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總局指出,該起車禍是由新店復興里舉辦的里民旅遊活動,共3輛遊覽車,發生事故的車子於2018年出廠,今年1月檢驗合格,而駕駛人在2000年就取得遊覽車駕駛資格,過去亦無重大違規案,人、車均合乎規定,事故發生原因目前仍無法推判,需待詳細鑑定才能了解。
公路總局表示,已與觀光局在第一時間成立應變小組,協助遊覽車業者及旅行業者應變,兩者在第一時間都到現場,公路總局及觀光局也要求業者進行慰問,業者先對傷者發2,000元慰問金、死亡則是5萬元,並要求業者負起善後責任,傷者已分送至宜蘭4家醫院,會持續更新最新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