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江安表示,該請願案達到連署門檻後,並無法律效力,也尚未進入德國國會的討論程序,後續尚待德國國會請願委員會審議,需至少有各2名執政黨及反對黨的代表參與審查,目前尚無審議時間表。
她進一步說明,若審議通過,請願委員會將就該請願事項做成「建議書」,送請德國國會列入議程並進行審議或辯論。德國國會最終審議的結果將當告知請願人,而有關德國國會所作的決定也將轉交德國聯邦政府參考。
歐江安強調,此案是德國民眾的自發行為,且事涉德國的國內法制程序,我國政府對此表示尊重。德國為我國在歐盟的重要夥伴,兩國合作交流日益深化,台德雙方將在既有基礎上持續加強實質友好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