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人出身的錢大衛說:「LiTV不單定位在OTT科技服務,而是科技為基礎,從媒體角度出發,結合兩者並加入創新的商業模式。」
目前LiTV App下載數超過600萬次,每月站內流量不重複訪客達1,000萬人,並串聯多家媒體投放廣告;加上站外流量,每月不重複訪客可達1,500萬人,提供400台電視頻道,包括新聞、體育、電影、戲劇、財經、生活、旅遊、親子等隨選內容,總時數逾5萬小時,不僅是本土OTT龍頭,也是台灣唯一提供隨選視訊(VOD)與電視頻道(Live Channel)的串流影視平台,2019年更榮獲Google Play台灣「年度最受歡迎應用程式」「年度最具娛樂性應用程式」。
錢大衛分析,OTT獲利來源通常分為付費模式或廣告模式,但綜觀全世界OTT營利趨勢,除了美國,皆是「廣告多、付費少」。看準數位廣告市場在台灣一年高達新台幣300億元,2015年LiTV與Yahoo結盟,除了付費模式也做廣告模式,攜手將廣告利潤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