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知延和吳欣盈6年前結婚被視為金控豪門聯姻盛事,雙方婚姻關係維持不到3年就告吹,林知延提出民事的離婚訴訟,吳欣盈發現座車遭安裝GPS,憤而控告林知延妨礙秘密,2人關係至此決裂。
2人離婚官司在今年5月一審宣判,法院判決吳欣盈勝訴,雙方仍維持婚姻關係,今天台北地院審理妨礙祕密官司,吳欣盈以證人身分出席,林知延提出吳欣盈和新加坡籍男子的22張親密合照當證據,法官認定事涉隱私,採不公開審理,祕密庭訊逾2小時。
吳欣盈律師說,林知延提出的22張親密合照沒有證據能力,離婚訴訟時也未被民事官司的法官認同;今天台北地院承審法官也裁定,照片不具證據能力。
林知延在開庭前,再度和吳欣盈喊話,他說,念著夫妻情分希望雙方能有和諧關係,有些事有誤解,但他從未違反法律,「還是希望我們雙方可以見面,坐下來好好談談。」吳欣盈則不發一語直接進入法庭,開完庭後也直接離去,雙方零互動。

吳欣盈在庭訊結束時,以告訴人身分當庭指出,希望法院能盡快審理結束,她這段時間非常煎熬、折磨,因為壓力大,還得疱疹,還要吃安眠藥才能入眠。
吳欣盈說,「法官明確說過這是家務事,希望先生能好好商量,釐清細節,但用這種不屬實的事情來討論家務事,非常不妥,婚姻中摩擦不是1、2張照片或是外遇造成的。」
對於這22張照片,吳欣盈指出,照相機是數位的,記憶卡可用電腦加減、修改時間、地點、順序,從頭到尾,林知延和劉宗欣都沒有認錯,還一直拉長戰線,利用媒體中傷她。
吳欣盈還說:「林知延會翻我的東西,我沒有林家鑰匙,也沒隱私,照相機放在那讓他看,是要警惕他沒有做到當初結婚時的承諾,他後來希望我留下來,卻跟蹤我,我才非常生氣,甚至聯合擔任律師的姻親來一起對付我,很諷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