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常駐世界貿易組織(WTO)代表羅昌發接受《中央社》專訪,分析當前WTO二個最關鍵的改革議題,一是談判功能;二是爭端解決功能。他說,WTO是台灣唯一擁有正式會員身分、能與各國平起平坐的全球性機構,若處理國際事務的角色弱化,對台灣將有嚴重衝擊,因此,我國應訴求更多國際共同價值,因應全球事務的變化。
【封面故事】外交官再傳亂花公帑爭議 駐WTO代表爆濫權自肥

高階外交官爭議不斷!繼駐美代表俞大㵢夫婦後,本刊又接獲多名外交人士投訴,指我國駐WTO代表羅昌發、駐斐濟代表陳盈連、駐美代表處副組長魏月涵等3名外交高官濫權自肥,其中羅昌發夫婦被控苛刻下屬、公器私用;陳盈連被爆花60萬元公帑在美國購買88項高檔用品,讓他住在洛杉磯的家人使用;魏月涵則被下屬羅列分工不均、議論同仁是非等4大罪狀,3人的行徑除了凸顯外館積弊,也重創外交官的形象。

羅昌發的說法頭頭是道,但看在外交界基層眼中,卻有另一番評價。外交人士A先生說,當過台大法學院院長及大法官的羅,2020年擔任駐WTO代表至今,形象正面,但實際上,他與曾任法官、律師的妻子黃鈺華,爭議卻不少。
羅昌發小檔案
- 現職:我國駐WTO代表
- 婚姻:已婚、妻黃鈺華曾任法官及律師
- 學歷:台大法學碩士、哈佛大學法學碩博士
- 經歷:台大法學院院長、大法官、WTO爭端解決小組成員
羅妻仗夫勢 當眾辱雇員
A先生指出,羅昌發帶著黃鈺華到瑞士日內瓦就任後,認為官邸鋪設的地毯老舊,所以花費大筆公帑重鋪木地板,但鋪設後,黃又抱怨說:「地板踩起來浮浮的!」羅因此創了「採購小組」的LINE群組,將太太拉進來,美其名是要處理「駐團採購事宜」,實際上卻是讓下屬全天候處理黃的交辦事項,包含官邸泳池清潔、花圃維護,還要求輪班監督地板鋪設、拔草等與公務毫不相干的工作。

A先生舉例,2022年初某個週日晚間,羅昌發突然要求採購小組成員全部上線,討論官邸地板翻新工程,但這並非緊急事項,他卻要求大家聽黃鈺華發了3個小時的牢騷,黃對2名瑞士籍雇員說:「每次都要很大聲罵,才會有一點效果!」更指其中一名雇員「綁標」,理由是他與工人「上同一個教會」,但實際上,所有採購案都須經代表同意,雇員根本沒有決標的權力。
此外,黃鈺華還當場羞辱某雇員:「我聽說他以前考績拿過乙等,但他並沒有因此知所警惕;我們如果沒有處理,我們這個毒瘤(指雇員)放在這裡永遠都有事情!」更扯的是,沒有公職身分的黃鈺華,還揚言解聘對方說:「我跟你講,不能幹,又懶惰,又沒有忠誠度,我實在不知道留他在這裡幹嘛?你們以後真的有大事情要開會,像漁業談判從早開到晚上9點,你有辦法去搞這個事嗎?」

看到太太發飆,羅昌發不僅沒緩頰,甚至還幫腔:「鈺華在台北處理很多採購的案子,也看到很多人因為採購被檢察官叫去問。」有了丈夫的加持,黃鈺華接著說:「我不客氣地講,如果發生在國內,有人要移送法辦,而且會成立!」
家用報公帳 一人占2車
一頓情緒發洩後,黃鈺華才說出她生氣的真正理由,就是她發現外館辦公室廚房的地板,鋪得比官邸好,且辦公室的工程有2個人在做,官邸只有1個,覺得被虧待。接下來,她又抱怨官邸花園的問題,羅昌發也抱怨官邸客房的浴缸沒有手把,泡完澡不容易爬起來,就這樣,週日晚間的線上會議,就變成討論如何伺候代表夫婦日常起居的會議。
為了安撫太太,羅昌發甚至啟動解雇程序,還要求遭太太點名的雇員撰寫檢討報告,但外館的法律顧問評估後,勸羅必須顧及法律風險及我國形象,外館人員也告訴羅,按規定,若解雇一事在瑞士衍生訴訟,相關費用須由羅自掏腰包處理,外交部並不會支付,羅才打消解雇的念頭。

此外,羅昌發要求解雇該名雇員的另一個理由是「早退」,但經外館調查,該雇員並非早退,而是被黃鈺華要求駕駛公務車,載她及官邸管家去超市買菜,導致過了下班打卡時間,都還沒有回到辦公室。A先生說,黃不僅要求外館人員到官邸伺候她,還因不懂法語,要求通曉中文及法語的雇員當翻譯,卻又因譯文太短,懷疑雇員沒逐字翻譯,當場羞辱該名雇員,把對方罵哭。
更扯的是,羅昌發夫婦在官邸使用的衛生紙跟清潔用品都報公帳核銷,A先生說,相關費用依法不能報銷,羅也曾把規定貼到群組,三令五申提醒下屬要注意,但自己卻要求會計核銷,根本是雙重標準。
此外,當地政府規定,家庭垃圾必須徵收清潔費,羅氏夫婦不想付錢,竟要求雇員利用上班時間開公務車,花3、40分鐘從官邸把垃圾載到辦公室丟,令人無法接受。
A先生還指控,外館配有一輛賓士車供代表使用,但羅昌發嫌車舊,一到任就把新買的Volvo公務車當私家車用,因其他館員不可能使用代表座車,等於羅一人占2車,導致其他人洽公沒公務車可用,須開私人車輛,直到2022二年羅的行為被外交部政風處糾正,才把公務車還給外館。
駐斐濟代表 爆公款私用

除了羅昌發夫婦被控濫權霸凌、公器私用,我國駐斐濟代表陳盈連也遭爆公款私用,形同貪汙。另一名外交人士B先生表示,陳在2015年奉派到美國洛杉磯當組長後,就在當地置產,並把家人接往居住。2020年陳被派到關島擔任總領事,卻在同年9月用洛杉磯蘋果商店的發票報公帳,他買了高階線材、電視盒等設備送到洛杉磯自宅,卻宣稱是關島宿舍公務使用。

同年12月,陳盈連又在洛杉磯蘋果商店買了電視盒、路由器送到自宅;2022年4月,又買了蘋果鍵盤、智慧觸控筆、耳機、耳機盒;去年並在同一商店購買BOSS高階耳機、蘋果錢包、4個智慧助理設備、2個喇叭、智慧追蹤器,都說是關島宿舍要用。
陳盈連小檔案
- 現職:我國駐斐濟代表
- 婚姻:已婚,育有3子女
- 學歷:政大外交碩士、美國南加大安納堡傳播新聞學院碩士
- 經歷:外交部國會事務辦公室副執行長、駐關島辦事處總領事
吹哨者檢舉 至今無下文

不僅蘋果的相關產品,B先生指出,陳還曾買托特包、體重計、咖啡、凱蒂貓娃娃、星巴克禮品、雷射印表機等物品報公帳,更扯的是,2021年他購買近1,800美元(約新台幣58,000元)的高階單眼相機自用,把較低階、價值400美元(約新台幣13,000元)的相機留給關島辦事處下屬使用。

此外,陳盈連還用公款購買高階的耳機擴大機,卻宣稱是官邸用的家用音響擴大機;去年1月,陳還買了電動按摩器,又說是官邸要用的電動攪拌器,非常離譜。B先生說,陳購買的產品中,有公款私用疑慮的多達88項,金額約新台幣60萬元。

B先生告訴本刊,今年1月,陳盈連調斐濟擔任代表之後,吹哨者在3月檢附證據向外交部檢舉,至今仍無下文,陳依舊穩坐斐濟代表高位。此外,依外交部規定,駐外人員若在國外置產,就不能領房屋補助,陳明明在洛杉磯置產,卻持續領取新台幣數百萬元的房屋補助,已涉及偽造文書。

另外,關島官邸今年清點財物,發現遺失95件物品,外交部要求陳盈連解釋,他辯稱去年大颱風,造成官邸淹水,導致物品都泡在水中壞掉,所以只能選擇丟棄,不過,B先生說,陳住的官邸是關島當地最貴的別墅,不但地勢高,而且建築物還特別墊高一層,根本不可能淹水,外交部實在不應該被陳矇蔽。

駐美副組長 下屬控霸凌
魏月涵小檔案
- 現職:我國駐美代表處行政組副組長
- 婚姻:已婚,丈夫為外交部北美司副司長焦國祐
- 學歷:輔大義大利語文學系
- 經歷:駐羅馬辦事處祕書、外交部歐洲司科員、國際合作及經濟事務司科長
除了2名代表爆發爭議,我國駐美代表處行政組副組長魏月涵,也被下屬指控霸凌。本刊上月底踢爆駐美代表俞大㵢夫婦亂花公帑、把館員當下人的爭議後,就有立委透露,還有其他主管涉嫌霸凌,外交人士C小姐告訴本刊,被霸凌者是已離職的陳姓三等祕書,他在離職前曾於代表處的LINE群組洋洋灑灑寫了「千字文」,控訴魏女霸凌。

陳姓祕書表示,離開駐美代表處對他而言很不捨,但因處於不健康的工作環境,加上迂腐體制及人事制度不健全,讓他灰心且無力改變,接著直指魏月涵有分工不平均、無法有效請益且不受尊重及肯定、工作上求助無效、議論同仁是非等四大罪狀。陳說,體制及人為的無奈、不公平,扼殺外交人員熱忱,呼籲外館及外交部能夠正視,檢討改進。

C小姐並指出,魏月涵的丈夫焦國祐也是外交官,目前擔任外交部北美司副司長,去年6月,有立委收到檢舉,指焦擔任駐美代表處副組長期間,利用職權與女下屬發生婚外情,承諾小三會離婚,但2018年間,焦將太太接到住處,小三因此要求分手,但焦仍以各種手段控制對方,更誇張的是,事件曝光後,他沒被懲處,還高升副司長。

針對羅昌發、陳盈連、魏月涵等高階外交官的爭議,3名投訴人認為,這不僅凸顯外館積弊,也重創台灣外交界形象,外交部不該放任或包庇這些人繼續作威作福。
駐美代表處爭議
本刊上月底報導駐美代表俞大㵢上任半年,光官邸就花了800萬元公帑,外交部事後澄清,指金額有誤,僅200餘萬元,且無任何不法,但本刊又接獲外交界爆料,指外交部是以立委調閱公文的日期作為標準,並未計算9項延後送達的貨品,此外,報導出刊後,俞為平息風波,陸續將已購入的物品退貨,希望營造沒購買的假象。

回應
有關駐外館處的問題,外交部表示因事涉不同的層面,依序回應說明如下:
- 有關駐外館處設備購置方面,林部長對此相當重視,要求外館採購除依「政府採購法」等相關規定及駐在國法令辦理外,已另指示制定實施「駐外館處雜項設備購置費支用原則」,將透過「比價機制」「分層核定」「館舍優於職務宿舍」等新規定,強化外館採購審核機制,以避免日後爭議發生。
- 至於外館內部管理問題,外交部將針對媒體報導各節進行瞭解,要求相關館長說明,以先釐清事實真相。外交部並再次要求駐外館長注意領導統御原則,關心同仁工作情況,加強同仁間彼此溝通,以打造友善職場環境。另一方面,外交部也強調,同仁對於業務推展或主管領導方式若有不同想法及意見,外交部均有建置部長信箱或相關申訴管道,並將以開放、積極的態度處理同仁反映的各項建議與問題。
- 有關報導指出駐美代表處行政組主管疑似霸凌同仁之個案,外交部為釐清事實,已電請駐美國代表處調查。經駐處訪談雙方當事人及相關同仁,本案應係雙方當事人欠缺良好溝通、對工作方式之認知存有差異,以致在主觀上彼此互不理解所致。當事人也明確表示,在內部群組的發文是為表達個人感受,不曾也無意就本案提出申訴,也未曾主動轉傳發文內容給外界。
- 有關駐斐濟代表陳盈連遭指控使用公帑疑涉不法事,外交部於接獲檢舉後已積極展開調查,並為示重視,全案先前已移送法務部廉政署接手調查。陳代表將於近期調回國內,以配合接受國內相關機關的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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