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連假外送員車禍事件頻傳,撞出了美食外送員滿街跑,平台業者宣稱雙方是「承攬」非「僱傭」關係,因此未替他們加入勞健保的真相,引發外界議論。
【搞懂承攬僱傭】職災身亡補償比一比 僱傭領45個月工資承攬一毛錢都沒有
近來美食平台外送員頻發生交通意外,接連幾件死亡車禍,引起社會關注,連帶爆出平台業者與外送員是「承攬關係」而非「僱傭關係」,因此沒有替員工加入勞健保。對此,勞動部認為並非業者說了算,為了保障外送員權益,新制預計年底上路,杜絕「假承攬、真僱傭」。
針對外送員之死爆出「承攬」與「僱傭」爭議,外送龍頭foodpanda表示,透過平台,零碎的勞力資源得以有效利用,也讓付出勞動者可以彈性賺取報酬,「與外送夥伴為承攬關係,但會持續與主管機關探討最符合平台經濟的商業模式。」
對此「承攬關係」說法,勞動部並不買單,以國慶連假2起外送員車禍致死事件為例,職安署署長鄒子廉表示,從平台業者與外送員所訂定合約顯示,包括指定工作時段、工作需穿著制服、使用制式品牌圖樣保溫箱、機車黏貼品牌貼紙,及如果無法在工作時段提供服務時須24小時內回報等,業者對外送員具有一定程度的指揮監督,也存在組織從屬性,因此認定雙方具僱傭關係,須在期限內給予《勞基法》的職災補償。
2家龍頭業者foodpanda和Uber Eats在第一時間提供罹災家屬優於《勞基法》的撫恤金,但勞動部跟平台業者針對勞務契約仍無共識,10月30日職安署公布目前9家平台業者的專案檢查,經抽查個案認定業者與其外送員是僱傭關係者有5家,包括foodpanda、Uber Eats、lalamove、Cutaway、Quick Pick。 。
到底「承攬」與「僱傭」差異何在?法扶基金會專職律師林靜文分析,「僱傭」關係受《勞基法》保障,雇主必須幫勞工參加勞健保;而「承攬」關係則不適用《勞基法》。特別是當發生職災事故時,《勞基法》規定遭遇職業傷害死亡者,雇主除了要給5個月平均工資的喪葬費之外,還須一次給與遺屬40個月平均工資的死亡補償,相對來說,承攬一毛錢都拿不到,保障落差相當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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