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來到高雄家事地方法院,一間間房裡堆滿玩具、繪本,有的是給父母探視小孩的空間,有的是給法官、社工與孩子互動的溫馨詢問室,一切設計從孩子的角度出發。
【鏡相人間】離婚不離間 做不了夫妻要做好父母

今年1月,高雄地院家事庭法官朱政坤的1封信,在網路上流傳。這封溫暖的信,是寫給1位父母離婚中的小孩:「…叔叔開庭跟寫判決的對象形式上是你的父母,但我知道,其實真正影響最大,受傷最深的,絕對是你。」
我國離婚率高居亞洲之冠,隨之而來的往往是搶小孩。而現實中,有不少取得親權的一方會離間另一方與孩子的關係,不斷說壞話、阻止碰面。這些父母也許不知道,比起離婚,離間的行為,對孩子造成的童年陰影,可能更加巨大。
法院推動友善父母
近年法院努力推動「友善父母」,家事庭庭長羅培毓法官解釋,家事法官的工作不像其他民、刑事法官,更像是一個離婚家庭的個案管理師:「進入裁判離婚都是衝突性高,又牽涉小孩議題時,可能雙方被自己的壓力、怨恨、不信任感淹沒,要找一個可依附的關係,最好也是可對付對方的武器,小孩就會變成工具。我們希望協助爸媽看見這個孩子已變成你們的工具,他為了求生存,一定會想要討好主要照顧的一方,他很受傷,只是沒說出來,因為可能不會說,但這會成為童年困境(Adverse Childhood Experiences),很容易影響他長大後的表現。」
過往夫妻離婚,往往先搶小孩,甚至不讓對方探視,親權訴訟多年下來,孩子已被撫養的一方教導要恨對方,產生疏離感,甚至出庭作證,法官便會將親權判給撫養方。戶政統計顯示,近年法院判給母親單獨行使親權的比例上升,超過60%,父親單獨行使不到30%,共同行使約10%。
2013年《民法》修法,新增「友善父母條款」。法庭也設有家事調查官和程序監理人:家事調查官承法官之命調查家庭事務;程序監理人則站在孩子的立場,代表兒童最佳利益對法官提出建議。

兒福聯盟(以下簡稱兒盟)親子維繫組北區資深主任李惠娟觀察,友善父母入法確實有減少先搶先贏的現象,尤其近年法官意識提升,會先細緻處理,讓孩子跟另一方的關係不中斷。進入調解時,若調解委員發現其中有一方已經很久看不到小孩,一定會優先處理。「見面這件事早一點處理,關係就不會被阻隔得太嚴重。」
2018年行政院核定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衛福部社家署推動社區家事商談,兒盟也把夫妻離婚商談服務推到社區第一線,李惠娟說:「很多夫妻在社區談不攏才進到法院。有愈來愈多社區機構提供家事商談服務,訓練民眾離婚時要把孩子權益談好,談不好,有資源可以幫你,如此一來,進法院的案件量會減少,難度也會降低。」
「當夫妻分開不在一起生活,怎麼找到新的方式分工合作照顧孩子?我們會說用合作夥伴來看待彼此關係就好了,你可能不喜歡這個人,但要一起完成這些任務,就不會有那麼多情緒。」李惠娟坦言這並不容易,「我通常會問父母,如果孩子有過敏體質,你會不會去調整生活習慣?一定會。最後我會問,如果你跟對方持續爭輸贏,會影響孩子身心發展健康,你願不願意放棄爭輸贏?」
什麼是友善父母
為了維護兒童的最佳利益,2013年《民法》修法新增「友善父母條款」,強調父母雙方都有義務讓孩子與探視方(非同住方)維持密切聯繫和良好互動。這是基於《兒童權利公約》第9條,兒童有不與父母分離之權利。即使父母彼此不愛了,孩子仍有與雙方家長維持私人關係及直接聯繫的權利。依此條款,若父母其中一方有阻礙探視、聯繫的行為,可能影響親權判定的結果。

理科太太陳映彤:不勾肩搭背 可一起出現
理科太太(本名陳映彤)去年底結束5年婚姻,過程中發現,與前伴侶維持好關係,對孩子的身心健康很重要。協調離婚時,理科太太到家事法院上親職課程,「裡面畫了4個象限:爸媽離婚但關係好,爸媽離婚關係不好,爸媽婚姻中關係好,爸媽婚姻中關係不好。」結果顯示,只要父母關係好,統計學上看孩子的發展,爸媽是否離婚沒有分別。「既然知道這件事,再怎麼樣,還是要想辦法跟(離婚的)對方維持和平關係,例如為了小孩共同出現在某個地方。」
回想1年前,她坦言當時既害怕又無助,不斷對諮商師說:「我真的不確定要不要離婚?」「因為不敢。小孩那麼小,我要離婚了,他怎麼辦?」離婚是人生重大事件中壓力排名第二大,焦慮時,她靠暴食填補,曾經一口氣吃掉30支雞翅,「我無意識地吃,吃完之後覺得…哇!我還真的吃完了。」她去抽血檢測壓力荷爾蒙。「檢查可體松(cortisol),那個數值爆高,原來我壓力已經這麼大了。」
諮商學習處理情緒
外界眼光是壓力來源之一,但她很快過關,「離婚的確是一種失敗,但我不會用這個表示我這個人怎麼樣,只表示我的第一段婚姻失敗。句點。」幸好身邊親友都支持她,尤其是父母。「我父母也是離婚,他們一起飛去參加我大學畢業典禮,再飛回台灣離婚。」她當時已成年,沒有感到拉扯或壓力,「我媽說這是他們大人之間的事情,『妳爸爸很愛妳。』我也感受得到爸爸很愛我,沒有什麼不一樣。怕的是有一方跟小孩說對方怎樣,小孩就會面臨忠誠議題。」
諮商時,她首度聽到「友善父母」「合作父母」的概念,學習到離婚後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小孩。「合作父母是非常好的觀念,但前面還有一個步驟,是把自己的情緒處理好,200%的不滿情緒處理到40%的時候,才有空間、能量去做友善父母。」去年底,先生來台商談離婚協議,2人共同出席兒子的英文話劇表演,「我們各自出現,我不可能跟他勾肩搭背,畢竟離婚了,但還是可以很友善地為了小孩一起做點什麼,我也心懷感謝。」
「要當合作父母真的超級無敵難,但只要想到小孩,就壓著自己的情緒去做。」許多離婚夫妻會因為怨懟而試圖掌控小孩,「但我放棄那些東西,因為我就是要小孩好。你問我怎麼放下怨?就是把對方當成一個人,誰會做自己覺得不合理的事情?他這麼做是因為這符合他的價值觀。當你把自己拉很遠,可以同理他,這關就過去了。」

擔心小孩成為弱勢
她原本擔心小孩會成為班上弱勢的一方,「後來發現雙北幼稚園有三分之一的小孩爸媽都離婚了,他們會分別跟爸媽出去,世代不同,觀念也不一樣了。」她主動告知離婚,陪伴孩子度過,「我買繪本《好事成雙》《雙倍的祝福》給他看,我說故事裡的人是這樣,我們有類似的地方。」兒子Miles如今4歲,他如何反應?「他當然有一點煩惱,他擔心爸爸會不會不要他?我說:『不會啊!我們可以視訊、錄音、看照片,只要疫情結束,爸爸比較容易回台灣,就可以見面,上次不就這樣嗎?』」
「他這個年紀只需要知道爸媽離婚了,沒有住在一起,但爸媽都很愛你。主要照顧者是我,我會盡我所能幫助你看到爸爸。」她給兒子專用的手機,每週固定視訊2次,外婆會陪伴他。「我(跟媽媽說)說:『妳要注意自己用詞喔!不可以在小孩面前(講爸爸)任何負面語言喔!要講我們私下講。』」
她最近專注發展自己的公司、凍卵,想要再生小孩,但未必想要伴侶,「我才剛跑出來,想要享受一下。」

晴晴:大人怎樣 不關小孩的事
採訪這天下午,14歲的晴晴剛從舞蹈班下課,因雙腿痠痛大聲哀號。她說自己其實不愛跳舞。那為什麼選擇舞蹈社?「轉學生只有2個社團可選,烏克麗麗要錢,舞蹈不用錢。」晴晴媽媽陳星羽聽了,告訴我們:「她剛回來時,我要買什麼,她都說不用,乖得令人心疼。」
是的,晴晴去年才「回到」媽媽身邊。父母2019年正式分居,當時11歲的晴晴跟著爸爸,卻是惡夢的開始:爸爸不斷說媽媽的壞話,為了防止晴晴被帶走,教導晴晴去聲請保護令,她被父親洗腦要恨媽媽。探視時,晴晴拿著手機對媽媽錄影,不願跟她走。當面對大人的複雜糾葛,又缺乏足夠理解能力時,憤怒、生氣是兒童最直接的反應。

與父同住常被體罰
此刻,惡夢已經遠離,晴晴放鬆躺在沙發上,但回憶幼時爸媽吵架,她很想幫忙勸架,等到爸媽終於決裂那一刻,她反而無感,只能聽天由命,「我本來在車上,要跟媽媽走,回去拿東西時被爸爸抓到了,我覺得沒差,就讓他們幫我選,反正我也不想選,媽媽跟妹妹就開車走了。」
離婚後,爸爸性格丕變,開始對晴晴體罰、疲勞式審訊。她模仿爸爸的語氣:「想不出100件媽媽說謊的事,就不准吃晚飯。我很努力想,想不到,我說:『媽媽是騙你,又不是騙我。』他就會生氣。」「我一直哭,他處罰我半蹲、罰站,然後酸言酸語,比如說手要舉平,我崩潰,他又加時間,然後我就一直半蹲半蹲,好幾個小時,差不多就是這種循環。」多常被處罰?「每天,只要有一天不處罰,就很慶幸。」
晴晴跟爸爸單獨住在一起的日子,陳星羽算得很清楚:750天,那也是她看不到晴晴的日子。直到去年2月3日早上7點,陳星羽接到晴晴電話,她已經在便利商店待了整整一個晚上。陳星羽解釋:「前一天晚上她在寫數學考卷,爸爸叫她做記號,她忘記了,爸爸就發脾氣,趕她出門。」晚上11點半,晴晴一人穿著帽T、長褲,在低溫十幾度的台北市晃來晃去,最後決定落腳7-ELEVEn,隔天早上鼓起勇氣跟店員借電話打給媽媽。
說起那晚,晴晴語氣中竟有一絲自由的氣味:「蠻新奇的,覺得自己像小說中的勇敢主角。我發現附近有一個更大、更好玩的公園,之前都沒有發現,有一個很大的籃球場、溜滑梯,那個溜滑梯比較高。」她描述溜滑梯是石頭製的,她獨自玩了半小時,又爬到附近山坡。妳不會害怕?「有路燈,不會怕,我下定決心這次一定不要再回(爸爸家)去了。」

表現乖巧媽媽心疼
與媽媽分開2年多,難免疏離,晴晴一開始表現得極度乖巧,自己寫功課,問她要吃什麼?她會說隨便,或說給我最便宜的就好。一切有原因,陳星羽說:「有次她很崩潰問我:『妳養得起我嗎?』爸爸說為了養她,每個月要多花2萬元。晴晴擔心媽媽都要跟外婆借錢,怎麼養得起她?我說:『我很會賺錢,妳不用擔心。』」陳星羽是芳療師,訪談全程她一直掛著堅強的笑容,說到這裡終於忍不住哽咽,「她沒有犯錯,錯的是大人,不應該這樣對待孩子。」
晴晴願意接受訪談自己的事情,是因為覺得可以幫助跟她一樣的小孩。問她想對有類似遭遇的孩子說什麼?她秒答:「大人怎樣其實不關你們的事,大人說要去死,也是他自己要死。」

小梅:乖孩子與控制狂母親
離婚後,家庭收入銳減,有的孩子被迫一起承受沉重的經濟壓力,甚至因此失學。
25歲的小梅(化名)如今念大學2年級,她獨自住在月租9千元的套房,每月打工收入付完生活開銷所剩無幾,必須背負學貸才能繼續念書。小學時,她在母親堅持下申請自學,國中時父母衝突不斷,到法院訴請離婚,父親因家暴傷害罪入獄,姊妹2人判給媽媽。
心情低落曾想跳樓
父母吵架是小梅童年揮之不去的夢魘。「內容會提到我,例如媽媽吵說:『你為什麼一直加班,小孩只有我顧?』我會覺得他們吵架是因為我的關係,如果我沒出生,是不是就不會有這些事發生?」小學做心理測驗量表,她發現自己很不快樂,甚至曾在一個平靜無人的午後,想要乾脆跳樓,徹底消失。「那時候有個心態,我乖一點,爸媽是不是就不會吵架?所以我一直是一個很聽話的小孩。」
對於爸爸,只剩法庭上的壞記憶,「我聽到他說房子、小孩都不要,只希望趕快離一離,那時候蠻難過,感覺被放棄了。」「法官問我要跟爸爸還是媽媽?我說跟媽媽,那時沒什麼猶豫的空間,一直以來都跟媽媽相處,不跟媽媽要跟誰?上法庭時我大概13歲,我感覺自己聲音在抖,不知道講出這些話會發生什麼後果?我不想去傷害任何一方。」
媽媽怨恨爸爸。「媽媽常說爸爸很壞,會打人、喝酒,那邊的親戚也都是壞人,如果爸爸打電話來,就叫我們要掛掉。有次過年,爸爸打來,我說我很忙,就掛斷了。」父母離婚後,她就未見過爸爸。
媽媽是家庭主婦,離婚後自製食品在網路上販售,姊妹2人被迫一起幫忙、分擔家計,小梅國中畢業後便沒能念高中。媽媽因沒安全感,對姊妹極盡控制,包括限制交友、不給零用錢、不准打工,還體罰。小梅在太陽花學運時認識了一群網路上的朋友,打開新世界,母親卻一一傳訊息給對方,請對方不要再跟女兒聯絡。小梅18歲離家出走到飲料店打工,飲料店老闆是一對夫妻,收留她住小閣樓,「老闆娘說我看起來像外星人,沒辦法融入環境,不像其他同齡小孩。」

重返家庭體諒爸爸
20歲,小梅成年後決心徹底切割,靠自己重新讀高中、考大學。親戚聯絡上小梅,高中畢業後,她才嘗試跟爸爸互動,「太久沒聯絡,不知道爸爸的想法,也擔心媽媽知道,一直不敢去找他。」她打扮正式去阿嬤、爸爸家吃飯,「好像去跟陌生人見面,記得阿嬤快哭了,說回來就好。爸爸沒講什麼,但從表情看得出來他很開心。」
與爸爸分開近10年後,小梅才開始從爸爸的角度看當年爭執,「有一次,爸爸喝了幾瓶酒後過來我旁邊坐著,以前我們怎麼看都是他家暴,但從他的角度,是媽媽一直抓著他不放,他把她推走。或是加班到很晚,媽媽不讓他進門,他就真的睡在樓梯間。」他不硬搶小孩,是了解媽媽個性容易激動。原來,她不是被拋下,而是當時的爸爸有太多不得已。

現在,爸爸即使手頭不寬裕,還是不時擠出幾萬元給她當生活費,「我說我缺什麼,他會幫我買,像棉被、手機架,我可以感受到他的關心。」今年她打算在套房租約結束後搬回家與阿嬤、父親同住,這麼久沒有家庭生活,她坦言很緊張,但卻是親子關係的一大步:「以前的家會讓我想逃,但現在的家不一樣,他們是真心關心我,在乎我。」

高瑋宏:訪談缺席二十年的母親
3年前,高瑋宏決定訪問媽媽,關於離婚的真相與看不到小孩的心情。他記得,那次2人坐在床上聊了2小時,母親嚎啕大哭無法停止。而他,從小關於母親的空白終於被補上。
母子會面怕人撞見
高瑋宏3歲時父母離婚,他與哥哥跟著爸爸,祖父母、叔叔、姑姑也都住澎湖馬公市,方便互相照顧。「我不知道父母為什麼離婚,這話題是(家族裡)一個禁忌吧。」
小一時,媽媽會一早來學校看他,帶東西給他吃。「我不敢吃,送給別人,也不敢跟家人說她來找我,不想有實際接觸的鐵證被家人抓到。」面對陌生的母親,「會有很多複雜感受,害怕、擔心、又有點想接觸,也會生氣或沒感覺。」母親來學校,校長客氣詢問要不要幫忙找聚會空間?父親是老師,知道後立刻把他轉到自己任教的學校,全面斷絕母親探視。
媽媽沒放棄。國中時,媽媽托同學遞了一張紙條給他,上面寫著自己的電話號碼。2人偶爾傳簡訊。上大學後,媽媽持續來找他,他沒有拒絕,回馬公時會抽空去外公、外婆家看媽媽,但就連一起在街上散步,還是會擔心被認識的人撞見。「這蠻可怕的,就算我爸沒有在監控,我還是會不由自主地擔心這些事。」

3年前,高瑋宏認識了幾位離婚後見不到小孩的家長,聽他們訴說孩子變成陌生人的痛苦,他決定回頭問媽媽當年的心情。「原來,媽媽在婚姻中被壓榨得很慘,她是代課老師,要工作、帶小孩,收入要交給婆家。「她工作忙,想把我托給阿嬤照顧,阿嬤說可以,但要錢。那對我很衝擊,因為那不是我對阿嬤的印象,我跟阿嬤後來很親密。」離婚時,媽媽本想帶走2個兒子,但夫家不願意,娘家也不諒解。
「我聽到很震驚,也很內疚,因為當我可以從她的視角看事情,回頭看過去我跟她的相處,會覺得好殘忍。對她來說,我跟她從小很親密,一定會覺得我怎麼突然不認她了,這是非同住父母一定會碰到的事。」訪談時,他才知道,小學時媽媽去學校看他,叔叔卻請她不要再來打擾他們的生活,長大後才明白,媽媽委屈成全,是不想造成更多衝突和痛苦。
敞開心房日漸親近
「以前我們相處蠻尷尬的,她把真實情感藏住,常用開玩笑的方式說話,或講一些無關緊要的,例如最近還好嗎?我也不會跟她講真實的煩惱,對話3句話內結束,就是一種很表面的雞肋互動。畢竟,你若把情感放進來,落空時,失落感會很大。」現在要去看媽媽,他不隱藏了,「我跟媽媽還來得及,現在終於有日漸親近的感覺,有些東西被補上了。」

他大學念心理,研究所念家庭諮商,論文研究離婚後父母子三方的關係,「我的論文也是站在非同住方的立場,他們被什麼推出去、被什麼影響,導致孩子跟他完全沒有任何聯繫?」又說:「家庭系統理論裡,夫妻、跨世代都是不同次系統,離婚只是夫妻次系統的結束,親職次系統還是在的。」
27歲了,穿過長時間的空白、渾沌、困惑,他終於看懂媽媽的愛。
台灣離婚現況
2020年有51,680對夫妻離婚;2021年有47,887對,離婚率約2%,高居亞洲之冠,每年有7萬多名兒童面臨父母離婚的困境。其中,兩願離婚占85%、調解離婚7.5%、和解離婚1.5%、裁判離婚5.8%。
資料來源:司法院統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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