長照、幼托的政策逐步轉變,地方政府提供的照顧機構、托育中心越來越多,社會局業務量也越來越繁複,「像要蓋日照中心,業務同仁得寫標案,監督工程進度;蓋好以後要委外經營、要核銷、要開聯繫會議,還有一年4次的訪視。而年底又剛好是各種福利申請的資格清查期。這陣子晚上10點單位辦公室還燈火通明已是常態。」
小凱曾發現有同事凌晨三點還在辦公室,詢問後才發現,「他隔天有5個低收入戶申請資格不符的訴願案的答辯案得趕快寫完,所以前一天得先把其他工作做完。」
業務量大、加班時數長,但一樣面臨加班費預算上限的門檻,且多數時候主管為了總額控管加班費,會砍掉每個人報上來的加班時數,「累得半死,只能領到一點點加班費。很多人會覺得我在區公所也是做一樣的工作,還能準時下班,所以23歲考進來,25、26歲就會開始申請轉調,申請個幾年就轉調出去了,再補新人進來。」人才流失頻繁,成為單位內的隱形成本,小凱曾有非常優秀的同事,甚至不惜辭職也要離開社會局。
公務員轉調潮,背後更是公部門業務、人力和資源分配失衡的大問題。2017年底政大公共行政系教授陳敦源針對基層衛生所護理人員進行研究,了解護理人員的職業倦怠成因。這份研究裡,陳敦源發現,公共服務熱忱高的人,在「工作負荷」與「繁文縟節」變大時,工作倦怠的增加幅度更明顯,
「工作負荷太大,有熱忱的人反而容易被消耗掉。」陳敦源提醒,若要留下有熱忱的公務員,便得控制適切的工作負荷,「問題是我們根本沒有盤點基礎業務量,以及與業務負擔相應的人力數,那又怎麼知道一個人能負擔多少?」

換一個老闆 多一項業務

外在變動的政治因素,更是讓工作負擔加重的不可抗力。擔任公務員20年的阿瑋(化名)對此深有感觸。「每一個新上來的老闆都有自己想做的東西、想推的改革。但新的東西疊加上來的同時,舊的東西卻一樣也沒少。」新舊政策差異可能不大,卻因缺乏盤點篩檢,使公務員得多花時間做兩件相似的事。
在勞動部轄下單位工作的阿通(化名)也感慨,這幾年地方為了配合中央推出的青年就業政策,除就業中心外,還另外開辦「青年職涯發展中心」。實際上兩個單位的服務內容並無二致,卻因多了一個單位,使基層人員多出管理與核銷等工作。
陳敦源憂心:「當人力資源就是這麼少,卻得消化越來越多的事,你都不會擔心,這些已經完成的工作,會不會很多都是含糊帶過?」
陳敦源的擔憂已在公門現場悄然發生。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秘書長何昀峯發現,不少不堪負荷的公務員面對新的政策和業務要求,「就是把過去相似的案子拿出來改一改交上去。像這幾年很流行『地方創生』,有些單位就把『社區營造』的內容修一下便提交出去。」
這些新瓶裝舊酒的政策,實際上多是窒礙難行,阿瑋苦笑,「就是空轉、原地踏步。但很多人會覺得反正4年、5年上面官也換了,誰還檢討你政策推展有問題。」
公務機關普遍爆肝加班,過勞單位年年上演轉職出走潮。
基層人員的勞動權益征戰,反應公部門資源配置問題的冰山一角。儘管行政院人事總處這幾年已針對人力缺口較大的單位進行業務盤點,找出可以「減事」或「簡事」的業務,將部分業務轉交外部單位執行,並強調會因應政府機關新興或核心重點業務消長,協助進行現有人力調整,但阿瑋認為,「業務盤點、整併會動到員額,有些人的位子就會受影響。要做到這件事,很難。」
百足之蟲,死而不僵,「很多時候東西壞掉,表面卻是看不出來的。」陳敦源感慨,這些空轉虛耗,或許得等到重大公共事故出現後,外界才會驚覺公部門內部的問題如此嚴重。
他以1986年美國太空梭「挑戰者號」高空解體事件為例,當年解體後內部行政檢討發現,「火箭推進器之間密封裝置中的O形環」會因為溫度而影響密閉性,最終導致太空梭解體。
再往上深究,「原來從雷根總統那時,因為裁減政府預算,許多業務委外進行。NASA的經費也是在那時遭到刪除,逐漸透過外包完成工作。」陳敦源說,當年「O形環」就是由外包廠商生產製造,而一個質量不佳的零件,最終導致一場憾事。
如今台灣的公務體系正面臨人力、資源和勤務失衡所導致的崩壞,這崩壞或許在未來將以災難的面目顯露。層出不窮的勞資戰爭,是一記愈敲愈響的警鐘,警告著國家功能轉變的此刻,維持國家正常運作的官僚系統,在資源投放上已失了準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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