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去年接獲小淑服冤獄的消息,採訪得知,蒙冤的劉淑萍(下稱小淑)1978年出生在新竹縣偏遠山區,今年45歲,雖有國小學歷,但幾乎不識字;至於冒用她身份的劉夢萍(下稱小夢),1988年生,今年35歲,雖然2人姓名僅差中間一個字,但年齡相差10歲,理應很容易分辨,檢警卻都未察覺,無故將小淑關進監獄。
經過爬梳得知,小夢2002年偷機車被逮,卻冒用小淑身分騙過檢警,最後讓法院針對「小淑」判刑5月、緩刑3年,而小夢對緩刑的條件置之不理,緩刑被撤銷後,害「小淑」被通緝,最終也是「小淑」被抓去監獄服刑。雖然整個過程很莫名其妙,但因「小淑」的父親叫她「關完就算了」,讓「小淑」只能心酸都往肚裡吞。
2020年間,小夢又因另案被逮,檢警一比對指紋,發現小夢不是「小淑」,而將小夢當年年少犯下的竊盜案,以及冒用小淑身分應訊的案件,一併移送台中地院少年法庭,法官當庭傳喚小淑作證,小淑才說出自己為何隱忍這麼久的原因,法官聽完後當庭告訴她可以提起救濟,捍衛自己的權利。
小淑事後提出刑事補償,如今,台中地院認定小淑確實是坐了冤獄,准予補償53萬5,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