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平教育15年3】家長同意保險套教學 老師卻被特定團體告妨礙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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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一門保險套課程,劉育豪成為被告,終獲不起訴處分,但也成為他繼續努力的動力。
因為一門保險套課程,劉育豪成為被告,終獲不起訴處分,但也成為他繼續努力的動力。
2017年7月25日,對劉育豪來說是教師生涯中印象深刻的日子。當時是暑假,他在各地展開「小豪老師說性平故事」,那天從高雄到台中,坐在學生家長的車上,他被告知小港分局偵查組找他。「我回電分局,對方開口就說,劉育豪你被告了,被告妨礙風化。」被告?他冒出一身冷汗,整場故事講得心神不寧。

教書教到被告的那一天

劉育豪,43歲,高雄市,高雄市港和國小教師、高雄市性別公民行動協會理事長
事發起點是同年1月的一門課。那堂課之前3週,有天班上國小三年級的學生晃悠到身邊,問正在改作業的劉育豪說:「老師,保險套是什麼?」劉育豪反問發生什麼事,學生說有學長問他看過保險套嗎?說要拿一個給他。這不是30秒可以說完的事,劉育豪想了想,「你去寫在黑板,班級待辦事項那裡,老師找時間說明。」

談性事 落得被告被恐嚇

劉育豪和學生習慣把班級待辦事項寫在黑板一側,「保險套」3個字就掛在黑板上,每天繼續上課趕進度,「保險套」3個字就這樣掛了3週。但劉育豪沒有忘記這件事,對他來說,學生提出問題了,老師不能迴避。期末考後,離休業式還有2天空檔,他決定把性平課程規劃在那個時候,便開始提早備課,包括跟衛生局朋友請益借教具。
公視播出劉育豪教授保險套課程後,遭特定團體截圖散布不實流言,甚至對劉育豪提出妨礙風化告訴。(翻攝自公視《有話好說》)
劉育豪提前寫「家書」告知家長,若有家長反對,還有時間溝通說明。奇妙的事發生了,班上20個孩子,家書回覆全是同意,還有家長不只簽名,也正面鼓勵他進行課程。「哇,我超開心,想說我們班家長好進步!」劉育豪把心情寫在臉書上,引發瘋傳,公共電視還要求拍攝。劉育豪再次請教家長意見,包括孩子能否受訪,都需要家長同意。
沒想到的是,課堂順利完成,但影片卻遭反對性平教育的特定團體截圖,看圖說故事指劉育豪公然在課堂教男男戀等猥褻內容。同年7月,他被一狀告上法院。即便學校支持、高雄市教育局也力挺,抗議電話還是打爆學校,還有人威脅他的人身安全。「我真的很緊張,壓力很大,有一天跟朋友開車去玩,卻在山上大哭…。」
出庭那天,劉育豪非常緊張,不曾想過教書教到被告,「我擔心進去就是一翻兩瞪眼,遇到友善的檢察官就沒事,如果是不友善的、甚至是支持護家盟的檢察官,我該怎麼辦?」即使做好實話實說的準備,他無法預期踩進法庭後的發展會是如何。好在,2018年夏天,他收到不起訴處分書,終於讓他放下心中大石。
劉育豪出生在勞工家庭,父母親都是做工的人,小時候下了課,他就到工廠幫忙,「就是到處收破銅爛鐵、廢紙,集起來賣給中盤商,現在來講,就是資源回收廠。」兒時的劉育豪對家庭工作感到自卑,每當同學約著要去對方家玩,他肯定想辦法閃躲。直到研究所受社會學訓練,他才理解階級差異,對不公義的事情開始有感。
在國小教書後,第一個帶的班級是高年級,他聽見學生用「搞gay」、「你玻璃喔」罵人,雖是戲謔口吻,劉育豪察覺不對勁,想嘗試改變這個現象,開始在課程中融入多元性別教材,「結果過2天,用搞gay罵人的小朋友,變成說人家雙性戀。」也算是進步一點點了?「這個過程讓我理解,教育不是那麼快的東西,不可能一兩堂課就改變觀念。教育是很長久的東西。」

理性教 從歷史中學平權

劉育豪教的是國語課,備課時,他會思考從哪些部分融入性別討論,「好比講到魯班造傘,補充課文提到魯班的妻子提出點子,魯班才改良出雨傘。我問學生,課文都寫魯班的妻子,那她叫什麼名字?當然我也查了,但只查到她是雲氏,連名字都沒有。」一堂國語課,學生便能理解歷史上女性被漠視的問題。這也是劉育豪特別有成就感的時刻,他比手畫腳起來,「從這個角度,我們也會思考居禮夫人的名字,還有『歷史』為什麼是History而不是Herstory?」
劉育豪寫過繪本《阿肯的歡樂之家》,將多元成家作為繪本主題。他也經常以說繪本故事的方式,讓孩子更容易理解性平議題。
一堂保險套課程,讓劉育豪變成性平教育名人,但這之前,他已教書近20年。去年11月九合一選舉綁公投前,劉育豪在臉書貼文:「性教育就像其他科目的教育,誠實而認真地對待它,其實並不可怕。看到公投辯論會上的捕風捉影,我決定站出來,說出我自己與學生親身參與的教學歷程。有了這些說明,希望大家能夠理解,在這堂保險套課程中,我做的其實只是一件自然而健康的事,其實不需恐慌。」

葉永鋕事件

2000年4月20日,屏東縣高樹國中三年級學生葉永鋕被發現倒臥在廁所血泊裡,緊急送醫急救,隔天凌晨不治。外界後來才知道,葉永鋕長期因性別氣質陰柔遭校園霸凌,曾被同學脫褲「驗明正身」,甚至不敢在下課時間如廁,只能在下課前提早去洗手間,避免遭受欺負。

3名校內主管因業務過失致死罪遭訴,纏訟6年後,處以3到5個月有期徒刑,三審定讞。但事件引發台灣社會關注,教育部由性平委員組成調查小組,調查報告書最後呼籲教育部應重視校園性別問題。研擬中的《兩性平等教育法》草案並納入性傾向、性別特質、性別認同等,改為《性別平等教育法》,2004年6月23日頒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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