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悉內情的A小姐告訴本刊,小雯(化名)去年9月到兒福聯盟工作,卻常被同組1名大她18歲的曾姓資深男專員私訊騷擾,曾男經常注視小雯、到座位旁找她聊天,礙於自己是菜鳥,小雯只能容忍配合。
去年11月,曾藉故傳訊提到小雯腳踝傷口外圍還有紅腫,小雯不知曾何時窺視到她私密的傷口,只能冷淡回覆,沒想到曾又對她的大頭貼品頭論足,小雯將大頭貼換成寵物照片,曾又轉聊寵物養育;不只如此,小雯在辦公室的一舉一動都會收到曾私訊詢問,非常誇張。
去年耶誕節一早,小雯在住家附近的公車站準備搭車上班,曾卻突然出現,堅持要開車載她去上班,她擔心激怒對方,只好無奈上車。小雯的閨密B小姐告訴本刊,事後小雯才知道,曾在傳訊聊天時,多次試探、拼湊小雯上班的路線,當天在公車站牌守株待兔,還帶了小雯喜愛的玩偶,以及要給小雯寵物加菜的紅包,堅持要她收下。
B小姐說,小雯為此跟女組長反應被曾男性騷擾,沒想到組長竟稱讚曾男「貼心」,而曾得知小雯反應後,又連續多日糾纏她道歉,小雯二度向組長求救,卻得到「他想追妳」的答案。
小雯轉向人資主管申訴,對方卻要她檢討「是否明確拒絕曾男追求」,直到她找上副處長,兒盟才組成委員會調查,但調查報告出爐確認定曾男行為不構成性騷擾,小雯無法接受,決定控告曾男違反《跟騷法》,但組長卻始終包庇曾男。
小雯也向台北市勞動局檢舉,經勞動局調查,認定曾的行為已構成「敵意性環境性騷擾」,要求兒盟懲戒曾,最後兒盟記了曾1支小過,但留在原職,反而是小雯被遠調其他單位。
B小姐認為,成立30多年的兒盟,在小雯申訴遭到性騷擾後,沒有主動提供諮商、輔導,甚至在勞動局發文後,才發現機構內部申訴處理機制不足、沒有性騷擾懲處標準,非常離譜,呼籲兒盟尊重被害人,不要試圖掩蓋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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