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內話】再掀一次哥哥身上的白布

mm-logo會員專區人物
關於哥哥的事,我曾經很多年不去想,也不提,因為那裡頭有我人生最痛苦的回憶。
我家有12個孩子,哥哥老三,我老四。身為林場工人的我爸,月收入只有幾千元,養不起家,只好把我賣到茶室當雜工,價碼是1萬六6千元。
那年我14歲,離開羅東家,隻身在基隆工作,感覺被家人遺忘了,每天只渴望著有一個認識的人能來看看我。我在那裡打雜2年,心裡有數,最後我的命運應該就是和店裡的小姐一樣,要陪客人喝酒。
直到我從4樓把泡茶用的熱水抬下樓時跌倒,雙腳都嚴重燙傷。老闆娘沒讓我看醫生,最後右腳爛掉,筋都露出來了,傷疤一直留到現在。
燙傷1、2個月後,有天哥哥忽然出現在店門口,原來他也到基隆工作了,特地來看我。他看見我的腳,叫我找機會逃,一週後我就拿著客人要我幫忙跑腿買菸的錢,坐計程車到哥哥工作的地方,再轉搭火車一路逃回羅東,最後靠著跟親戚借錢,才和茶室撇清關係。
回羅東不久,我就認識了大我11歲的先生,19歲就嫁給他。我太想要有自己的家庭了,沒有想太多就嫁,婚後才知道他浪蕩又不負責任,還會家暴。

歡迎加入鏡週刊 會員專區

限時優惠每月$79
全站看到飽

10元可享單篇好文14天
無限瀏覽

已經是會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