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李嫌在今年5月及6月分別曾連續2次縱火,5月時,他持2罐裝汽油的寶特瓶縱火,所幸屋主即時發現撲滅。 今年6月,他再度燃燒租屋處外的機車,造成機車全毀,所幸消防員搶救即時,未釀成更大傷害。 李嫌前2次縱火遭逮捕時,都辯稱自己有幻聽,時常聽見怪聲音,心情不好就會在路上隨機縱火,但他又沒有精神疾病,警方只能將他列為縱火列管人口。他之前犯案未造成人員傷亡,沒想到這次犯案就奪走9條人命,且他縱火後還在現場停留,冷血旁觀,確切案情還在釐清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