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時,我半工半讀,高三到一間做「塑膠射出」的工廠上大夜班,月薪2萬元出頭,一般工廠1萬多元。那時沒有人知道塑膠射出很危險。才做3個月,有天快下班時我打瞌睡,左手腕就被機器夾住。我被緊急送醫,醒來已經傍晚,我對護士說:「妳趕快幫我縫一縫傷口,我晚上要上課。」高中三年就算生病我也沒請過假,都領全勤獎。麻醉針打下去不會痛,我不知道腕關節的骨頭已經被壓碎,血管、神經也斷了,肉也被燙得快看不到。
【心內話】傷口是禮物
不管夏天、冬天,我永遠穿長袖,如果不講,認識很久的朋友也不會知道我是傷殘者。所以,當年家人都不懂我為什麼找一個受傷比我嚴重的老公。
我住院7個月,每天清創2次,痛到後來只要聽到換藥車慢慢推過來的哐啷哐啷聲音,我就開始哭。7個月後,醫生說接下來要動更複雜的手術,大醫院才有能力,我轉到林口長庚。為了讓腕關節慢慢長回來,有段時間我手腕上還要綁3公斤重的鐵支架。動完十幾次大手術,開始復健,又花了2年。我18歲受傷,離開醫院已經21歲,腕關節比人家少一截。
復健期間,我對未來很茫然,去學電腦,就在那邊認識我老公。他也在工廠受傷,右手掌截肢。我本來是看上他的外表,高又帥,以前當憲兵,後來才發現我們個性很合。還沒有認識老公之前,有個男生追我,有一次他約我,買電影票時,我拿出身障手冊,說有優惠,他卻馬上推開。那一刻我就決定不會再跟他出去,我不要人家覺得我拿身障手冊是丟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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