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24 15:50 臺北時間

李明彥重擊判拘役58天 賴香伶:他是台灣勞動法制未健全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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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賴香伶強調,基於她長期參與勞工運動經驗,李男確實是台灣勞動法制未健全的受害者。圖為資料照。
賴香伶強調,基於她長期參與勞工運動經驗,李男確實是台灣勞動法制未健全的受害者。圖為資料照。
工運人士李明彥2018年闖入時任台北市勞動局長賴香伶辦公室,以鋼筋攻擊賴的頭部,導致賴送醫縫11針,李一審被判3個月徒刑,今(24日)高等法院二審宣判李拘役58天,由於李已被羈押58天,因此若本案定讞,李不用再服刑。
賴香伶今下午透過臉書表示,她身為被害人,不認同任何使用人身暴力攻擊行為表達社會訴求,但對法院判決予以尊重。
賴香伶也強調,在二審的最後一次言詞辯論時,她就請律師代她表達希望法院從輕量刑,因為「嚴刑峻法本來就不是推動社會進步的好方法」。她也強調,基於她長期參與勞工運動經驗,李男確實是台灣勞動法制未健全的受害者。
賴香伶說,這件刑事案件對她而言「已經結束了」,如何繼續在崗位上,監督、促進台灣勞動環境的健全,才是現在跟將來最需要投入的工作。她也表示,上週四經濟委員會她也針對中油長期勞務委外導致勞工權益下降進行質詢,要求中油應對承攬契約加強保障。
賴香伶是在2018年10月31日下午4時左右在辦公室處理公文時,遭李男突然闖入攻擊,傷勢在左邊眉毛下方,長3公分,深度幾乎達到顱骨,清創時已經可看到骨頭,賴住院至同年11月2日出院。事實上,李男去年10月8日再次前往北市勞動局直播並摔米酒抗議,警方因此將他依侮辱公署罪嫌函送法辦。
更新時間|2023.09.12 20:34 臺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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