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經濟部發函給北原礦業公司,指該公司擁有採礦權的101公頃土地,因為1943年被編為保安林,未曾改變,所以林務局才會在2011年編定為「國土保安用地」;對此,北原公司總經理林振光表示,該公司是在1966年取得採礦權,1943年還是日據時代,農業部拿日本總督府的命令,推翻中華民國礦物局核發的採礦權,簡直是「拿明朝的尚方寶劍斬清朝的官」。
林振光指出,該礦山相當優質,提煉的礦石經「純化」後,是製造晶圓、晶片、半導體的重要戰略物資,但1966年北原公司盧姓創辦人取得礦權時,台灣還是農業社會,矽礦不值錢,2006年前董事長詹德成買下這間公司與礦權,並向經濟部申請展延獲准,至今仍擁有採礦權。
北原公司與經濟部礦物局踏勘後發現,這座矽礦價值數千億,於是斥資上億元,做好深山的水土保持、鋪設便道,改善山區道路,並施作護坡駁坎,年年繳納「礦業權費」,至今一毛錢收入都沒有;此外,因部份土地屬林務局,還曾被漲租金225%,加上申請電力也需林務局同意,可見林務局從頭到尾都知道,有人取得這塊地的採礦權,正籌備開採。
此外,籌備過程,該公司還因為部份礦區與水源區重複,被要求縮減礦區56公頃,該公司忍痛辦理,就在以為割掉一大塊肉,可以開採矽礦,北原正式提出將這101公頃申請為「礦業用地」,完成這道程序,即可入山採礦,此時,林務局突然說,2011年已經將這塊地變更為「國土保安用地」,害北原公司白白浪費一億多元,但是後林務局僅一句:「我們有公告」就把所有責任撇清,令該公司難以接受。
為了討公道,北原公司找了前立法院長蘇嘉全陳情,蘇指示立院中南部服務中心主任賈鴻奎召開協調會。瞭解原委後,賈怒斥官員:「橫向聯繫出包,嚴重侵害人民權利」,當時農委會、經濟部官員提出解套方式,就是比照宜蘭「向陽礦場」模式,將土地變更回來,原以為見到曙光,但蘇嘉全下台,這些官員就不再甩北原公司。
最後,北原向總統府陳情,行政院命經濟、農業兩部回覆,於是官員拿出日據時代資料為自己的疏失找正當性,對此,林振光強調,經濟部核發採礦權,農業部說這座礦山一直是保安林,所以變更地目,兩個單位總有一個是錯的吧!政府的錯,為何要人民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