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此事,她提出3點主要意義。
【胡勝翔番外篇】沒有法源,不想裝死都不行

婚姻平權大平台的總召呂欣潔,長年關注性平議題,某程度上和潘世新算是同業,也一路關心胡勝翔爭取勞保配偶喪葬津貼的事。
一、從去年5月24日大法官釋憲,雖明言2年內必須立法或修法通過同性婚姻,但這2年的空窗期,並無法確認不會再發生憾事。胡勝翔的申請被駁回,雖非理想回覆,但她其實完全理解,且能說出:「他們一定是不知所措的。知道駁回會遭反彈,但依法行政,也只能駁回。這不是公務系統的錯。沒有法源,他們想要正面回應也不行,只能被動地等待。」
3月22日,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發函確定核定不予付給,胡勝翔通知我這個消息,用的詞也是:「這個不予給付本身就在預期內,畢竟法務部跟勞動部過去的公文就一直裝死了,所以別擔心。」
但無論如何,2年期限一到,還是得自動生效不是嗎?呂欣潔指出,此前也並非沒有法官釋憲、給出期限,但立法機關依然未有作為的例子。「我高度懷疑真的能自動生效?」而對於法務部回應胡勝翔的申請是個案,同婚議題應以通案方式處理,呂欣潔說:「胡勝翔的例子並非個案,只是他選擇被看見而已。」
二、申請喪葬津貼一事,能突顯出婚姻和配偶這類名詞,真的不只出現在單一法律而已。勞工保險條例呢?在其他的法律認定上,一樣會有問題。
三、行政院在大法官釋憲後,曾鼓勵各縣市接受同性伴侶註記,但註記的效益是什麼?看起來很像國家認可同性伴侶的關係了,但這樣的認可是一路被挑戰的。在醫院裡,仍有「親屬授權後才接受註記伴侶簽字」的現象,一點意義都沒有,非常形式上的。在胡勝翔的例子出現前,呂欣潔就在「伴侶註記」後面打著一個大問號,胡勝翔的例子,只是坐實了她的疑問。

呂欣潔表示,胡勝翔這個案子在運動上的重要性是一定有的,她非常感謝。她清楚胡勝翔為了照顧潘世新一路借貸,也知道喪葬貼津絕對能緩解經濟上的困境,所以堅持遭拒也不退縮,是很不容易的。大法官釋憲的2年期限還有一年多,政府要採拖延戰術,也不是不可能。我問:「我知道你們向他提過以撿殮人申請的可能性,但如果知道不容易,是否更用力勸說過他?」
呂欣潔沉默了一下,說自己在這個問題上,無法以婚姻平權大平台的身分發言,「但如果是我,會做一樣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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