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可欽發出二點聲明,第一是針對背信案,他強調此案僅在偵查階段,檢察官並未起訴,他相信也不會起訴,因為一個與他沒有來往的人,憑著一張5年前過期無效的支票,支票既無抬頭,也從未軋進銀行,就妄自對人提告背信,沒有合約,沒有借據,那來背信!這顯然就是別有目地的誣告,意圖破壞他的名譽。
此外,范可欽的第二點聲明提到,去年7月,李姓男子公然在媒體上指控他以房抵債,詐欺他4,000萬元,當時他請對方來告,但是從去年等到今天,李姓男子都沒告,一個人若被詐欺4,000萬,只會對媒體放話,卻不對法院提告,實在不合常理。
范可欽說,後來他調查發現,李姓男子原來是恐嚇取財的前科犯,曾被北檢依恐嚇取財、妨害自由等罪嫌起訴,並被判刑6個月。范還說,他將對李姓男子提出法律反擊,他絕對不是唯一的受害者,昨天已有另一被害人對李某提告,他在此也呼籲其他的被害者一起站出來。至於真相是否如范可欽所說,仍有待司法進一步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