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五(4月15日),王長怡接受本刊專訪,強調自己是美國UBI的個人最大股東,股權握有50.24%,美國UBI指控並非事實,「她個人並非本公司股東,她在本公司並無任何直接持股。」 針對外界最好奇的聯亞新冠疫苗專利權,美國UBI也正面迎戰,「聯亞新冠疫苗及後續研發成果的相關智慧財產權,並非歸屬於聯亞生技。」指控王長怡了解細節、全程參與等說法,與事實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