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吳家兄弟吳東進、吳東亮掌控的新光金、台新金,今天雙雙遭到金管會開罰,二兄弟今天被金管會一口氣開罰總計3,460萬元。
金管會指出,新光金去年3月因疫情異地辦公、分流上班,遭民眾檢舉,新壽員工刷卡支付關係企業新板傑仕堡費用,再和新光人壽請款,金管會檢查局查核後,發現新光人壽事前、事後程序不完備,而且新光金大股東吳東進和新板傑仕堡涉利害關係人及實質利害關係人交易,分別對新光金、新光人壽開罰各200、260萬元。
除了新光金被開罰,金管會也對台新銀中和分行前周姓理專長達12年挪用9位客戶3.47億元,對台新銀開罰3,000萬元,創下《銀行法》修法後最重裁罰案。面對金管會開罰,台新銀表示,會虛心檢討積極改進,以杜絕類似情事再發生。
金管會指出,台新銀除中和分行周姓理專挪用客戶,西門分行楊姓員工還誘導客戶製作不實薪資證明辦理貸款、和客戶有不明資金往來、勸誘客戶舉債買投資型保單等行為。另外,北大分行吳姓員工還未向客戶說明權益,有不當業務行為,因此對台新銀開罰3,000萬元,並對台新銀個金處副執行長停職3個月,停止台新銀西門分行、北大分行辦理保代業務3個月。
台新銀表示,會虛心檢討並積極改進各項管理機制,嚴格要求員工恪遵行為準則,遵循金管會政策,落實公平待客原則及理專十誡,以杜絕再發生類似情事。台新銀將努力持續精進、檢討改善,致力提供更好的服務與客戶一同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