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09 17:14 臺北時間

如何幫助乞丐? 有個城市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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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22歲的塔迪夫(Bryan Tardiff)在美國緬因州的大街上行乞。(翻攝Portland Press Herald)
22歲的塔迪夫(Bryan Tardiff)在美國緬因州的大街上行乞。(翻攝Portland Press Herald)
在繁忙的車流中或路邊行乞,是許多城市和市民都不願見到的景象,但追根究柢,許多乞丐也不想淪落至此,只是苦於缺乏工作機會。美國緬因州的波特蘭市曾試圖立法禁止在馬路中央乞討,最後被法院駁回。如今,他們扭轉做法,打算汲取別人的成功經驗,提供行乞者工作,給予他們自力更生的能力,也給予尊嚴。
柏奈爾(Dana Burnell)的牌子上寫著,「我無處可去,又冷又餓,期待任何協助。今天就可以開始工作,謝謝,上帝保佑您。」(翻攝Portland Press Herald)
上圖中戴紅帽的人名叫柏奈爾(Dana Burnell),他站在美國波特蘭市的一條街上行乞,雖然他說更樂意工作,賺取生活費,但對無家可歸又有酗酒問題的他來說,找工作談何容易。
「我一直有意願工作,」柏奈爾說,「我在這張牌子上註明想找工作,但上門的機會很少。」 於是,日復一日,他只能拿起標語,站在馬路中央,乞求別人的施捨,好買點食物,填填肚子。
但波特蘭市政府正在研擬的一項試行計畫,「波特蘭機會小組」(Portland Opportunity Crew)或許可以讓柏奈爾如願,擺脫街頭乞討的日子。
依據目前的規劃,4月起到11月,每周兩天,波特蘭市社會服務局會派出一名雇員,駕著市府的小巴,到熱門的行乞地點,提供一天的工作機會,內容包括打掃公園等公共場所,或做些簡易的市容美化工作,市府會接受前五個表示願意工作的人。
「證據顯示,採取這類更有建設性的另類做法,而非讓無家可歸入罪,更有助於改善問題。」
一天6小時的工作結束後,小巴會把這些人載去社會服務局,除了當場支付酬勞,還會提供就業訓練等輔助,部分人士可望得到市府,或其他和市府簽約的維護市容公司長期的聘僱。
他們的酬勞每小時10.68美元(約合新台幣332元),這是波特蘭市的法定最低薪資。除了得到工作機會,還有免費早餐、午餐以及飲用水。
官員表示,這個計畫的目標不單是設法減少馬路中央的行乞情況,更要讓這群人進入社會服務體系,最終使他們享有更健康、更有生產力、穩定的人生。
「證據顯示,採取這類更有建設性的另類做法,而非讓無家可歸入罪,更有助於改善問題,」致力於預防和終結遊民的公益組織「全美遊民和貧窮法律中心」資深律師塔爾斯(Eric Tars)說。
史考斯(Will Scroth)原本在墨西哥州阿奎基市行乞,如今樂於接受市府提供的工作。(翻攝Portland Press Herald)
波特蘭市效法的是墨西哥州阿布奎基市(Albuquerque)的成功經驗,阿布奎基從2005年間推出「有更好的法子」(There’s a Better Way)計畫,截至2月6日,共清掃了398個街區,包括處理超過5萬公斤的垃圾。實施過程中,有20人透過計畫獲得了住房,151人得到心理健康或酗酒/藥物成癮勒戒服務。
一個簡單的計畫,成效卻讓阿布奎基市長貝里(Richard Berry)驚喜不已,他說這些原本在街上行乞的人,一旦受到尊嚴和尊敬的對待,態度都變得十分開放,若有人相信他們有能力完成某事,他們也會更有動力。
「當你給予他們一個機會時,看到這些人能做些什麼,真的很驚人,」貝里說。 「有更好的法子」也深獲市民支持,起初年度預算5萬美元,如今已擴增至18.1萬,近三分之一的預算來自市民的捐贈。
波特蘭市去年10月曾對30名乞討者進行了民調,其中半數是遊民。85%的受訪者都表示有興趣加入市府的新計畫,有將近一半的人表示,每周乞討七天,但多達75%的人,一天討到的金錢僅約新台幣310-620元。四分之三有身心障礙,六成的人酗酒或藥物成癮。
「我恨死了,每次一輛車經過,我靈魂的一部份也消散了,我每得到一丁點金錢,我的靈魂也多消失了一點。」
22歲的塔迪夫(Bryan Tardiff)則說他兩小時就可要到約新台幣2400-3100元,足以壓過行乞伴隨的羞恥感,以及別人的惡言惡語,他說常有人對他叫囂,甚至用滿滿一整杯汽水砸他。
柏奈爾則說,「我絕對會跳上那輛小巴,我寧可工作,也不願站在這裡被人大吼大叫。」 但也有人想工作而不可得,41歲的魯特(Aaron Root)自稱常需要輸血,很難找到願意接受這種情況的雇主。「連串的不幸事件和錯誤決定」使他成了無家可歸的遊民,對於行乞,他痛恨不已,卻又別無他法。
阿布奎基的市府小巴清早到各路口接有意工作的行乞者,先吃甜甜圈和牛奶當早餐,之後展開美化市容的工作,時薪9美元。(翻攝Portland Press Herald
「我恨死了,每次一輛車經過,我靈魂的一部份也消散了,我每得到一丁點金錢,我的靈魂也多消失了一點。」
美國許多城市都因為遊民在大街上行乞,而頭痛不已,除了擔心不利觀光業,市民也怨聲載道,對任何政府都是個棘手問題。波特蘭曾在2013年以公眾安全為由,下令禁止在馬路中央逗留、行乞,結果被美國一個民權團體一狀告上法院,最後被裁定侵犯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
或許,消極的查禁,不如積極地從給予工作、尊嚴做起,不只美國,世界上許多國家和城市,應該都可以參考波特蘭和阿布奎基的經驗。
參考來源:Portland Press Herald
更新時間|2023.09.12 20:24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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