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吳男與陳姓前女友交往約1年多,2 人於1個多月前協議分手,吳男卻不願意放手,多次以電話、簡訊騷擾陳女,陳女不堪其擾決定斷絕聯絡,吳男被此舉激怒,加上自己有經濟問題,在種種壓力下做出衝動舉動,今日凌晨衝到陳女工作的地點砍殺前女友。
警方到場時,陳女倒臥吳男腳邊,吳男則持刀與警方對峙,雙方僵持近5分鐘,員警不斷安撫吳嫌情緒,告訴他:「先把刀放下來,沒有什麼過不去的關。」要他想想「爸爸媽媽都在家等你回家」,並說「你現在就醫還過得去,拜託你好不好」,苦口婆心只為讓吳嫌放下刀。
但吳男情緒依然激動,反問警方:「我還能回家嗎?」並告訴員警:「射我拜託」、「我沒有想活」,最後甚至拿刀自捅腹部多刀,警方見他自殘,趁隙以警棍制伏吳男,將他壓制在地,訊後依殺人罪嫌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