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畫面仍讓人餘悸猶存,當時黃文開著轎車於小學前街道衝撞,小學生們頓時嚇壞尖叫狂奔「救命!救命啊!」,後來駕駛被群眾從駕駛座「抓出來」痛毆。
根據央視新聞報導,黃文是因為投資虧損、與家人有矛盾等因素,為發洩個人情緒才做出報復社會行為,導致7人輕傷、16人輕微傷、7人輕微傷以下損傷,包含18名「小學生」。
常德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黃文行為已構成「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加上他選擇以不特定多數的無辜小學生、學生入校高峰時段犯案,動機卑鄙、犯罪情節極其惡劣,對社會危害極大,判處其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不過不少中國網友不滿判決,怒轟「緩期?緩期?他X的他憑什麼緩期啊!」「還能緩刑啊?服了……只要緩刑一切都有機會」「就應該立即執行」「直接斃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