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樣的情況下,嫌犯的自白就變得相當重要,另外,警方也必須避免「誘導偵訊」,以免自白沒有證據能力,因此將吳智蔚從看守所借提出來偵訊前,李泱輯依當時學校所學,擬了一份訊問要稿,模擬與嫌犯的言詞攻防。
一切準備就緒後,警方把吳智蔚借提到警局的偵訊室,由李泱輯單獨一人與他對話。李告訴本刊,根據過去的辦案經驗,嫌犯面對重罪,心理都會有極大的壓力,但在坦承犯罪後,往往都會感到輕鬆,他掌握這個要點,以一句「你不要再犯這個案,我也不會抓到你。」成功突破了吳的心防,讓他俯首認罪。
吳智蔚供稱,案發當天,他在桃園火車站搭了詹男的計程車,抵達目的地林口之後,便持刀搶劫對方的財物,卻不慎失手殺死詹,只好就地棄屍,再把計程車開回新北樹林藏匿,接著打電話給前妻,隔天又買了柴油,把計程車開到桃園八德焚毀。
事後,吳智蔚帶著警方重回買柴油的加油站,警方也順利找到購買發票,成為證明他自白的重要證據,法院最後也將吳判處無期徒刑定讞。
李泱輯告訴本刊,犯罪剖繪是研究犯罪學、犯罪心理學的行為科學,早期刑案偵辦多半仰賴民眾提供線索,否則很難破案,但利用犯罪剖繪的技巧,可針對犯罪行為人的性別、年齡、種族、宗教、特殊癖好等,「類化」出犯罪行為的可能模式,進而「從大海中撈出這根破案神針」。李泱輯表示,能藉由犯罪剖繪偵破詹男命案,成功替死者申冤,也算是不枉所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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