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不想伸手跟小孩拿錢,希望衣食無缺,能夠安逸終老,最重要的是自己最可靠,所以決定用房子養老,而且兒子和2個女兒都支持。」2年前甫滿60歲的王培珠,送給自己耳順之年的生日禮,就是「以房養老」。
從政大地政系教授張金鶚研究室窗外望去,對面木新路上的大樓,就是張金鶚住家。張金鶚受訪時說:「早就已和老婆說好,要以房養老,而且是採用Social Care方式,把房屋捐贈給社會福利團體。」
對於目前各銀行推出的以房養老模式,均以提供養老金為主,張金鶚說,老人安養並非只有金錢問題,若能有更多元化的方式,如社會照護贈與(即SC),把房屋捐贈給社會福利團體,並與社福團體簽訂契約,由該社福團體負責年長者日後的生活起居和照顧,也能在自宅安養天年。
張金鶚分享,伊甸曾在2004年時,與一位郭老先生簽訂以房養老契約,郭老先生把價值6百多萬元的房子「贈與」伊甸,由伊甸負責看護至終身,而郭老先生在第7年過世,伊甸總計支出約3百萬元照顧費用。
張金鶚說,專職老人照護的社福機構,一方面具備專業技能和人力,對有房產的老人來說,也能藉由房屋捐贈做公益,同時達到在宅安養照顧的目的,因此他打算以身作則來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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