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地檢署偵辦台鹽前董座陳啟昱及前總座蘇坤煌以投資光電產業為名,成立台鹽綠能公司(簡稱台綠),和鴻暉國際及晁暘開發勾結,由2家業者居中以土地開發費為名,收取逾8億元暴利,且擅自指定廠商施作光電工程逾3億元,導致台鹽損失11億元,22日指揮調查局南機站兵分20多路搜索,查出鴻暉近年匯款近5,000萬元給陳啟昱,其他業者還幫忙還債約2,000萬元,訊後以違反《證交法》特別背信等罪將陳等5人聲押禁見,院方裁定全無保請回,檢方抗告成功,現發回台南地院重新審理。
【新聞內幕】勾結土地開發商收賄7千萬 揭陳啟昱掏空台鹽11億內幕

光電弊案再添一樁!學運出身、曾任立委及高雄市副市長的台鹽前董事長陳啟昱,涉嫌與光電案場仲介商勾結,收取鉅額土地開發服務費,並指定下包商承作光電基樁工程,留下大爛攤,導致台鹽損失11億元,加上業者替陳處理債務及匯款共計約7,000萬元,全案屬集團性犯罪,檢調已朝刑度7年起跳的《證交法》特別背信罪擴大偵辦。

鴻暉淨賺 暴利九成九
檢調查出,陳啟昱等人涉以土地開發及工程採購2大手法掏空台鹽,2017年11月至2022年4月間,與台綠合作漁電共生案場共7個大型案件,包括台南七股志光能案、南旭電力案、新日泰案、恩富案、台南北門國瑋開發案、大同桐光能源案及美歐亞案,表面上是台綠的合作客戶,實際上卻與鴻暉另簽定土地開發契約,將原本可以自己賺的利潤,平白送給鴻暉,鴻暉以土地開發服務費用為名,過水向相關電商收了6.9億元。

更扯的是,陳啟昱等人指示鴻暉承攬台綠與台泥子公司嘉謙綠能在嘉義義竹鄉合作的漁光光電案場,他還刻意誤導外界,以嘉謙綠能指定鴻暉,因此須以限制採購辦理,經議價後的土地開發費為4,462萬元,但遭台鹽會計打槍「議價結果應以母公司董事會同意後生效」,此外,台鹽稽核單位也跟進加註「勞務採購2,000萬元以上應經母公司董事會核定」。

詎料,陳啟昱等人竟置之不理,逕自指示同仁上簽「奉核後,由行政管理處辦理採購進行發包及簽約」,火速與鴻暉簽約。荒謬的是,根據合約,台綠向台泥收取每KW(千瓦)1,300元,支付給鴻暉的土地開發服務費,卻高達每KW 1,296元,形同九成九以上的利潤都被鴻暉賺走,宛如「空手套白狼」,台綠不但沒賺頭,後續還要承受案場能否順利發電的違約賠償風險。
複製手法 晁暘跟著撈
由於土地開發利益太大也太好賺了,陳啟昱等人又以相同模式,從2020年起要求發電商須與鴻暉下包商晁暘簽定案場合作,短短2年期間,與台綠合作的志光二期、新日泰二期、南旭二期、寰宇案、大創案、陽光撲滿案及金陽機電等案,均與晁暘簽定土地開發契約,讓晁暘收取1.18億元服務費。
檢調查出,台綠簽約的很多農地居然連台電饋線都沒有,即便案場完工發電,也無法導入台電變電所,若想跟地主解約,還得經晁暘同意,造成台綠重大財務虧損。

離譜的是,陳啟昱等人將台泥義竹段的部分基樁工程,交由自己入股的包商施作,後來工程出包,上游營造廠向台綠求償,並提出蘇坤煌等人的LINE對話為憑,證明台綠高層指定下包亂搞才出事,讓台綠又損失2,000萬元。

此外,陳啟昱與宸峰集團負責人蔡清旭等一群民間金主有巨額金錢糾紛,陳為解決債務,竟同意將尚未取得的嘉義義竹段鋼構支架工程交由對方承攬,並白紙黑字簽下承諾書,明顯違反台綠比價程序;2020年12月台綠與宸峰簽下3.2億元合約,總計鴻暉、晁暘以承攬土地開發服務費及義竹段工程外包,已讓台鹽損失逾11億元。
後來蔡清旭陸續匯了1,920萬元給高雄肯信集團董事長郭毓庭,作為抵償陳啟昱債務之用,等同轉個彎送錢給陳,蔡本月中已被搜索、收押,但因抗告成功,改獲交保。

派子獵地 難事推台綠
本刊掌握,陳啟昱早在2016年6月,就透過一位退休員警,開設鴻暉籌備處帳戶,但股款400萬元全是借來,並非股東出錢,等到驗資過關後即返還金主,已涉及違反《公司法》。
同年9月,陳啟昱任用毫無光電資歷的台鹽總經理蘇坤煌擔任台綠執行長,隨後又強勢主導董事會通過斥資2億元成立台綠,並向名發建設租用台南市歸仁區緊鄰鴻暉的辦公室。

知情人士告訴本刊,台綠成立前,鴻暉幾乎沒有營業實績,蘇坤煌轉任台綠總經理後,立即指示部屬向鴻暉採購一百萬元冷氣及辦公桌椅等用品,按理來講,台綠發展光電業務,土地開發利益龐大,相關光電案場卻須繞道鴻暉進行土地開發,仲介商及電商也必須找鴻暉洽談,幕後影武者正是陳啟昱。
此外,陳啟昱還安插兒子陳敬凱在鴻暉任職獵地,至於難度最高也最複雜的土地開發管理、申設及營運勞務與專業整合,則全甩鍋由台綠負責。

全案是台南地檢署今年4月起訴力暘能源涉官商勾結,違法解套「小二甲」禁令,圖利91億元的案外案,檢調去年底搜索時發現,蔡清旭身兼承暘光電負責人,懷疑該案場偷埋爐渣,專案小組查到他不僅是陳啟昱在台綠董座任內引進施作光電工程的「四大民股」之一,還是民進黨前中常委郭再欽的事業夥伴。
檢調發現,蔡清旭除透過旗下鴻欣營造承攬曾文水庫抽泥砂作業,涉虛增抽砂船成交價,向銀行詐貸1.2億元,另向郭再欽等人購買土地時,明知每坪實際成交價為4.2萬元,竟然虛增為5.5萬元,以此又向銀行詐貸了1.1億元。

院檢失和 被告全放了
由於全案屬集團性犯罪,涉弊金額龐大,加上陳啟昱曾透過祕書刪除與蔡清旭及郭再欽等人會面紀錄,以及鴻暉負責人蘇俊仁在22日搜索當天突然行蹤成謎,根據扣案手機發現他一早得知檢調上門,立刻與多位涉案人聯繫,足以證明全案關鍵被告涉及重罪、逃亡及滅證與勾串之虞,詎料,法院竟全都放人,也讓台南院檢長期失和的問題再次浮上檯面。
本刊調查,台南院檢早年曾爆發檢方監聽法官引起雙方嫌隙,南院去年底駁回檢方聲押11名詐騙集團成員,檢方抗告成功後,全案發回南院重裁又拖20天才裁定,引起各界矚目。

此外,高檢署日前執行全國大掃毒專案,南院全數駁回搜索票,恐讓台南成為毒品天堂,法務部擔心已非個案,年中特地函請司法院協調,司法院僅強調法官獨立審判,無權干涉。只是,國營事業負責人舞弊茲事體大,加上不論販毒、詐欺或貪汙等罪,都攸關社會治安及司法正義,除了法官裁定需謹慎為之,檢方查案也需要鞏固犯罪事證,雙方切勿淪於意氣之爭,如此才能彰顯司法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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