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媒體報導,《新北市天燈永續發展自治條例》草案今(21日)獲市政會議通過,經發局指出,若自治條例上路,未來業者須按照預期販售的天燈數量,向基金會申請天燈標章,並依數量繳納永續發展費,初步研議每張約收取20至50元,每個天燈都需張貼標章貼紙才可販售,若業者有剩餘的天燈標章,仍可繳納回基金會並申請退費。
至於稽查方式,經發局說,目前平溪約53家較有規模的天燈販賣業者,未來除了由稽查人員逐店稽查,確保店內天燈均有標章外,同時也規畫檢舉獎勵機制,民眾檢舉違規業者可獲取獎勵金,違規業者最重可裁罰1萬元。
對此,平溪魅力商圈理事長林高美雲說,目前天燈售價約150至250元,每個利潤約賺幾10塊,強制收取基金後,天燈勢必漲價,否則會沒有利潤,她更說,目前生意受疫情衝擊,少了很多外國客,因此希望收取金額不要太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