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合的是,同一天士林地檢署也有1起與兒盟有關的案件結案,案由是兒盟1名女專員控告曾姓男前輩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雖然曾男最後因罪證不足獲不起訴處分,但被台北市勞動局認定構成性騷。
知情人士說,女專員會走上訴訟一途,是因兒盟高層包庇護短,造成女專員二度甚至三度傷害!知悉內情的A小姐告訴本刊,提出告訴的女專員小雯(化名)今年24歲,是某國立大學畢業的高材生,因對兒童福利政策很有熱忱,去年9月投履歷到兒福聯盟,最後如願到兒盟台北市內湖總部工作,負責政策制定、執行與理念推廣。
小雯到兒盟上班後非常認真,卻常被同組1名大她18歲的曾姓資深男專員騷擾,組內明明有群組,曾男有事卻不在群組裡說,而是每天藉故私訊她,並稱呼她「正妹」,讓小雯很不自在。另一方面,2人的座位在對角,小雯常餘光感受到曾男注視的眼神,曾也不時到小雯的座位旁找她聊天,礙於自己是菜鳥的她,只能容忍配合。
去年11月小雯完成一項報告,曾又藉故傳訊感謝她,文末提到:「妳褲管跑起來,我有飄(看)到傷口外圍還有紅腫!」當時小雯的腳踝受傷,收到這則訊息嚇了一跳,不知曾何時窺視到她私密的傷口,只能冷淡回覆,沒想到曾變本加厲,對她的大頭貼品頭論足,小雯覺得困擾,將大頭貼換成寵物照片,結果曾又轉聊寵物養育,讓她無法擺脫訊息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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