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會上,趙安宣稱,金管會於2019年1月17日認定維家公司、雅興公司所持有的大同公司股份為「中資違法投資」,並命其6個月內出清股票, 「企圖協助中資規避金管會調查的藏鏡人與資金提供者,竟是香港上市公司聯合集團旗下的企業。」
趙安認為,聯合集團透過旗下公司借款給中國商人任國龍,疑似協助隱匿最終受益人,藉此規避金管會調查,而6月底遭大同公司剔除股東表決權的持股1.28%外資──新工投資,背後大股東就是香港聯合集團,因此質疑任國龍依舊是最終受益人。
趙安指出,香港聯合集團是李明治家族所控制的企業,在香港有多家上市公司,並與中國國務院控制的光大集團有密切往來及合作,新鴻基金融集團即是由聯合集團持股30%,光大證券持股70%的公司,在香港進行各項重要合作。
「公司再度呼籲金管會,比照前3次裁罰作法,維持法律尊嚴與維護台灣的國安,請各金融機構及其國際分支機構,以及各共同控制人提交符合國際規定之相關文件,以利金管會盡速查明並公告,以維護大同公司及合法股東權益。」他說。
被問起大同公司的「新發現」,1名投資圈人士不禁哈哈大笑,「聯合集團、新鴻基在香港,那都是大得不得了的港資,按照大同公司派的說法,現在不就變成任國龍聯手香港四大家族吃大同?哈哈,他算老幾啊?」
針對大同公司再次逕自認定股東為中資,金管會官員隨即也對媒體表態,強調大同所謂的事證,早在金管會掌握中,而之前被認定為「中資違法投資」的大同股票也已全數出脫,顯然不願埋單。
至於大同興沖沖公布的「違法中資藏鏡人」,金管會官員更直言,香港聯合集團為港資,且並非紅籌股,不能因為和中國企業往來密切就認定為中資。
市場派人士也重申,究竟股東是否為中資,應該由主管機關依職權認定,「支持政府公正調查。」
1名持有大同股票逾18年的資深小股東則強調,大同公司6月30日違法刪除持股53%股東的權益才是既定事實,「看起來大同又在舊瓶裝新酒,要拖延,我們比較希望經濟部能夠儘快同意召集股東會,才能快點讓受影響的股東權益能夠被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