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ETtoday》《聯合報》報導,現居北部的一名男子日前在新北市新莊區,因為無照駕駛又拒絕酒測,遭到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所開罰18萬元,但由於男子遲遲未繳罰單,最終案件被送至他的老家屏東執行。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收案後,先調查了該男子的財產資料並扣押其薪水,不過男子的公司卻回覆稱他已離職,且分署通知男子前去報告財產狀況,但男子也未到場,因此只好前往男子的戶籍地址枋山的民宅查訪,但該地看來無人居住,執行人員遂張貼通知於門口,諭知男子於選舉前一日赴分署提出清償計畫。
後來通知單被熱心鄰居看到,遂拍照傳給男子的兒女,總算男子才致電給分署告知自己目前住在北部,會在投票日前前往分署繳清罰款。沒想到天不從人願,繳費當天男子搭乘朋友的便車南下,車子卻在半路拋錨,男子只好趕緊打電話給書記官,致歉自己會遲到。
最終,男子甚至「跋涉300多公里」,才總算在分署下班前趕到,並將罰單繳清。對此,屏東分署表示,希望男子之後別再酒駕,把錢單的錢省下來改善故鄉經濟。分署也呼籲民眾,切勿酒駕,若宴席飲酒,可叫計程車、找代駕或搭大眾運輸交通工具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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