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風雲人物】以愛試法 祁家威與那些同婚先驅者

mm-logo會員專區人物
祁家威1986年出櫃,同年赴台北地方法院申請同婚遭拒,此後30多年,為爭取同婚,與國家機器對抗,2年前聲請大法官釋憲,今年5月大法官稱民法未保障同婚違憲。
祁家威1986年出櫃,同年赴台北地方法院申請同婚遭拒,此後30多年,為爭取同婚,與國家機器對抗,2年前聲請大法官釋憲,今年5月大法官稱民法未保障同婚違憲。
2年前,祁家威針對同性婚姻保障議題聲請釋憲,大法官於今年做出解釋,宣告民法「未允許同性婚」違憲,消息一出,引起NHK、CNN、BBC等227家國際媒體關切,外媒稱此決議不僅是亞洲第一,更可能成為亞洲地區婚姻平權的領頭羊。
1986年,祁家威請求與男性友人公證結婚遭拒;1996年,許佑生與烏拉圭籍戀人於台北舉辦首場公開同性婚禮;2012年,釋昭慧法師為黃美瑜和游雅婷舉行台灣首場佛化同志婚禮;2013年,內政部承認跨性別伴侶吳伊婷、吳芷儀變性前的婚姻有效…一對對的同性戀人衝撞體制,以身試法,並非離經叛道,而是想向世人證明,相愛是人權,亦值得國家保障。而台灣亦可透過修法向世界證明,我們擁有自己的民主價值,和中國全然不同,通過婚平法案刻不容緩。
12月15日星期五上午11時,台北市辛亥路第二殯儀館,一場葬禮正舉行。靈堂上架設電視,螢幕中一張張亡者生活照滑動著,那是一名長髮、魁梧的男人,男人在遊行中吶喊;男人在陽台乘涼;男人在婚禮摟著自己的新郎,2個人笑得甜蜜。新郎是胡勝翔,隻身站在靈堂前,一身素縞,感謝男人這些年的照顧,盼最愛的人一路好走。他身體微微顫抖,哽咽地朗讀著祭文,努力不讓自己哭出來。
男人是台灣酷兒權益推動聯盟理事長潘世新,今年5月23日結婚2週年當天確診罕病「脊椎巨大動脈血管瘤」,11月24日病逝台北和平醫院,胡勝翔在訃聞上得到了配偶的名分,得以出席家祭,然而同性婚姻的民法修正案尚未通過,訃聞上的配偶在喪禮相關文件,都僅能以「撿殮人」身分處理,這一日,距離今年大法官釋憲已經過了204天。
酷兒盟的理事長潘世新(右)與胡勝翔(左)2年前辦婚宴,今年6月亦到新北中和市公所進行同性伴侶註記,然潘世新今年11月過世,2人的法定關係也自動失效。(翻攝胡勝翔臉書)

願 跟異性戀同獲祝福

2年前,祁家威針對同性婚姻保障議題聲請釋憲,大法官於5月24日做出748號解釋,宣告民法「未允許同性婚」違憲。大法官說明,現行法律未允許同性2人結婚,違反憲法第22條保障人民婚姻自由及第7條人民平等權的保障,法務部應在2年內研擬修法,保障同性婚姻。消息一出,引起NHK、CNN、BBC等227家國際媒體關切,BBC和衛報稱台灣擁有亞洲最先進的社會。
台灣同婚議題與相關社會運動始於1986年,祁家威請求與男性友人公證結婚遭拒;1996年,作家許佑生與烏拉圭籍伴侶葛瑞,在台北福華飯店舉行台灣首場公開同性婚禮;2000年,同光同志長老教會為5對同性伴侶,舉行華人教會史上第一次「同志伴侶祝福儀式」;2007年,屏東魯凱族部落的拉弗和舞邦,以其傳統文化中的「義結金蘭」儀典,組成部落裡族人所認可的家庭;2012年,釋昭慧法師為黃美瑜和游雅婷,舉行台灣首場佛化同志婚禮…一對對的同性伴侶衝撞體制,許佑生說:「我們只想跟異性戀一樣,獲得祝福。」或許正是這些同婚伴侶最單純的心聲。
2年前台北市政府民政局開放「同性伴侶關係」註記,呂欣潔(左)和陳凌(右)是首對註記伴侶。(中央社)
許佑生當年的婚禮,施明德上台致詞,說自己並不認識新人,但身為政治犯,他很能理解新人的心情,陳菊送來喜幛「相愛是人權」,眼看同性伴侶的婚姻差一步就可以和異性戀夫妻一樣獲得保障了,但大法官最後仍謹守權力分立界線,將立法責任還給國會。

嘆 執政黨腳步慢下來

去年年底通過立法院委員會初審的婚姻平權法案,是立委尤美女和婚姻平權大平台共同研議,法案進行到黨團協商的階段,該法案僅五條法條需要修改,除去第973條規範訂婚年齡、第980條規範結婚年齡之外,與同性婚姻相關之法條只有3條,傳統稱謂全保留,婚姻平權大平台的總召集人呂欣潔說:「如何不衝撞體制,修改幅度最小,讓同志權益得到的保障最大,是我們的首要目標。」
「我們抱著最大的誠意和政府溝通,其實從去年底到今年10月都還有一絲絲期待,」呂欣潔說:「但執政黨卡在一個點,長期跟他們要好的長老教會內部有一些壓力,讓他們腳步慢了下來。我很質疑民進黨的政治判斷,透過這個議題,台灣會有一個清楚的位置,我們可以彰顯我們和中國的差異是什麼,我們是一個獨立國家,可以通過這個法令,我們會變成第26個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這個會牽涉到台灣的國際地位。」
呂欣潔目前是婚姻平權大平台總召集人,該聯盟由同志諮詢熱線協會、婦女新知基金會、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台灣同志人權法案遊說聯盟、酷摩沙獎5個團體組織而成,去年年底通過立法院委員會初審的婚姻平權法案便由該聯盟與立委尤美女共同研議。
日前,本刊專訪行政院長賴清德,問他曾公開承諾婚姻平權年底會有進度,這個目標是否不變?「大法官會議已經作出解釋,希望2年內完成修法,這一部分行政院會遵守,我在立法院備詢的時候,我關心一下進度,我們是沒有放棄在今年之內完成修法,目前還在討論中。」「所以法務部還沒提出方案?」「沒有,他們還在討論中。」「有方向嗎?是修改民法,還是立專法?」「沒有,他們還在討論,包括內容、包括方向,還需要一點時間。」「你有跟你兒子討論過這個問題嗎?」「呵呵,要問到家人嗎?」「因為他是年輕世代啊!年輕世代對這個議題支持度很高,你沒有跟你兒子聊過,了解年輕世代的想法嗎?」「沒有特別討論過。」

爭 讓自己活得像個人

「從大法官釋憲到現在,執政黨毫無作為,他們為一例一休、獵雷艦弊案忙得焦頭爛額,這事對他們而言並不急迫,他們不讓民法走到二、三讀,就是要推專法。」一夕之間,祁家威變成英雄,總統文化獎等諸多冠冕添加在他身上,但他再度接受我們的訪問,沒有一絲喜悅。
酷兒先鋒依約前來受訪,一件陳舊紅色防風外套,花白鬍渣沒剃淨,178公分,47公斤的體重,看上去乾瘦,自嘲「隨便一蹲,別人把我當遊民」,雖說不在乎外界怎麼看他,卻也忍不住抱怨本刊6月的報導把他當怪老頭,口氣酸溜溜的,「不過那樣也好啦,外界對我存著這樣的刻板印象,對我就不會有戒心,我就可以專心做我要做的事。」
今年3月,祁家威(前)為同婚釋憲案到司法院憲法法庭進行言詞辯論,「同性戀是對的,對的人要做對的事,為什麼不可以?如果同性戀與結婚兩者都是對的,可以讓對的人做對的事,有什麼問題?」他說,他為了這一天已等了31年6個月24天。
什麼事?「爭取一個完整的制度,讓自己活得像一個人啊!」再次訪問,進行2輪,每次至少2個小時起跳,他滔滔雄辯,講話速度飛快,全無旁人置喙的餘地,「我建中肄業,學歷只到國中,我有25個中研院博士等級的專業,精通哲學、醫學、宗教、法律、財經…,談同志平權和愛滋防治,台灣沒人敢挑戰我。」

等 四處衝撞31年

他口氣狂妄,但自成一套邏輯,高中肄業生大半輩子和國家機器對抗,知法,也玩法,年深日久也變成了法律專家。1986年,他在麥當勞開國際記者會,成為全台第一個出櫃的男同志。同年,他至台北地方法院公證處請求與另一名男性公證結婚遭拒,此後30多年,他透過行政、立法、司法部門處處開戰場,窮極請願、訴願、再訴願、民事訴訟、行政訴訟、異議、抗告、聲請大法官解釋憲法等層層法律管道,企圖爭取同性婚姻權益。今年3月,該同婚釋憲案在司法院憲法法庭進行言詞辯論,「同性戀是對的,對的人要做對的事,為什麼不可以?如果同性戀與結婚兩者都是對的,可以讓對的人做對的事,有什麼問題?」他說,他為了這一天已等了31年6個月24天。
上世紀90年代,祁家威常做奇裝異服打扮,吸引世人對愛滋議題關注。(聯合知識庫)
生命中所有重大的時刻,他總是記得清清楚楚,「我第一次踏進公園(二二八公園)是1984年9月10日,那一段時間,我在公園逢人都說我要公開跟社會要基本人權,別人聽到,都說我痴人說夢、天方夜譚。後來,我開記者會出櫃,記者會後我又到新公園,大家說你怎麼去開記者會?我說我不是開玩笑的,就像我每一次對人說我愛你都是很認真的,我說的事情,從來沒有鬧著玩的。」
1988年,他在公園碰到現在的男友,同年3月21日,2人在台北福華飯店請了一桌宴客,也算了了終身大事。然而他2次提出結婚的對象,都不是他家那口子,與其他男同志登記結婚,只是為了爭取婚姻平權的手段,「他們戶籍和我放在一起,這樣子跟法律打官司作業上來講比較名正言順,我真正的伴的戶籍反而沒跟我在一起。」

酸 要先結婚才能離婚

他與男友並不住在一起,沒有家務分工問題,但因為他時間自由,可以幫他們家那口子跑腿打雜,「是他一輩子的工具人」,2個人心靈相互有個寄託,幾乎是要一輩子維持下去了,「他小我9歲,1967年次,9月21生日,虛歲51了。他的事我都優先,昨天我帶他去永和福和橋下,我相熟的眼鏡店修眼鏡,然後去屈臣氏拿點數換烤麵包機,結果一個烤麵包機居然要等到2018年5月15日。」
2個人期待一台烤麵包機不亞於期待同婚,好有默契的2個人偶爾也拌嘴吵架,他說他賭氣地說乾脆離婚算了,但他那口子說那你總得要先結婚,才能辦離婚啊。「我爭取同婚就是為了要離婚。」那明明是玩笑話,但聽起來卻有一絲悲哀。
祁家威與伴侶1988年在228公園相識,2人交往至今近30年,已經是一輩子的伴侶,但2人並沒有結婚的打算,他說爭取同婚為人作嫁,只是爭取做人的尊嚴。
相愛的人對未來都應該都值得等待,祁家威和他們家那口子等待一台烤麵包機;2年前和伴侶亦曾到台北市民政局註記,並公開宴客的呂欣潔等待婚姻平權法案通過之後,計畫生個小孩,她笑說畢竟自己年紀也不小了。許佑生期待同婚通過,葛瑞可以名正言順來台定居,不用像往年那樣,受外籍人士在台居留法規限制,定期出境。
大法官的釋憲,讓相愛的同性戀人相信台灣的明天還是值得等待的,然而消極地等待,跟政府積極處理的意義完全是兩碼子事,「政府若無作為,2年後我們依舊可以結婚,但那跟有一個明確法案可以依循,意義是不一樣的,」呂欣潔無奈地說:「到時候很多事情依法無據,譬如戶口該怎麼登記,如果有小孩要如何處理親權?我們真的不知道到時候應該怎麼辦!」
黃美瑜(左)和游雅婷(右)與2貓1狗,住在月租2萬元的台北市老公寓,2人為自己買了保險,受益人寫對方,也買了長照險,希望臨老時不要帶給對方太多辛苦。
距離2019年5月24日還有將近一年半的時間,到時候大家就知道該怎麼辦,但有些人沒有時間等待了。今年6月20日,胡勝翔和潘世新到新北市中和戶政事務所辦理同性伴侶註記,怕將來有個萬一,他還可以留一份法律文件當救命稻草。陪著先生醫院進進出出,註記公文得隨身帶著,「但註記有時候有用,有時沒有用,得看對方有沒有想要跟你溝通的意願。」胡勝翔絕望地說:「很多事情得自己遇到才知道,異性戀的婚姻關係,伴侶死亡後,還是得自行到戶籍所在地辦理死亡除戶登記,但同性伴侶註記,一旦有一方死亡,那個關係就自動消滅了。」

憾 伴侶註記變成廢紙

胡勝翔暱稱潘世新「老爺」,他說自己和老爺2007年在同志聊天室相識,約出來見面,他心裡對自己說「就是這個人了」,他住宜蘭,住台北的老爺知道他有憂鬱症,便搬來和他同居,3個月後,為了給他更好的醫療資源把他拐到台北了。喪偶的人回憶往事必得漫不經心,凡事都撿不重要的來說,深怕不小心踩到情緒的地雷,又淚崩了。
胡勝翔斜躺在先生潘世新生前的醫療床上,先生罹患罕病,胡勝翔一肩扛起數十萬元的醫療費用,然而摯愛病逝,即便2個人有同性伴侶註記,他連申請喪葬補助的資格都沒有。
然而隨著老爺的過世,那只伴侶註記變成一張廢紙,即便2年後同婚生效,也不溯及過往,他無法領取老爺的喪葬補助,在殯儀館的相關文件,他只是出錢辦理喪事的撿殮人。掏出身分證,十年感情,配偶欄一片空白,他秀著自己手肘上的菸疤,說當年自殘,被老爺拯救,他答應老爺以後會好好的活,他苦笑唯一可以證明他們愛過的,大概只剩下這個菸疤了。
台灣同性伴侶註記開放已逾2年,至今雖已有數千對同性伴侶辦理註記,但欠缺實質保障,徒具象徵意義。當權者選前拍廣告溫情脈脈地說:「我是蔡英文我支持婚姻平權」,選後以一位尊敬且對台灣有深摰情感的前輩不認同同婚當擋箭牌,當權者說「同性婚姻是世代議題,價值形成體系不同,非常難有共識。」勞基法展現魄力,90秒內全案通過,然而婚姻平權法案得凝聚共識,得從長計議。賴清德說不放棄今年完成修法,然而2017年到底要過去了。在執政者妥善評估之下,那只證明胡勝翔和老爺相愛的伴侶註記卻變成了廢紙。
蔡政府同婚修法腳步趨緩,同運團體大表不滿,然而祁家威今年10月仍親領總統文化獎,說不願為難承辦典禮的公務人員,他亦對媒體表示願以此榮耀交換同志即刻登記結婚的權利。(總統府提供)

那些以愛試法的先驅者

  • 第一次請求同性公證結婚:1986年,男同志祁家威請求與男性友人公證結婚,遭政府機構拒絕。
  • 第一場同性公開婚宴:1996年11月,許佑生與烏拉圭籍伴侶葛瑞(Gray)於台北市福華飯店結婚。
  • 第一次同婚釋憲:2000年9月,祁家威具狀聲請同性婚姻釋憲。2001年5月,司法院大法官決議不受理。
  • 第一次連署《同性婚姻法》:2006年10月,立委蕭美琴提《同性婚姻法》草案,因賴士葆、王世勛等23名立委反對,該草案無法通過一讀。
  • 第一次承認跨性別婚姻登記:2013年,內政部承認跨性別伴侶吳伊婷、吳芷儀變性前的婚姻有效。
  • 第一次推動多元成家:2013年,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伴侶盟)將「多元成家立法草案」送進立法院,10月立法院將該草案「婚姻平權與同性婚姻法制化的民法親屬」、「繼承篇部分條文修正案」一讀通過,將交付司法法制委員會審查。

小心意大意義,小額贊助鏡週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