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聽眾朋友大家好,我是鏡週刊文化組採訪主任胡慕情。距離上一次播出的節目,已經有半年時間,有點久,希望大家還沒有遺忘這個節目。
這麼久沒更新,和採訪進度有關。在日月明功的報導結束後,手邊在進行的其中一個個案,是一位女醫學生因罹患思覺失調,縱火燒死父親的案件,但因為家屬一直不願受訪,進度遲滯不前。農曆年後,台灣又進入嚴峻的防疫作戰階段,因此,我中途又去做了跟防疫相關的專題。防疫專題結束後,正想回頭投入原先手邊社會案件的採訪,卻在四月三十日有一起判決出爐,引發了社會關注,所以我又放下手邊的案件,先進行這起個案的調查,也就是今天節目的主題,台鐵殺警案。
【血是怎麼冷卻的 E03】兇手無罪判決的背後——談台鐵殺警案
台鐵殺警案,在今年七月三日就滿週年。在普遍媒體的描述中,是一位叫做鄭再由的中年男子,因逃票跟列車長起爭執,當列車長請鐵路警察來支援,警察卻被情緒失控的他刺殺身亡。一審審判,鄭再由因為被診斷為思覺失調患者,獲判無罪,引發不滿,社會再度湧現精神障礙犯罪者總是裝病的討論。
台鐵殺警案受到矚目,主要原因有二。一是警察死亡。死者李承翰相當年輕,只有二十五歲,從小就想當警察,又非常孝順,為了就近照顧父母,所以回鄉工作。而鄭再由拿刀刺李承翰後,李承翰顧及車上仍有許多乘客,一直沒有放手,他的勇敢跟盡忠職守,讓人不捨。
一開始,我並沒有想要處理這宗案件。一來是它跟時事高度相關,已經有蠻多討論開始進行。二來是,精神障礙者裝病的爭議,每隔一段時間就會重來一次,某程度來說,已經是信者恆信的狀態,我不認為這時候多加入我的報導作為討論素材,一定會有所幫助;第三是,精神障礙犯罪者是否裝病,跟精神鑑定有關,而這個制度的相關問題,過去我曾處理過。第四是,殺警案會讓我聯想我持續追蹤的北捷隨機殺人事件。
北捷案一位被害者家屬,後來到台鐵工作。殺警案的嫌犯姓鄭,事發地點是在交通工具上,這讓北捷被害者家屬的反應非常激烈,因為對他來說,有太多巧合。作為仍想追蹤北捷隨機殺人案的記者,我想試圖保持盡量不要去傷害或刺激當事人的空間。
但後來,還是做了這個題目。起因是一位讀法律的朋友,跟我聊起這宗案件,提及他的朋友即是被告的辯護律師,在他的探詢下,確定有很高的機率,可以訪問到被告與被告家屬;而過去幾年發生的隨機殺人案,不乏思覺失調患者,比如我曾經處理過的湯姆熊殺童案、或是大家記憶猶新的小燈泡案。但這幾起案件,都沒有因為犯罪者確診思覺失調,而獲得「無罪」的判決。
對於這個判決結果,社會大眾,或媒體普遍關注的角度跟我有些不同。一般關注的角度是「殺人者為什麼可以判無罪」、是不是精神鑑定制度有什麼問題?我的問題意識則是,這個人殺了象徵社會安全的警察,而審判會審酌情、理、法,在龐大社會壓力下,法官究竟依據什麼標準認定無罪?這個標準,如果能被清楚地說明、辨識,並且有個案的生命史可以對照,那麼將有助於社會去理解精神障礙者的犯罪面貌。
這個問題意識,銜接的是我對社會案件一貫的思考。犯罪並不是單純的惡,而是囊括了複雜的社會因素。如果我們試圖迴避認識這些因素,而只歸結到個人的病症上,那麼我們可能永遠無法解決問題。而隨著這個問題延伸思考的是,犯罪者不是自願生病的,於是我們在法律上,給予不罰或減輕刑責的體諒,但社會安全仍是重要的,那麼,面對不罰或減刑的精神障礙犯罪者,我們究竟該怎麼辦?針對這件事,行政部門提出的解方是延長監護年限。也就是,只要檢察官認為有必要,這些精神障礙犯罪者在醫療院所的年限,就可以一直延長。但這真的可以解決問題嗎?
生病不是他的錯 這一切都是命
上述的問題意識確立後,我著手擬訂採訪架構,開始聯繫訪問。因為受到律師協助,鄭再由的女兒表示願意受訪,但真的開始進行採訪,才發現比過往案件困難許多。
一開始律師給我聯繫方式,說鄭再由的女兒願意受訪,但年紀很輕,表達不太清楚,可能幫助不大。我認為這不是太大阻礙,通話確定受訪意願,卻發現他的女兒可能也有精神方面的困擾。這個揣測,在第二次電話溝通受訪地點與時間時得到確認,她現在正在接受心理諮商。
此外,鄭再由的女兒擔心在公共場合受訪會曝光,希望北上到辦公室來受訪,但因為她從小到大只來過台北一次,加上她的狀態不穩定,擔心受訪後她如果有太多情緒起伏,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過於危險,所以,又想辦法回頭說服她在台南受訪。
我跟鄭再由的女兒提議在旅館訪問,但她不願意;接著敲定朋友經營的咖啡店的一個獨立空間,她接受了。卻在我們南下訪問時,突然傳訊來,說受訪地點會讓她經過不願意回憶的地方。因此,光是約訪的來回就蠻耗費心神。
其次,是給了她訪問綱要後,她打來告知家人反對。父親殺人後,她跟母親寄居在舅舅家,表姐看了訪問綱要後,認為她接受媒體訪問,不但毫無幫助,還會害到母親。表姐告知了舅舅,於是舅舅也跟著反對,讓她壓力很大。但對她來說,她清楚知道父親殺人不對,但父親並不是刻意殺人,父親有他的為難,但寄人籬下,又不能不順從。
於是,我便得介入溝通。在跟她的舅舅通話後,非常虛脫。電話中,舅舅的情緒很大,一開始幾乎是破口大罵,一副「你幹嘛來找麻煩」的氣勢,在被罵了將近二十分鐘後,才比較有空隙插話,解釋報導這個專題的動機跟方向。
前面提到,跟舅舅通話完後感到虛脫。虛脫不是因為舅舅對著我發洩情緒,而是舅舅在聽完我所說後,雖然接受了讓鄭再由的女兒接受採訪,但他說:「他生病不是他的錯。但那是他的命。你寫這也沒有用,我跟你講這就是輪迴,以後還是會有神經病殺人。」
舅舅的話聽了讓人非常難受。這代表了精神障礙者家屬的困境,乃至於面對精神障礙者犯罪後的無能為力。於是他們必須割捨,就算知道生病不是他的錯。
倒霉到讓人無語 如同被貧乏神入住
進行採訪後,女兒的表達果然很斷裂,為了要確認敘事的完整跟真實,後來又努力說服鄭再由其他家屬受訪,乃至於鄭再由妄想害他的對象,以及他其他工作合作對象,並且參考卷宗內的筆錄內容。
鄭再由是個怎樣的人呢?其實非常普通,努力工作,努力生活。他高職畢業以後從事機械配電,當時台灣中小企業還很多,他的薪水不錯,可是後來國際情勢變化,很多中小企業倒閉或外移,鄭再由失業了。這時候他沒有氣餒,覺得台灣要邁入高科技產業,一樣需要用電,就做了當老闆的夢。他把房子拿去抵押,跟朋友合開公司,誰知道他朋友捲款潛逃。
錢被騙,讓他太太很生氣。但與其說是生氣,不如說是恐懼。因為他太太的哥哥也面臨生意倒閉,無家可歸的狀態。這件事讓他們夫妻吵架,但吵架並不是最嚴重的事。而是吵架隔天他太太不小心從高處摔下來,傷到頭跟脊椎。
雖然緊急送醫,但醫生開刀時有疏失,反而傷到他太太另外兩節脊椎,造成他太太小腿萎縮。這對他太太來說是很大的打擊,讓她罹患憂鬱、躁鬱,開始反覆自殺。照顧太太跟年幼的孩子需要錢,鄭再由想要快點翻身,於是又跟太太借了錢去投資期貨。但他判斷失準,全部賠光光,也就是這時候,他確診了思覺失調。
生病後他被親戚帶去看醫生,也有穩定服藥。但生病讓他還款能力很差,債務一直疊加上來,他只好借現金卡養債。此時女兒因為被霸凌也罹患憂鬱,常常跟他太太大吵,整個家庭雞飛狗跳,到後來,他連看病也沒辦法去,因為太窮,欠健保費。但他還是很努力撐著,以前同事找他合作,他覺得可以賺比較多錢,就辭掉原本穩定的工作去跟同事合作。沒想到同事一直欠他工資,導致他妄想發作,成為這次事件的導火線。
把故事完整以後,深深覺得,鄭再由像是家裡入住了日本民間傳說的貧乏神。相傳貧乏神入住家中,會讓這個人家道中落,不僅是財富喪失,連健康也會賠了進去。鄭再由就是這樣一個倒霉到讓人無語的人。他出生在台灣經濟起飛的中間期,也因此注定面臨台灣長期以來,透過代工模式作為經濟發展主要動能,所受到的世界經濟動盪牽連。
台灣在一九八〇年代,因為土地炒作,帶動了股票和期貨的投資,尤其中低階層的勞動者,因為歷經台灣錢淹腳目的時期,有錢可以進場,就連菜籃族幾乎每天都在看盤。這樣的風氣,改變了台灣人對於翻身的看法。鄭再由也是這個迷思的信仰者。投資失敗,加上妻子生理、心理都生病,使他長期以來一直處在高度內外交迫的壓力中。鄭再由曾經非常努力維持平衡,但他終究還是被拋了出去。他一步一步地落入貧窮線,甚至無能為力維持精神健康,都和社會支援遲遲沒有辦法協助到他有關。
也因此,這個專題後來衍生出另外一篇報導,討論精神障礙者家屬的困境,由我的好友兼同事,呂苡榕來協助完成。
採訪過程中,因為一審判決出爐,群情激憤,檢察官很快地就提起上訴,但他的上訴卻開了副本。檢察官不僅攻擊精神鑑定報告本身,甚至攻擊精神鑑定醫師的人格與專業。而因為社群媒體的效應,精神鑑定醫師受到了網路霸凌,就算他已經做了清楚的回應,輿論攻擊仍然沒有停止。這件事,使我考慮調整架構,希望把審判過程中過於激化對立而可能產生的問題也一併放進來。
鑑定報告可不可信 誰說的算?
精神鑑定在刑案中,是協助法官釐清犯罪者是不是受到疾病影響的重要工具,倘若犯罪者受到疾病影響,則由法官綜合其他考量,來決定量刑。在量刑中,有一個評估因子,是可不可以教化。過往精神鑑定的爭議之一,就在於可否教化。
可否教化對精神科醫師來說是一件沒有懸念的事,因爲精神科醫師清楚知道自己不是神,而且他們身為醫生的責任與義務,就是治病。但這是在醫療的範疇,當他們在法庭上被要求回答這個問題,就會超越了他們所能回答的倫理界線。但許多法官會將這個難題丟給精神科醫師,使得精神鑑定的信度,一直受到質疑。
經過一次又一次檢討,司法跟精神醫學界逐步取得共識,將精神鑑定中,醫師能否回答哪些問題的界線逐漸釐清,因此這次的精神鑑定爭議,並非能不能教化。這次的爭議,在於檢察官主張,精神鑑定有許多瑕疵。檢察官所謂的瑕疵,是認為精神鑑定只做一次,不夠嚴謹,且質疑鑑定醫師沒有相關專業。其次,是認為醫師只靠一個人就做成結論不夠公允。第三,是醫生做結論時,是在速食店做成的。第四,是鑑定團隊只花了兩小時跟被告會談,就認定他罹患了思覺失調。
這些說法乍看之下都很有道理,但是只做一次,是在法官裁定進行精神鑑定時,檢辯雙方都同意的;其次,台中榮總嘉義分院長期以來都有受法院囑託進行精神鑑定。鑑定醫師沈正哲,也做過非常多起司法精神鑑定。就算沈醫師過往經驗不被認可,那麼在審判的準備程序中,檢察官理當針對這一點提出質疑或異議,但檢察官沒有,直到鑑定結果不如他預期。
事實上,鄭再由的精神鑑定並非只靠一位醫師做成。一般來說,精神鑑定會是一整個團隊共同進行,由一位主要醫師撰寫結論。這次的鑑定也一樣,由社工師、心理師等組成團隊,心理師負責做心理、智商測驗,社工評估鄭再由的家族史、家庭成員及社會支持網絡,以評量未來的照顧可行性,沈正哲則負責思覺失調症鑑定,最後統整社工、心理師的評估資料,才做成報告。
儘管精神鑑定團隊跟嫌犯面談的時間的確不夠長,但這個會談的長度,並非精神科醫師所能決定。而是重大刑案的被告,檢察官往往擔心他們會對社會造成威脅,因此要求羈押。一旦羈押,要送鑑定就必須戒護,但整個司法系統的戒護人力非常不足。換句話說,是因為沒有足夠的戒護人力,才限制了醫師的會談時間。這也是為什麼精神鑑定通常會由團隊進行,因為能夠有多元的角度,去彌補時間不足所影響的信度跟效度。
至於醫師在速食店完成報告,是因為法院要求醫師趕快交出鑑定報告,所以醫師加班進行。對於鑑定醫師來說,真的沒想過,自己努力加班完成法院的交派,去速食店吃晚餐,也能成為檢察官攻擊的標的。
現階段的精神鑑定制度,的確有可以改進的地方,比方,目前台灣的司法精神鑑定是「精神醫療業務附屬」的一部分,嘉南療養院精神科醫師李俊宏就說,在台灣的鑑定醫師大多是依靠興趣,而非給付來發展司法精神鑑定的專業知能。而相較於美國,閱讀卷宗、準備報告、病患檢查都是算小時的,出庭一次九萬到十五萬新台幣。但台灣的醫師出庭時,只有五百塊。
又比如,因為資源不足的關係,鑑定業務都以門診為主,少有留置或是其他的鑑定模式,甚至某些國家在使用的影像學檢查,台灣也比較少使用。
近來許多起社會案件,在做精神鑑定時,都開始著重個案的生命史。如小燈泡案、華山案,但個案陳述自己的生命史時,不一定有其他資訊可供對照佐證。這個困境,在湯姆熊案便發生過,精神鑑定做出了部分結果,一審法官曾想透過警察進行更廣泛的側訪,來了解犯罪者的生命史,卻不得其果。
儘管現階段的精神鑑定有需要改進的地方,但我專題的重點,卻沒有放在這裡。對我來說,精神鑑定制度的再精進,是這起案件的旁枝,核心問題仍在於,這個鑑定報告可不可信。對精神障礙有基礎認識的人就會知道,在專業精神科醫師面前裝病是一件萬分不容易的事。
殺警案的兇手,在事發前十年就已經確診思覺失調,他並不是預謀犯案,以常理來說,不會有人裝瘋賣傻十年,就為了某天突如其來殺人可以免刑。
一般來說,精神鑑定時,精神科醫師會用非常多的鑑定工具,去確認被告沒有裝病,除非這個被告有專業精神科醫師的知能,否則不可能不露出馬腳。而就算假裝,也不可能長時間都不曝光。鄭再由不僅有長達十年都被確定有病,在案發後於看守所服藥後,仍然被判斷有病。不同時間的結果,足以佐證精神鑑定的判斷並沒有錯。
檢察官接觸這麼多個案,我認為不應該不知道這樣的精神醫學基礎,希望請求重新鑑定,並非不能,但以非理性且刻意扭曲的理由對精神鑑定提出質疑,是我無法接受的事。
罪的由來 不盡在於人的惡
無法接受的原因之一,在於這是對於媒體的惡意利用。二元對立的框架向來是媒體在社會案件報導的方式,這個議題設定的方式,會在社群媒體引發效應,之後又會從社群媒體回饋至主流媒體,形成套套邏輯的迴圈。這樣的利用,不僅使精神鑑定醫師受到霸凌,同時也含括一審法官。
近期有一則新聞,是二十二歲日本女摔角手木村花因為在實境節目演出,遭遇酸民霸凌而自殺。在精神鑑定醫師臉書下的留言,威力不比木村花小,比方「讓你的家人也被他捅死,然後你也說他 100% 思覺失調症,全世界自然就相信你的專業!」、「那些因你而逝去的終究是你逃避不了的業障,如果有輪迴,業障會跟著你的靈魂一再轉世。前提是你還有機會做人」,甚至有更直白地直接罵他殺人兇手。
我不知道檢察官是否想過,當他將非精神鑑定醫師所應承擔的不完美制度加諸在醫師身上,來當作自己在司法量刑場上的籌碼,有沒有可能也使一個人,因為網路的霸凌而受傷,甚至可能死亡?
就我觀察,目前的媒體效應,一定程度造成精神醫學界的挫敗,有不少醫生就認為,如果所有不符合檢察官想像的鑑定結果,都要被用這樣的方式攻擊,那麼誰敢接精神鑑定?而缺乏專業精神鑑定的審判,無疑是在人權與司法上的大倒退。
這樣的扭曲,並不只是傷害了在立場上跟檢察官不同的人。六月四日,長年有宿疾的李承翰父親胃出血身亡。他的家人相信,是因為精神鑑定幫助鄭再由裝病,才使他可以獲判無罪。這則消息曝光後,又有人回頭指責精神科醫師,說是醫師害死了第二個人。但就我來看不是,是檢察官跟社會大眾陷於應報迷思裡,所產生的副作用。
李承翰的死,非常無辜。他是整起事件中,最為無辜的人。但有沒有任何一個人,可以堅信,自己身處在鄭再由的生命歷程裡,他能夠依然健康、不生病?
二〇一一年,漫遊者出版一本書,叫《死刑台前的告別》,作者是一位律師,長期幫死刑犯辯護,他經常失敗,但這本書內容最為重要的,不是那些挫折的經歷,而是他很誠實地面對自己,他說每當他接觸死刑犯,離開監獄,都迫不及待想要洗澡。他不想跟死刑犯有所關聯,誰會願意跟一個徒手殺死自己母親和外婆的人有所關聯?
儘管如此,他還是長期擔任辯護律師。最為關鍵的,仍是他清楚知道,罪的來由,不盡在於人性的惡。在這次報導專題裡也提到的,根據中研院一份刊登在國際權威期刊的研究顯示,從一九九〇年到二〇一〇年間,台灣人罹患憂鬱跟焦慮症的比率提升了十二.八%。這些人不是自願生病的,他們的病,跟性別、接受少於六年的教育、失業者、缺乏生理健康等因素高度相關。
如果我們回頭來看鄭再由的生命歷程,他與他的妻子,除了教育程度外,其他罹病因子,都具備了。這是長達二十年來都存在的問題,也因此,精神疾患傷人或殺人的案件,總會重演。我們的政治人物,在事發時,都會高喊要建立社會安全網,但現實來說,付之闕如。並且,對於改善孕育精神疾病的大環境,也沒有相關有效對策。
在這起案件中,更難讓人接受的是,比起趕快調查到底是什麼漏洞讓鄭再由跌了出去、傷害無辜的人,政治人物選擇的是譁眾取寵的修辭,無論行政院長蘇貞昌,或是總統蔡英文、新北市長侯友宜、台北市長柯文哲,都認為這是一個太誇張的判決,宣稱要上訴到底。某程度來說,這已經是介入了司法的獨立。並且,是將國家領導所造成的缺失而導致個人的病,推給個人去承受。簡單來說,這就是替罪羊的獻祭。
刑罰永無止盡 只會⼀再反覆
在看守所內,鄭再由寫信給他的女兒,信裡面希望同時罹患憂鬱的女兒跟他的太太,可以和平共處。並且說,我對不起你們,這一次我是中邪了,本來人生已經快要露出曙光,偏偏會弄到如此,我也不知道如何解釋,反正人生是直播的,也不能重來,對你我只能和你說抱歉。
太太和女兒的病,以及經濟壓力,是他生病的原因。但他始終不知道自己生病了。而在他病得這麼嚴重的時候,他依然掛心著這一生中,他最愛的人。
而報導裡有一件事我沒有寫進去。法官曾問,雙方有沒有意和解。和解牽涉錢,而鄭再由沒錢。當時,一陣沈默。被害者家屬沒有發言,檢察官卻說話了,他說:這只是在拖延時間。我不知道檢察官究竟無知,或是過於相信他所信仰的正義,無論哪個答案,都讓我害怕。
因此,知道李承翰父親死掉當天,非常難受。以為可以承受,但後來洗澡時,在浴室痛哭失聲。當天晚上,哭了很久、很久,萎靡的精神一直到隔天都還沒有辦法回復、寫不下任何一個字。因為,這樣的對立,證實了文字無用。無論寫什麼,都會只剩下恨,而沒有理解。
我花了一些時間才振作起來。在原先的書寫架構裡,本來打算訪問被害者家屬。但後來,將它捨棄。因為,不願意這個年輕、值得尊重的生命,在報導中,會被閱讀成強化對立的角色。在報導裡,我強化了檢察官的想法與行動,試圖在報導中提問:把他們關起來,然後呢?
這個提問,是商周在二〇一六年出版的一本書的書名。作者是個記者,也是個刑罰學者,他去參觀了世界各國的監獄後,提出社會應該要有應報思想外的選擇。這個作者主張,撇除是否有精神障礙,機率論和心理學研究,都證實監獄的嚇阻作⽤是假象,因為監獄⽽放棄犯罪的⼈少之⼜少,犯意出現當下,監獄根本沒有進入他們的思考。 而「刑罰永無止盡,只會⼀再反覆。刑罰起源於無⼒感,目的是⾓⾊對調後再現痛苦情境。」
我們真的這麼無能為力嗎?我希望答案是否定的。但要否定,不會是只有一個人的盼望。我沒有期待這則報導,能夠改變社會大眾的應報思想,但希望這則報導,至少能讓我們自問:我們是否真的這麼無能。謝謝大家。
本文提到的報導專題為〈把他關起來,然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