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藝人易淑寬的獨子易寶宏,因涉及夜店殺警案被判刑9年,2019年6月入獄,去年3月獲准至武陵外役監服刑,有基層員警不滿上網留言「學長白死了」,引發軒然大波,隨後易寶宏因休假違規被送回一般監獄服刑,更間接促成立院三讀通過《外役監條例》修正案,不過,全案並未因此平息,經矯正署自清及政風單位深入調查,發現易寶宏的外役監審查評分造假,承辦人員遭貪瀆罪嫌移送廉政署,且不排除有更高層級的人員涉案。
【全文】隱匿易寶宏前科、審查分數造假 殺警犯服外役監爆重大弊案

涉及台北市信義區夜店殺警案的「星二代」易寶宏,獲准到外役監服刑驚爆重大弊案!本刊掌握,曾有施用毒品紀錄的易,申請外役監審查評分表中「再犯風險」欄竟未勾選毒品前科,讓他拿到滿分100分,形同保送外役監,案經法務部長蔡清祥下令政風小組會同矯正署徹查,發現承辦科員非單純疏漏,已依貪瀆罪嫌移送廉政署,且不排除有更高層人員涉案。無獨有偶,矯正署台東戒治所也出包,所長及科長遭檢舉涉嫌包庇特定受刑人,明明違規卻未處罰,已涉嫌貪瀆,經檢方約談均以10萬元交保,監所接連爆發弊案,改革除弊刻不容緩。

未列毒品前科 竟評一百分
本刊調查,易寶宏轉服外役監事件曝光後,法務部長蔡清祥指示政風小組會同矯正署徹查,調查小組快速介入釐清,將易寶宏申請外役監的資料逐一過濾比對,發現易3度申請外役監遴選都被駁回,去年3月卻突然通過,於在監行狀、家庭支持、健康狀況、戒護風險及再犯風險等5大評比均拿到滿分,總積分不尋常的拿到100分,讓調查人員百思不解,一個殺警的問題人物,怎麼一夕之間變成滿分好人?

調查人員深入核對才驚覺事情大條,明明有毒品前科的易,於「再犯風險」項目的曾有施用、持有、轉讓、製造、運輸或販賣毒品紀錄等欄位竟都未勾選,也就是未有毒品前科,讓易在此項目拿到20分,並讓總積分達到100分,形同保送外役監。

調查人員認為內情恐不單純,立即約詢負責「再犯風險」評分的承辦人,他竟辯稱因一時疏忽才「漏未勾選」易有毒品前科,惟細究其他受刑人均未有漏勾情形,加上一位承辦人僅負責一項評分審查,就是為防止管太雜搞錯,何況易申請3次外役監都被駁回,同樣的事已做了3次怎麼還會出錯?
監所內部人士也透露,要犯下這個錯誤幾乎不可能,為此,矯正署已將該名承辦人員、負責統整總表的主管作出行政處分,政風單位日前更將承辦人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瀆職罪移送廉政署,且不排除有更高層級的官員涉案,案情恐再度升高。

竟評一百分 至少過六關
本刊調查,外役監設立的目的,無非是要讓受刑人經矯正復歸社會前,有一個中途之家提早適應社會,立意良善,也受到很多受刑人青睞,除了低度管理、監控外,受刑人還可在較寬敞的範圍不上戒具執行作業,且外役監設有「與眷同住」制度,允許受刑人每個月可有一次、每次不超過7日與配偶及直系血親同居在外役監,受刑人還可在經許可後,於例假日或紀念日返家探視,更大的好處是縮刑,在外役監服刑1天可抵1天以上的刑期。
正因為太搶手,監所會定期公告受理受刑人參加外役監遴選作業申請,受刑人提交申請後,監所會進行初步資格審查,由戒護科、教化科、調查科、衛生科、總務科確認受刑人是否具遴選資格,接著製作審查通過名冊與「受刑人參加外役監遴選審查基準表」,交由監務會議初核、矯正署覆核後,送矯正署遴選小組審議,結果再報請署長核定,最後由法務部長拍板定案,至少要連過6關才能轉服外役監。

監所實際作業時,會先將「受刑人參加外役監遴選作業申請審查表」交由各科初步審查資格,其中,總務科要特別注意受刑人「本案有無犯毒品危害條例之罪」,意即如因毒品犯罪服刑者,在這關就會被擋下,此一規定與易寶宏最有關聯,因他2014年9月在汐止住處施用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經觀察勒戒後無繼續施用毒品傾向,獲不起訴處分確定,但確實有施用毒品紀錄。
巧合的是,易寶宏外役監事件引發修法聲浪,立法院也召開臨時會火速通過《外役監條例》,卻法外開恩,放寬施用毒品可申請外役監規定,與易被漏勾的評比項目剛好一樣,不免啟人疑竇。

再爆瀆職弊案 外界憂風紀
就在易寶宏案鬧得沸沸揚揚之際,他服刑的武陵外役監所隸屬的台東戒治所,近日也爆發瀆職弊案,讓外界不免憂心監所的風紀問題。

知情人士說,台東地檢署7月間指揮調查局至台東戒治所搜索,並帶回11人接受訊問,其中戒治所所長劉振榮及戒護科長遭人檢舉,涉嫌包庇特定受刑人,明明違規卻未處罰,經檢察官複訊後,爆出與檢舉內容不同的案外案,情節嚴重,以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各以10萬元交保候傳。
本刊調查,全案會爆發,是因今年6月間,台東戒治所一名約聘僱人員協助同一受刑人,透過送飯菜方式夾帶違禁品,當時戒治所所長立即將他開除,並由所方人員帶領至台東地檢署自首,只是該名約聘僱人員自首不到一週,竟在妻子面前用刀猛捅自己胸部自殺身亡,大有死諫的味道,死狀相當淒慘。

所長遭控包庇 待檢調釐清
由於該名約聘僱人員所涉情節並不嚴重,加上自首理應會獲得緩刑機會,為何會選擇如此極端的方式結束生命?地方傳聞四起,有指該員是被自殺或被自首,因蒙受不白之冤才憤而自殺,法務部政風小組立即介入調查,發現同一受刑人女友竟然頻頻進出所長劉振榮辦公室,而且常常手上都提著禮物,每次進去都待很長時間,認為雙方關係不單純,主動交由廉政署報請台東地檢署偵辦。

據調查,該受刑人在戒治所與另一名受刑人打架,並曾夾帶手機等違禁物,明明違規事證確鑿,所方卻未加以處罰,加上受刑人的女友與所長有逾越常情的互動,而且還收受饋贈,檢調懷疑,所長恐因收受好處才特別照顧該受刑人,在檢察官複訊後,依貪瀆罪嫌交保10萬元。
而就在檢調發動搜索約談後,地方上也盛傳所長是遭色誘或仙人跳等情節,但這些都有待檢調調查釐清。
另外法務部部長蔡清祥在得知所長遭交保後,立即指示矯正署進行行政調查,並於8月8日將所長調離現職,回到署本部靜候司法調查,全力配合偵辦。
法務部回應
- 有關易姓受刑人外役監遴選部分:
112年7月7日媒體報導易員於外役監執行一案後,法務部蔡部長立即指示法務部政風小組會同矯正署政風室主動調查易員之遴選程序,7月8日責請臺北監獄提供書面資料,7月11日、18日、19日前往該監實地進行調查。經查,易員雖符合報名外役監受刑人之法定門檻,惟臺北監獄於填寫審查基準表時,關於毒品紀錄項目勾選錯誤。就此疏誤,(一)行政責任部分:法務部已指示矯正署於7月28日召開考績會議懲處相關失職人員。(二)刑事責任部分:矯正署亦就疑涉公文書登載不實罪嫌部分,完成初步調查,於8月14日主動函請法務部廉政署分案偵處,廉政署並將就有無涉及貪瀆部分一併查明。法務部已本於勿枉勿縱原則,主動依法調查,展現嚴正處理之積極態度。
- 有關臺東戒治所職員涉及風紀事件部分:
臺東地檢署於112年7月25日傳訊臺東戒治所所長、數名職員及受刑人後,諭知臺東戒治所所長具保新臺幣10萬元,法務部蔡部長立即指示矯正署於7月26日、27日至該所進行行政調查,並於8月8日將所長調離現職,靜候司法調查,全力配合偵辦。
★鏡週刊關心您,再給自己一次機會,安心專線:1925(24小時)/生命線:1995/張老師專線:1980
★鏡週刊關心您:珍惜生命拒絕毒品,健康無價不容毒噬。
本新聞文字、照片、影片專供鏡週刊會員閱覽,未經鏡週刊授權,任何媒體、社群網站、論壇等均不得引用、改寫、轉貼,以免訟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