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焦點】二審聚焦浮報加班費 高虹安案吹哨者揭弊始末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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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涉詐助理費案一審遭判貪汙有罪,檢方二審不排除針對浮報加班費部分再提上訴、論告。
高虹安涉詐助理費案一審遭判貪汙有罪,檢方二審不排除針對浮報加班費部分再提上訴、論告。
新竹市長高虹安在立委任內涉嫌詐領助理費,經北院一審判定貪汙有罪,停職後已由同黨副市長邱臣遠代理。本刊進一步還原當年由4人組成的吹哨者聯盟,祕密串聯揭弊的內幕。此外,因北院合議庭僅認定高將助理費低薪高報構成貪汙罪,浮報加班費並要求回繳的行為則無罪,對此,檢方不排除再提上訴、論告,力拚將高涉詐助理加班費的犯行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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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多次援引前立委吳成典案的判決作為無罪抗辯,但院檢見解卻不買單。圖為她出庭畫面。
竹市長高虹安立委任內涉詐助理費,台北地方法院7月26日一審宣判,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判她7年4個月、褫奪公權4年,犯罪所得11萬6,514元沒收,高停職後依法由副市長邱臣遠代理,她除否認犯行,也在同天宣布退出民眾黨,黨主席柯文哲則發言力挺,認為高無貪汙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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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一審有罪,衝擊民眾黨,黨主席柯文哲(中)依舊力挺她上訴捍衛清白。(民眾黨提供)
至於同案另4名被告,不認罪的前公關主任「水母」王郁文判2年、緩刑5年;已認罪的高辦前行政主任、綽號「小兔」的黃惠玟判2年、緩刑5年;前高辦主任陳奐宇判1年、緩刑3年;前法務主任陳昱愷則獲判無罪。

浮報加班費 院檢見解不同

此案進入二審之後,院檢預料將聚焦浮報加班費是否構成貪汙。本刊掌握,檢方先前一再主張,此案無論本薪低薪高報或加班費浮報,本質上都屬詐術,因此收到判決書全文後,不排除針對加班費浮報的部分再次上訴、論告,力拚定罪。
一審合議庭認定高有罪的關鍵在於將助理費低薪高報,指示黃惠玟浮報助理薪水,並以浮報後的薪水作為基準計算,進而浮報及請領加班費,導致立法院相關承辦人員登載不實,因而與助理共同詐取薪水及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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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當年獨家揭露的25個祕檔,包含關鍵的13頁內帳及高親簽的文件,成她低薪高報助理費的證據。
不過,高虹安要求浮報後的加班費繳回辦公室當零用金使用(即公積金)是否構成犯罪,北院與北檢的見解卻不同。檢方認定,高除低薪高報、浮報本薪外,加班費也浮報,並在請領浮報加班費後,扣除實際要給助理的獎金,再要求助理繳回差額,此舉同屬詐取財物行為。但北院合議庭判定,這些是合法請領的加班費,不具有不法所有之意圖或申報不實,量刑時只考量前段低薪高報及因本薪灌水而浮報的加班費,至於陳昱愷因本薪未浮報,加班費浮報後回繳的部分被判無罪。
檢方一審論告時主張,從立院編列預算的方式及申報程序來看,無論加班費與本薪都應專款專用,不得流用至辦公室經費等其他用途,但高申報助理加班費前,就已決定用來支應辦公室事務或個人開銷,並向立院欺瞞助理的實領加班金額,導致立院陷於錯誤,因此無論本薪低薪高報或加班費浮報,本質上都屬詐術。由於與院方見解不同,檢方如何論告將成二審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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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當年獨家揭露的25個祕檔,包含關鍵的13頁內帳及高親簽的文件,成她低薪高報助理費的證據。

吹哨者串聯 山區交換資訊

當初向本刊提供祕檔的吹哨者得知一審結果後,進一步再向本刊娓娓道出當年由4人組成的吹哨者聯盟,是如何分頭搜集證據,並小心翼翼地在山間、漁港、國道休息站交換關鍵資料。
「看見高一再說謊,就決定把資料完整交給你們!」向本刊提供25個祕檔的吹哨者A,一審宣判後接受本刊採訪說,高從政後頻以「理工女、斐陶斐學霸、曾任職鴻海」包裝形象,讓曾與她同校或同職場的人看不下,得知高動念參選新竹市長後,就決定向大眾拆穿她的假面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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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當年獨家揭露的25個祕檔,包含關鍵的13頁內帳及高親簽的文件,成她低薪高報助理費的證據。
本刊調查,吹哨者聯盟是在2022年7月成形,4人有男有女,有政治基層工作者,也有高就讀台大資工所期間的校友,還有與高一起在知名企業共事過的吹哨者B。因B分別認識其他3人,於是由B穿針引線串起4人的情報交換網,分頭搜羅高自求學至立委任內的大小事,「沒想到竟查出詐領助理費的證據!」25個祕檔歷經數月才湊齊,因帳本繁雜,最初一頭霧水,直到初步比對出帳目關聯性、理出帳本運作邏輯後,才完整提供本刊進一步查證並揭露。
因吹哨者彼此並無交情,起初先透過通話建立信任,當進入深水區時才決定碰面詳談。4人首次碰面選在竹市知名的十八尖山,他們各開一台車,夜間駛進山間獅子亭旁的停車場會合,一一熄火、關上車門後,4人就站在車旁交換資訊。深夜的山上幾無遊客,「任何車開上來都會先看到車燈,方便警覺、提防,所以我們不只一次約在這!」A說,其中一人因害怕身分曝光,每次赴約還專程租了一輛共享汽車從台北開車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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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知名的景點十八尖山,因夜間人煙稀少,成高虹安案4名吹哨者最常碰面的祕密基地。圖為高市長任內出席十八尖山活動。(翻攝新竹市府官網)
4人依分工還兩兩約在不同地點碰面,其中一次在竹市南寮漁港一處景觀橋上,參與的吹哨者說:「橋上風很大,沒辦法錄音,觀光客經過也聽不到,能確保彼此安心。」另一次則在國道三號的關西休息站,吹哨者回憶,這是最關鍵的一次,當時高的帳本、薪資明細幾已拼圖完成,休息站停車場停好車後,手握祕檔的吹哨者旋即上了A的車「交貨」,讓A取得完整的關鍵證據電子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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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案吹哨者小心翼翼交換助理費案的檔案,最關鍵的一場碰面是在國道三號的關西休息站。(高公局提供)

高無心反省 加大蒐證力度

後續經本刊多次聯繫、建立信任,2022年11月10日午後,A與本刊記者相約北市一處公有停車場見面,未料赴約途中,害怕曝光的A又臨時傳訊改約另一處咖啡店,已抵達原定地點的本刊記者,旋即借了路旁的共享單車趕赴現場,A一見面便拿出一枚藍色的隨身碟交予記者並強調:「這是今天新買的,檔案也是今天存進去的,但原始檔名、內容我們都沒更動過。」經本刊連夜比對查證後,這些祕檔才得以完整揭露刊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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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組成的吹哨者聯盟首次碰面就約在十八尖山獅子亭旁停車場,並交換高虹安助理費案的關鍵情報。
該人士透露,本刊揭露祕檔前,他們曾透過管道聯繫藍、綠、白人士,先給出少部分資料試水溫,未料對方因查證能力有限,一直未見動靜,直到他們再將部分文件輾轉交到林耕仁陣營才開了第一槍,可惜該陣營消化資料能力未如預期,甚至疑因藍營內部壓力最後縮手噤聲,讓他們相當氣憤,於是決定將完整的資料全部交給《鏡週刊》。本刊當時除完整揭露祕檔,也點出高虹安涉低薪高報,直指帳目出現實際薪資、實應領薪資、應退款等詭異項目,不僅成為輿論的焦點,更被院檢列入證據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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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南寮漁港遊客眾多,但因風大,交談不易被聽見,也成高虹安案吹哨者交換情報的地點。(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官網)
「高錯失很多自省、認錯的時機!」A說,加速他們拼湊真相的動力在於,高及民眾黨多次發言都凸顯高知法犯法卻無心反省,一名吹哨者看到高的說法甚至氣到血壓升高住院,於是決定加大蒐證力度,分別向《鏡週刊》及檢調提供資料。如今高一審有罪,吹哨者喊話「懸崖勒馬、猶未晚矣」,勸她儘早認罪拚減刑,否則恐連同民眾黨的聲譽也一起陪葬。

本薪竟高報 貪汙有罪關鍵

還原高案始末,當初開第一槍的,是時任國民黨新竹市長候選人林耕仁,不過,林在2022年10月底起接連開了幾場記者會後,卻突然以一句「回歸市政願景討論」喊停,他的競總榮譽主委林政則也說:「高不是壞人,她也是一位很好且愛護地方的人士。」讓外界霧裡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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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哨者與本刊記者2022年11月10日碰面,提供一枚裝滿25個關鍵祕檔的藍色隨身碟交予本刊查證。
本刊當時持續追蹤全案,並聯繫上握有關鍵文件的吹哨者,交叉查證後,於該年11月中旬獨家揭露25個內部祕密檔案,包括連續11個月、共13頁的薪資內帳,以及545筆公積金總帳明細、薪資明細、勞健保扣繳明細等,當中有多份加班費請領名冊都由高親筆簽名,代表她知情助理向立院申領的加班費及本薪金額。
本刊並點出高觸法的三大樣態,包括將助理薪資低薪高報、要求上繳薪酬差額與加班費,以及將助理費挪作他用,其中低薪高報成為她一審貪汙有罪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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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援引吳成典案 院檢不買單

高虹安多次援引前立委吳成典案的金門高分院判決見解作為無罪抗辯,認為只要助理實質工作、非人頭助理,即便薪水捐給民代,民代都可自由處分。但檢方主張,該案與高案情節不同,吳成典當初遭起訴是因「無實際工作的人頭助理」,高案則是低薪高報、浮報本薪與加班費;其次,該判決是14年前的見解,近年多件判決見解,無論低薪高報或人頭助理都曾經遭判貪汙有罪,但吳案的判決見解卻認定人頭助理詐領助理費不構成貪汙,不僅與目前多數實務見解相悖,也與高主張「唯有人頭助理才構成貪汙罪」的辯詞自相矛盾。一審合議庭則援引前北市議員童仲彥案的判決見解,認定立委不得任意以助理費支用辦公室或服務處等開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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