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現場】只盼望死前能拿到一張女性身分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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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年,小E認真學習怎麼做個女性,注意著穿著,打扮跟每個小動作,渴望完全變更為女性。
這些年,小E認真學習怎麼做個女性,注意著穿著,打扮跟每個小動作,渴望完全變更為女性。
原本這一切小E想繼續隱瞞下去的。
直到3年前某天,小E的太太發現藏在衣櫃深處的旅行箱,不知情的太太打開發現,幾件中性上衣裡,夾雜著假髮、黑色褲襪、蕾絲裙、透明化妝包裡裝著口紅、粉底……。她回頭質問小E,到底怎麼回事?這只是個引信,逼得小E只得把多年的祕密攤在陽光下。
小E跟太太承認,自己從小就偏好女性衣裙,中學出現第二性徵後,開始厭惡自己男性的生理特徵。他徬徨著這是否正常,把精神都投入念書跟學習,甚至入伍想看看自己能不能變正常一點。他也想過,這會不會只是生命一個階段,有了另一半就不會這樣了。直到出國念書,接觸跨性別相關知識,以及有類似生命經驗的人分享出來的經歷,他慢慢探索,也找了精神科醫師諮商,開始著女裝、留長髮,服用荷爾蒙,以女性方式生活,終於釐清自我性別認同歸屬於女性。
支持小E訴訟的伴侶盟跟性別人權團體,在宣判隔天開記者會說明,這個勝訴判決代表的意義。對於這個令人振奮的判決,大家舉杯慶祝。
「我們大吵,太太覺得,我都沒有跟他坦白。她理性上不會覺得我要回原軌道,但是感性上,唉……」,小E輕聲地嘆口氣道,「就反應很大,她嘗試讓心理過得去,但是要調適。」在我眼前的小E,實際上是個很有魅力的女生,曾留學美國,有個很好的工作。
所謂「跨性別」是指,性別認同或性別表達與出生指定性別不符的人。跨性別女性、香港醫學院學生Ming Chan,同時也是跨性別社團跨青時刻(QUARK)的創始人之一,曾談到這種身心不一致的痛苦:「其實你的身體就是你,你可以說你有的是靈魂,但靈魂同時來自你的身體,當身體好像背叛了你,與你的身分不符時,身邊沒有人明白你,經常跟你說要你接受、接受、接受,那種孤單和永遠無法改變的感覺是非常痛苦的,覺得別人始終當你是異類,與其他女生是有分別的。」
每天光處理性別問題就耗盡小E大半精力 ,還有來自家庭的要求與工作的壓力,他說,他盡量樂觀面對,但是很怕哪天再也承受不了,被黑暗吞噬。
小E要弄清楚自我認同,很辛苦也很不容易,但是他知道太太跟父母要理解他,更困難。跟跨性別同樣痛苦的是他們的伴侶跟父母,只是小E的太太不願受訪。小E一直嘗試溝通,讓太太接受他。自己也壓抑夠久了,不能夠再把自己藏起來。小E也向母親坦白,小E的母親感到晴天霹靂。
我們訪問了小E的弟弟,談到母親的想法,「她覺得,兒子是家族長孫,這麼優秀,備受重視,當男生這麼好,為什麼要當女生?是不是在美國讀書太苦,工作壓力太大,才會變這樣?」家庭裡一場場的風暴等著小E,她決定面對,爭取以自己認同的性別跟想要的樣貌活著。

衝撞既有法律規定

2019年10月,小E以女性妝容走進戶政事務所,尚未進行手術(指性別重置手術)的他,打算申請變更身分證上的性别,挑戰目前「變更性別登記一定要進行外科手術徹底切除性器官」的法律規定。依內政部2008年一紙函釋,要辦理變更性別登記,需要出示兩位精神科醫師評估鑑定的診斷書,以及合格醫療機構開具的手術完成診斷書,也就是申請男變女需手術移除陰莖跟睪丸,申請女變男則需手術移除乳房、子宮跟卵巢,也就是強制要求要動手術才能變更性別。小E只出示精神科診斷證明,遭到戶政人員拒絕。經兩次訴願決定,小E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歷經兩年開庭,9月23日宣判。
自小偏好女性衣裙,中學開始厭惡自己的男性生理特徵,他曾徬徨著這樣是否正常。
宣判這天,小E原本要出庭聆聽,最後擔心曝光,沒有出現。偌大的法庭空蕩蕩的,大家對判決都不看好,也無人關心,只有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簡稱伴侶盟)的辯護律師跟記者一人聆聽宣判。
當審判長念出:「訴願決定及原處分撤銷,被告(桃園大溪戶政事務所)對原告(小E)提出戶籍身分登記性別予以變更之申請,應作成原告性別登記變更為女性的行政處分……。」時,法庭內靜謐無聲,律師對法官有勇氣做成這個進步的判決,內心非常激動。
小E希望自己的身體100%是女生,他把手術當成一個目標,希望得到家人的支持,再完成。
判決裡,法官認為性別認同屬人格權核心,與個人自主、自我實現與人性尊嚴密切相關,為憲法第22條概括基本權所涵蓋,故原告依自身性別認同,欲登記為女性,此種性別表達權利,為憲法22條概括基本權所保護。而性別認同最直接體現在外的就是身分證件,故身分證件刊載的性別,與人民自我認同性別相符,為重要的基本權。
對於要求跨性別公民欲取得符合自身性別認同的身分證必須強制手術,法官認為不僅侵害人民健康與身體權,也嚴重侵害人民生育自己血緣子女的生殖權利,明確認定違法。法官調查認為,既然原告自2016年以來,即依精神科醫師建議,以女性角色進行實際生活體驗,且目前均以女性身分生活,有非常穩定的性別歸屬相關事實,得請求戶政機關變更性別登記為女性。
PTT跨性別版從2006年開版第一篇文章到現在,總共12,000多篇,小E每一篇都讀過。他認為,裡面分享的跨性別生活經歷,非常珍貴。
一個性別人權史上劃時代的判決在這麼平淡的狀況下出爐,而在另一個平行時空網路上,群起攻擊此項判決跟跨性別的留言,也已炸鍋。護家盟開始動員遊說民代,要求戶政事務所上訴。
當小E得知判決結果時,非常感動。只要戶政事務所不上訴,他就可以拿到符合自己性別認同的身分證件了。想到這些年,認真學習怎麼做個女性,注意著穿著、打扮跟每個小動作,當身邊人都視他為女生了,那種終於成為自己的感受,卻在每次遇到需要出示證件的場合,強迫被檢視性別,看著對方飄來的打量、質疑跟不認同眼神,往往令他無法忍受。
大一開始,小E開始準備女性衣服跟化妝品私下嘗試,後來東西就收進這卡皮箱裡,被太太發現後,決定跟家人公開這一切。
小E不是不想手術,只是希望得到太太和母親的支持跟諒解再進行。小E的太太想有孩子,他暫停服用荷爾蒙,想看看夫妻有沒有辦法生育。為了取得她們的理解,歷經數不清的爭執跟大吵。有時,他也會沮喪到想放棄,離婚,跟家庭斷絕關係,但是從小在類單親的家庭長大,一路看著母親怎麼辛苦的撫養他跟弟弟,他實在無法就此切斷跟母親的連結。
皮箱裡,有件特別女性化的蕾絲裙。
小E就跟多數跨性別者一樣,光性別問題就耗盡她大半精力,然後跟一般人一樣還有養家、婆媳問題,工作跟職場也有諸多要求。她不斷承受壓力,努力維持恐怖平衡。判決前,她首度在電話中告訴記者:「我希望能維持樂觀向上的態度,先把性別有關的事處理掉,但是我也不知道什麼時候,會一個不注意就被黑暗吞噬。」

近9成跨性別者未完成手術,變更性別登記

為了緩解性別不安,有些跨性別會很強烈的希望改變身體性徵,求助醫療介入如荷爾蒙治療或性別重置手術,過去媒體呈現的也大多是這樣的故事,跨性別者手術後,終於改頭換面,重新生活。但是,也有跨性別者只要做跨性別裝扮或進行性別法律承認,就可以改善性別不安,並不需要真的動手術。
愛麗絲就是個很漂亮的女生。
至於想手術的人,對於什麼時候手術,或是手術做到什麼程度,也因人而異。有人像小E一樣,把手術納入人生目標中,並且非常想要更換性別,但是因為各種理由像生育、無力負擔手術費用等等,短期無法手術;也有些人擔心手術併發的風險,對手術高度懷疑。特別是年輕一代的跨性別者,因為較早就可以自己認同的性別去生活,有人就會意識到,自己並不想去做手術。
變性的艱難真可以用千刀萬剮來形容,代價很高。香港也是要手術才能換證,但是Ming chan就不想用手術改變性器官,她說:「我不想為了身分證明文件上的一個字去開刀,切除我身體的一部分。世界上沒有任何一個身分是需要透過傷害自己而得到,其實很不人道。」
因為一個人生活,支援很少,愛麗絲很在意健康。所以不想手術傷害身體。
兩年前,同婚法通過,愛麗絲在苦苦壓抑,當了40年的男生後,決定還自己內心那個可愛的女生自由,他公開出櫃成為跨性別女性。因為跟原生家庭關係疏離,如今他獨自生活。訪問當天,她穿著一襲碎花洋裝,帶著一副小小的珠子耳環,不著痕跡的精心裝扮,在漁夫帽底下,她戴著口罩,露出一雙很漂亮的濃眉大眼。她說:「一開始走在街上,我不敢抬頭,正眼看人,因為還沒習慣外貌或妝沒化得那麼好,自信心也不夠,若有人看我,我就會覺得是不是被發現了。我算幸運,臉型不會有稜有角,即使沒動手術,只要稍微打扮就像女生;而且我適應很快,兩個月後,自信心就建立起來了。」
愛麗絲不手術的考量很多。他曾研究手術,發現術後就要一輩子服用荷爾蒙,但他沒辦法接受自己像得了慢性病一樣,每天得吃藥,「我不太能接受健康減損,我一個人生活,講白點很慘啦,不太有後盾,我必須自己把健康顧好。」愛麗絲講著,開始語帶哽咽,「我常說,我對於健康的焦慮就好像在沙漠裡騎著一台破腳踏車,要小心不要把腳踏車弄壞了,但是如果不小心掉了一個零件,又沒有發現,繼續往前騎,我沒有地方修,也不可能回頭找那個零件,往後的旅程就會更加辛苦。」
因為不被理解,愛麗絲不時露出一種孤寂感。
世界精神醫學會曾引用研究表示,性別不安約占總人口數約0.5-0.6%。根據精神健康基金會曾做的調查,台灣約160萬人對自己的性別不滿意,其中有意願做荷爾蒙治療或性別置換手術的約有40萬人。但是內政部資料顯示自1998到2016年,卻只有666人動手術完成性別變更登記。根據伴侶盟2020年所做的「跨性別人權處境調查」,有近9成人尚未變更性別,這些尚未變更性別者有9成人質疑手術的必要性,3成人質疑手術的安全性,超過半數(52.3%)是因為手術費昂貴,無力負擔。另有25.82%的人是因為重要關係人不同意,約兩成人怕影響工作。

渴求一張符合自己性別認同的身分證

跨性別者這麼複雜的狀況,現行要求強制手術的法規卻不讓人有選擇空間,困住了多數跨性別者。十多年來,就不斷有性別跟人權團體呼籲取消。
他們認為,強制要求手術違反醫療行為所要求必備的「真摯同意」要件,是刑法重罪。國家也沒有權利剝奪跨性別對身體的自主權,這是最低自尊的底線。衛福部在2013年的會議也認為,更換性別不應該有強制手術的要件。總統人權諮詢委員會也討論過此事,支持變更性別不需要器官切除。但是因為政府部門一直沒有立法,這項改革自此停滯,造成許多跨性別者因為無法申請變更性別戶籍身分登記,連帶也無法更改姓名更換身分證,拿著一張性別(跟姓名)跟自己性別認同不合的身分證件,造成多數跨性別者經常被懷疑是不是本人,生活處處受掣肘,每天苦苦掙扎。
愛麗絲覺得自己是跨性別姊妹裡比較幸運的,所以積極走訪校園,推廣性平教育,增加學生對跨性別的了解。
愛麗絲不手術的另個理由是自己不像其他跨性人那樣排斥身體,他可以跟自己的身體妥協。愛麗絲談到為什麼免術換證對跨性人這麼重要,「有人要的只是自我認同或被認可的感覺,像我覺得我是女性,我希望別人對待我是女生,但是我的證件不是,就好像有人一直告訴我,我不是女性。對許多跨性別者來說,他因性別被否定一輩子,因此很希望以自己認同的性別被看到,極為渴望被國家認可。他就算關在家裡,不出門找工作,不跟人互動,他仍然想要一張符合自己性別認同的身分證。」
從找工作、開戶、投宿,到警察臨檢……,在台灣需要出示證件的場合實在太多了。對於絕大多數是順性別,也就是出生時性別跟性別認同一致的人來說,幾乎難以想像拿著一張性別跟外表不符的身分證件,在求學、就醫跟求職等生活上可能遇到的阻力。這些傷害看似很小,可是經過長年的累積,跨性別者就覺得被社會深深地排斥。
作為一個女同志,律師許秀雯很能同理跨性別者的痛苦,積極在法律資源上支持跨性別朋友,拆解既有法律對性少數者的壓迫。
首先是找工作。為了生存就得工作,但是跨性別者找工作又頻頻碰壁,因為一出示證件歧視就來了,很多人因為不被家人接納,當經濟陷入困境,又沒人可以求援,不少人因此罹患憂鬱症,困在家中。
「這個世界確實是為異性戀跟順性別打造的,溢出這個框架之外的人,像跨性別、性別特質或性傾向不符合主流社會期待的人常常過得不太好。」伴侶盟律師團召集人,也是大法官釋字748婚姻平權釋憲案律師許秀雯說到,為什麼伴侶盟要支持小E跟其他跨性別朋友的訴訟,「這些結構性的壓迫,蠻多都存在於法律裡面,我們必得要一步步拆除,這些人才有可能活得像個人。」
醫學已經證明,跨性別不是疾病了。目前,包括英、美、加拿大、德國跟法國等至少有30多個國家,針對跨性別者變更法律性別,已取消手術作為換證要件,並立法保障跨性別者變更性別的權益。根據阿根廷的《性別認同法》,變更法定性別甚至只需要提交自我宣示切結書,無需任何證明。
宇萱認為,內政部強制手術才能換證的要求,讓跨性別者跳離不出死亡迴圈,只好逃離自己的人生。
許秀雯認為,這個社會幾乎不理解跨性別者。自己做為一個女同志,以及性別氣質比較中性,不合主流社會要求的女性,能稍稍理解跨性別者因為不斷被性別檢查,被歧視的痛苦。他就曾在上廁所時,遇過有人不客氣跟他說,「男廁在那邊」「你走錯了」。當秀雯回應對方他是女生時,對方反而指責他,「那你頭髮剪這麼短幹什麼?」許秀雯說:「陌生人都可以對我這麼不禮貌,檢查我的性別是否正確。我還是順性別,可以理直氣壯地回應這些人,但是小E跟跨性別朋友沒有辦法,他們的痛苦會比我多1,000倍。」
反對不用手術就變更性別的人,最疑慮的是認為跨性別上廁所會影響其他順性別的人。對此,許秀雯說,「廁所一間一間的,說實話,你旁邊的人有什麼性器官不重要啊。」小E的判決出爐當晚,一堆「強暴犯出籠」「我也要改穿女裝去換證,衝進女廁」的留言幾乎灌爆社群媒體,看到這種因為對跨性別無知,而煽動對跨性別者的恐懼跟敵視言論,一下就澆熄跨性別族群對判決結果的喜悅。

大眾無知,將跨性別女性視為潛在性侵犯

許秀雯帶著怒氣說:「當一個跨性別者按照他認同的性別走進廁所,並沒有傷害任何人。可是社會卻因為對性別秩序的認定太固著,好像只要不同性別的人或是穿著打扮不如他想像的女生進廁所就很可疑,或是有壞心眼,感覺被威脅。」許秀雯認為這種預設很無稽,忽視多數的性侵加害者都是順性別異性戀男性,卻將跨性別女性視為代罪羔羊。「如果不是跨性別,你會隨便去換證嗎?用另外一個性別生活很麻煩耶。」許多跨性別者說,你如果換了一張不符合你性別認同的身分證,處境就會跟他們一樣艱難。伴侶盟曾辦活動,讓順性別者體驗跨性別者求職、到銀行開戶、被警察臨檢的經驗,有人就被質疑到哭。
對於自己被當成一個潛在性侵犯,愛麗絲認為,上廁所不用出示證件,如果有人真的心懷不軌,他只要扮裝就可以混進女廁了,根本不用大費周章去更換性別。而且,許多跨性別女性去使用女廁,如果真有騷擾事件發生,早就被抓去關了。
宇萱說,跨是一種轉換過程,對跨性別者來說,認同的不是跨性別,而是最終成為自己認同的性別——男,女或其他。
沒有一張符合性別認同的證件,跨性別者要找工作時,從一開始寫履歷就碰到困難,尤其是跨性別女性,到底要怎麼在自傳裡介紹自己?有些跨性別姐妹會隱瞞,放原來的男裝照,然後以女裝去面試,有人當場就遭到面試官打槍。
跨性別女性妞妞就怕遇到這種狀況,對方會認為他不老實。所以他在履歷表上,放上現在的女性照,自我介紹是跨性別女性。

不斷被迫出櫃,面對人們的歧視跟惡意

他應徵資訊業的工作,這行看似比較不在意跨性別,面試本來很順利,但碰到廁所馬上就出問題。
面試結束後一週,公司打電話來,要求妞妞去一樓公廁,不讓他上公司7樓的廁所。「那一刻我真的感覺不被當人看。」妞妞說,經他抗議,公司怕麻煩,就沒再跟他聯絡了。妞妞認為公司因為他是跨性別不錄用他,向市政府提出性別歧視申訴,申訴成立,市府認定公司違反《性平法》裁罰公司30萬行政罰款。公司不服接連提出訴願和對北市府提起行政訴訟,最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是政府勝訴,維持原罰款。妞妞說:「那罰款是繳給市政府的,太多人誤會我拿了那30萬。當然,我也不可能再去那家公司上班。」
性別是個光譜,是像彩虹般多元的顏色。
跨性別女性宇萱高三出櫃後,就服用荷爾蒙慢慢過渡到女性,但是尚未手術,可是即使家人朋友早已接納,求學生活仍因為性別認同議題,極為不順遂。出社會後,朋友告知宇萱,自己任職的公司很友善,引介他去上班。因為是內推,兩位主管了解宇萱的情況,面試很順利,他鬆了口氣。但是到副總那一關卻說,為了尊重女同事權益,所有女同事要公開投票決定宇萱可不可以使用女廁,其中只要有一個人不同意,宇萱就不能使用公司女廁,必須到公司對面的小七借用廁所。
他無法接受副總的要求。他說:「我可以在彼此更熟悉、有信任時,聊這個話題,但是絕不是強迫我跟全部的同事出櫃,好像公開告訴大家,我下體長什麼樣?大家面試時會被問,最近有沒有跟人上床嗎?不會嘛,這跟工作有什麼關係?」宇萱認為,性別認同是個人的事情,如果有個符合性別認同的證件,不需要面對這些刁難,可以保障到很多跨性別,讓工作回歸專業。
宇萱常說,強制要求跨性別手術才能換證,對跨性別者就像個無法跳開的死亡迴圈,「應徵工作想避免自己的性別隱私被公司知道,被歧視,就要更換證件性別,想要更換證件性別就要動手術,想要動手術又得籌數十萬,想要籌到錢就必須工作,找工作又必須避免被歧視,又要更換證件性別……,怎麼繞都繞不出這條死路。」跨性別解不開的死路,只能靠政府去解開,否則只是讓他們陷入貧窮的循環。

性別不是只有男跟女

每次愛麗絲去看診就非常忐忑,除了因為身分證上的性別,就是他的名字還沒改,一看就認為是男性,讓他很擔心護理師不知道會不會叫他先生。每次他都只好守在診間門口,在護理師出來,要喊他名字前立刻衝上前打斷他。愛麗絲說:「一旦慢了一秒,所有候診者都會看這人是誰,人家就會發現,非常尷尬。所以我們開玩笑去慈濟醫院最好,因為不管什麼性別,都叫大德。」
大德的稱呼聽起來像是玩笑話,但是隱去性別一方面保障了跨性別的隱私,也打破性別二元,涵納性別的多元。其實在男、女性別外,有人就認為自己既非男,也非女,是非二元性別者。就像唐鳳,雖然曾以「她」為代名詞,但在任職行政院政務委員的人事資料裡,他性別填無,認為,既有二元性別框架無法框住他。
各種嘗試讓大眾了解多元性別的宣傳小物。
強納森也是個非二元性別者。
從小出生是女嬰的強納森就很討厭媽媽將她打扮成洋娃娃的樣子。上學後,她逐漸發現自己的性別氣質跟跟女同學不太一樣。國中她開始剪短髮,她發現很喜歡這樣的自己。高中雖然唸女校,但是她發現同學中,有人很陽剛,有人在性別界線穿梭,很酷兒,有很多不同的樣子,她慢慢找到自己的位置。
強納森不喜歡自己的胸部,也討厭過去男友看待她的方式,得知有平胸手術後,她立刻就去做了手術,從此他對自己身體的感覺就舒服多了。強納森有個親生弟弟,是一位跨性別女性,他的狀況跟強納森不同,想完全動手術移除男性性器官。同樣是討厭自己的生理性別,對動手術卻有程度之別,強納森並不想繼續做手術移除子宮跟卵巢。他很困惑那自己是跨性別男性嗎?強納森說:「很多跨性別男性會做荷爾蒙治療,可是我不想,一方面是怕子宮卵巢病變,一方面是治療的結果像聲音低沉、長更多體毛,都不是我喜歡的。」強納森發現自己也不是完全想要跨到男性那一邊。
寧願當男生也不願意當女生的強納森,又不喜歡男性某些特質,是個非二元性別者。
既有性別就只有男跟女,與其被看成女生,強納森覺得當先生讓他舒服很多,還是希望拿到一張男性身分證。「人是連續的,有個探索過程,在真實生活中體驗,轉變,逐漸接近自己想要的樣子。這不是僵化的。」
性別是個光譜,不是只有兩種色彩(見Box),也是流動的,充滿異質性,像彩虹般多元的顏色。這也是很多國家像印度、巴基斯坦、德國、加拿大,澳洲、紐西蘭、印度、尼泊爾、馬爾他、美國部分州以及阿根廷等超過10個國家已經開放在身分文件上性別選項男跟女之外,增加第三性別X。國際民用航空組織的規範裡,也更新有關標準,增加一個X性別選項。台灣也應該儘速訂定相關法律因應。
強納森投入性別平權運動,就希望社會整個空間能夠越來越友善。
在小E的判決書裡,法官就認為,法律的適用仍應有明確的統一標準,立法機關應該發動職權立法。正如伴侶盟在記者會呼籲的:「希望內政部不要再抱著這個違憲的函釋,繼續強迫跨性別當事人去手術,然後繼續讓一個個跨性別者去打官司,才能變更法律性別,浪費司法資源。」伴侶盟已開始著手草擬《性別承認法》,接下來會督促政府制定性別相關法律跟反歧視法,保障跨性別者的權益。
當小E的案子勝訴,妞妞很驚訝法官的進步與承擔,卻仍然很難打從心底全然的開心。因為他自己也經過類似的訴訟過程,仍然無法撼動社會對跨性別者的歧視。妞妞對免術換證不敢抱持太多期望,「只希望到自己死的時候,能拿到一張符合我性別認同的身分證,以女性身分離開這個世界,不要被當成男生下葬,這是最低限度的尊嚴。」
強納森還有個妹妹也是跨性別者,母親因為愛,接納兩個孩子的選擇。
「其實很多人都不了解跨性別就很激動,充滿敵意的謾罵他們,應該先自我練習來降低敵意。」許秀雯認為,人們必須允許彈性,因為一個人不是這樣的人,需要去了解有人是這樣的,「性別框架就像一雙鞋子,一雙鞋你穿了合腳,別人不一定合腳。你沒有什麼好反對的,因為這是別人的人生,他沒有妨礙你。」
跨性別者到底希望社會怎麼對待他?強納森的回應,或許是所有跨性別者的心聲,「在尊重我的稱呼跟性別下,把我當一般人看待。」

性別多樣性,讓性別認定不如想像簡單。

許秀雯說,台灣的戶籍法寫得很簡單,只要做性別登記,沒有講「性別如何認定,有幾種」,在這一塊法律是空白的。一個人出生要登記什麼性別,內政部想得很簡單,父母拿出生證明來登記。但是醫師要做性別認定,並不如想像簡單,因為有一定比例的嬰兒出生時性別不明。曾在馬偕醫學院教授醫學倫理的醫師江盛就表示,性別不明的新生兒在醫學教科書描述很多,在小兒科裡很常見。

例如有出生時,性染色體是XY的「小男孩」,可是他的身體對雄性激素不反應,因此身體發展成「女性」,但是又因為染色體是XY,沒有月經。只是這樣不明性別或雙性人的孩子還是會被父母或醫師指定一個性別,讓孩子做性別手術,有些孩子大了,卻發生不符合他的性別認同的悲劇。

根據臨床數據,台灣每年約有100名新生兒一出生就同時具有男、女生殖器官。許秀雯遇過的一個雙性人朋友,從小就是非典型男性或女性,但是被登記為男性,可是成長過程,發現自己比較認同女性,後來用女性身分生活。香港細細老師曾以自身雙性人所遭遇的痛苦經歷,寫成《性別告白:當我提筆寫他》一書。

聯合國因而倡議,不要以性別二元框架去對雙性人兒童做不必要的性別手術,以避免跟兒童未來認同的性別不一致。衛福部2018年也公告,未成年雙性人18歲前,除非有適應困難者,否則不宜進行性別手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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