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30 13:39 臺北時間

「蝦味先」用過期原料賺近2千萬 91歲老董上訴遭駁確定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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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裕榮食品使用過期原料製成蝦味先多種口味,董座遭判刑定讞。(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提供)
裕榮食品使用過期原料製成蝦味先多種口味,董座遭判刑定讞。(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提供)
裕榮食品公司被爆出自2014年起使用過期的原料製作零食「蝦味先」,違反《食安法》情節重大,91歲董事長洪宗喜二審判決1年8個月,洪提出上訴遭駁回,全案定讞。
設立於1971年的裕榮食品所推出的蝦味先是家喻戶曉的知名零食,然而他們在2017年5月被查獲,自2014年12月起使用過期的柴魚粉、無水檸檬酸、紅麴粉等原料、添加物,製成「日式照燒」「蜜烤魷魚」「泡菜」「墨西哥煙燻」等不同口味的蝦味先。高雄市衛生局通報後要求暫時停業,檢調搜索其倉庫後封存查扣原料與產品共計2,371公斤;同年10月底才獲准復工。
檢調還查出,裕榮食品藉此不法所得2,500多萬元,將洪宗喜與廠長蘇天進、財務經理謝建平等3人依違反《食安法》提起公訴。
裕榮食品使用過期原料製成蝦味先多種口味,董座遭判刑定讞。(翻攝自Google Maps)
高雄地院一審時認定裕榮食品違反《食安法》情節重大,足以危害人體健康程度,分別判決洪宗喜2年、蘇天進2年10月、謝建平2年6月徒刑,裕榮食品也被罰3,000萬元。
案件上訴至二審,高雄高分院改認定公司不法獲利金額為1,974萬元,改判裕榮罰金2,000萬元,並繳回犯罪所得,也考量認定的罪數較少,加上洪宗喜已超過80歲,依法得減刑,因此改判洪1年8個月徒刑,蘇天進則判刑2年、緩刑3年,應向國庫繳納80萬元;謝建平也改判1年10月、緩刑3年,應向國庫繳納60萬元。
洪宗喜不服二審判決,上訴三審,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無違誤,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更新時間|2023.09.12 20:40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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