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署表示,本案採「評分及格最低標」方式,可藉由評分機制,淘汰資格、規格及條件不及格之廠商,就評分達一定分數之廠商,藉由價格競爭機制,發揮與最低標決標方式相近之效果,可兼顧品質與價格,並考量廠商產能及履約期等因素,依據政府採購法第52條規定,以複數決標方式(得標廠商家數上限為8家)委託臺灣銀行採購部辦理公開招標,過程公開透明。
警政署強調,標案9月30日才開標,相關規格都由權威專家、學者及外勤員警一同開會研商,採公開、公平、公正方式,並以「符合第一線執勤員警需求為導向」,並採取「評分及格最低標」(共同供應契約方式、國際標、國內外廠商都可投標),絕無不法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