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這句話最能形容人生突然遭遇不可預料的意外事件。面對不可抗拒的變數,常是保險公司用來訴求意外險的最大賣點。不過,當民眾申請意外險理賠時,若不符合資格者就無法獲得理賠。
【意外險糾紛】意外險賠不賠 關鍵在保戶本身是否有疾病

民眾熱愛的路跑活動,若遇到意外猝死事件,意外險賠嗎?保險公司表示,理賠關鍵在於2個條件,一是非疾病引起;二是非故意挑戰體能極限。透過實際個案,更能確保自身權益。
以近年常見的路跑猝死個案來說,多數民眾認為,既然是「猝死」就意謂是突發狀況,理應理賠。但保險公司的看法並不相同。透過第一銀行分行副理的實際個案,民眾便能瞭解意外險對猝死的理賠規定。
- 糾紛狀況
2009年第一銀行西門分行副理諶錫欽在參加馬拉松時意外猝死,由於當時54歲的他正值壯年,加上已有20多年路跑經驗,讓人錯愕,家人向承保的保險公司申請團體意外險身故理賠金,卻被保險公司認定諶錫欽是故意挑戰體能極限,且死因為心臟病導致心因性猝死,非意外死亡,拒絕理賠。
- 法院判決結果
根據醫院鑑定報告指出,諶錫欽過去無心臟病史,且有多年路跑經驗,此次路跑猝死是因為熱衰竭的外來因素導致,符合一年期團體意外險保障的「外來性、突發性」致意外死亡狀況,所以保險公司需理賠意外身故保險金1000萬元。
- 保戶必知
針對此糾紛,主要有2大重點需釐清:
1.身故死亡認定究竟是外來造成?還是保戶自身既有疾病導致?
保險公司理賠主管表示,理賠判斷主要是根據醫院診斷證明,一旦保戶曾有病史,在理賠認定方面就會被推斷為疾病導致,不符合意外險理賠資格。另外,無論是路跑、參加馬拉松或爬山等活動,意外險賠不賠的關鍵是,保戶本身是否有疾病。

2.保戶故意?還是突發外來?
捷安達保經公司董事長吳鴻麟分析,過去常見買高額又多家投保,並設計故意弄斷手指、瞎眼,甚至詐死,來騙取高額理賠金的社會案件,以此案例來說,保險公司會要釐清是否為故意挑戰體能極限。
而最後法院認定,諶姓保戶心臟心因性猝死,屬激烈運動後造成的併發症,非個人故意造成,也就是因果關係屬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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