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想過要刊分類廣告找親生父母,除非是找工作,不然誰會看?要有效果得刊登在報紙頭版,但太貴了,我買不起,如果讓我刊尋親啟示,我會寫:「我的養父叫范丹忱,是住在新北市三重區同安街的山東老兵。民國51年,一位五十多歲與一位四十多歲的婦人抱來一位女嬰,說女嬰是彰化人,這位女嬰想找自己的原生家庭。」
我小時候沒感受過家庭溫暖。養父不關心我吃得飽不飽,我出門也不問我去哪裡。他常說他的媽媽、老婆都被共產黨殺死了,心情不好就罵我是拖油瓶、累贅。我每次都忍著,想著這些關我屁事?記得有一次吵架,我頂嘴:「你既然嫌我累贅,當初為什麼要養我?讓我死掉算了。」他就不吭氣了。他曾經想讓我嫁給他遠親的兒子,我不願意他也不勉強,後來我結婚,先生是彰化人,我養父就說:「恭喜妳回家了。」

結婚後多了公公婆婆,像是有了新爸媽,第一次感受到家庭的溫暖。公公知道我愛吃甘蔗,過年都特地去砍甘蔗給我吃。婆婆個性開朗,把我當女兒看待,我老公跟我吵架,婆婆會罵我老公,還會偷偷塞錢給我,不讓大嫂知道,所以我常常對婆婆撒嬌。
我曾經陪養父回中國5次,探望他在中國的兒子、女兒,見到親人時,他哭得很厲害,我在旁邊看也是掉眼淚,難免會想:「我的親生父母在哪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