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佳珍/自由業
國史館前館長陳儀深卸任前接受《Newtalk新聞》專訪,談到任內最大的遺憾,是「歷任總統圖書館」始終沒有做成。他表示,這項構想在蔡英文、賴清德任內都曾提出,也曾往上送,但最後沒有完成;在他看來,這種涉及歷史記憶與國家象徵的工程,需要更高層的政治支持才能推動。問題是,國史館真的可以把制度沒有完成,全部歸因於「層峰不支持」嗎?張炎憲在陳水扁總統任內擔任國史館館長,同樣面對政黨輪替後的朝小野大局面,但國史館仍在其任內推動完成《總統副總統文物管理條例》,2004年1月20日公布施行,明定國史館為主管機關,並建立總統、副總統文物的典藏、管理與開放應用制度。國史館自己的歷史資料也指出,張炎憲任內並進一步訂定施行細則,推動總統副總統文物館等工作。
這並不是說一部法律可以全部歸功於館長個人,也不能簡化成誰比較會做事;但至少說明,政治支持固然重要,機關首長如何提出方案、爭取資源、整合行政體系,同樣是制度能否落地的重要因素。
更值得追問的是,總統圖書館並不是這幾年才開始研究。國史館早在2000年代就曾多次考察美國總統圖書館及相關制度,後來也陸續出版相關研究;陳儀深任內則有2022年韓國總統圖書館制度考察、2023年美國總統檔案史料文物管理及應用考察,2026年卸任前又前往雷根總統圖書館,國史館說明此行包括蒐集「六項保證」相關檔案及洽談合作。出國考察當然沒有問題,國史館本來就有向國外學習的必要;但考察了二十多年,社會真正想知道的,不是去了多少次、看了多少座總統圖書館,而是這些考察最後轉化成了什麼制度成果?如果「歷任總統圖書館」需要更高層支持,那麼國史館是否已經把法律修正、檔案權責、典藏空間、經費來源、組織架構與分階段推動方案準備完成?如果準備好了,就應該公開讓社會檢驗;如果沒有,單純用「層峰不支持」作為政策未完成的主要解釋,顯然不足以回答問題。
另一個更直接的問題,是國史館本身的出版品質。作為陳儀深任內重要出版工作的兩蔣日記,去年《鏡週刊》社論就曾對《蔣經國日記》提出具體質疑,指出國史館「張冠李戴,錯把馮京當馬涼」,把蔣經國日記中的「德溥」註解為王德溥,但實際上應為張德溥。由前國史館館長呂芳上長期主持的「民國歷史文化學社」,也曾針對《蔣中正日記(1937–1947)》公開指出,國史館不同年份由不同編輯處理,可能出現註腳不一致,甚至「有的則是註腳有誤,把某A註成了某B」的情形。
這些指稱當然應該逐項查證,但當外界已經提出如此具體的出版品質問題,國史館有沒有公開逐項說明?有沒有勘誤表?有沒有告訴讀者哪些地方確實需要修正?至少就目前公開可見的資訊,我沒有看到國史館針對這些具體指稱提出一份完整、可供查核的勘誤說明。對一般出版社而言,校對疏漏已經是品質問題;對負責國家級史料整理的國史館而言,更不應該只是「出版了就算完成」。
因此,今天討論陳儀深任內的國史館,不能只看館長去了多少國家、發表多少演講、完成多少考察報告。國史館真正應該留下的,是可以被後人接續的制度與可以經得起查證的史料。張炎憲任內推動總統副總統文物管理法制,後續又建立施行細則與文物館,這些都是看得見的制度成果;相對地,陳儀深既然把「歷任總統圖書館」視為其七年多任內的重要遺憾,就更應該把「為什麼沒做成」說清楚,也把任內究竟完成哪些前置工作、提出哪些正式方案完整留下來,而不能只用「層峰不支持」或「總統來推」作為最後答案。
國史館是國家級歷史機構,不是館長個人的政績展板。館長任內可以有政策理想,也可以有推動不成的事情,但主事者至少應該對制度進度、行政成果與出版品質負起說明責任。總統圖書館做不成,可以檢討政治環境;出版品出現疑義,可以逐項勘誤;外界提出批評,也可以拿資料回應。最不能接受的,是問題被提出之後沒有下文,最後只剩下一次又一次的考察與一篇又一篇的報告。考察不是成果,出版也不是印出來就算完成;對國史館而言,真正的成果應該是制度留下來、史料經得起查證,而錯誤一旦被指出,就有人負責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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