貓中途協會涉違法勸募 領養人須簽嚴苛合約惹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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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爆料稱貓咪中途之家因照顧不週導致藍貓截肢。(讀者提供)
民眾爆料稱貓咪中途之家因照顧不週導致藍貓截肢。(讀者提供)
新北市一處貓中途之家,近期屢遭愛貓人士檢舉違法勸募,指稱該處貓中途曾對送養貓咪照顧不週導致截肢,負責人不但曾在網路違法販售寵物用藥,還曾將難馴服的貓咪丟回街頭棄養,甚至要求送養浪貓的愛媽與領養人必須簽下不合理的協議合約,合約中註明若散布對該中途不利言論,則會求償10萬元,種種爭議近期在網路炸鍋,新北市動保處及社會局也進行調查並開罰。
被指控的貓中途之家是位在新北市的「喵星人守護關懷協會板橋喵屋」,新北市政府動保處證實,該中途之家因對收養的貓咪照顧不週,導致貓咪受傷、截肢,經民眾檢舉後,經查屬實,罰款1萬5,000元,民眾認為罰款太低,目前仍在訴願中;該中途另曾違法販售寵物藥品,也被開罰9萬元,涉及違法勸募部份,則交由相關單位查處,近期動保處曾到該處稽查,現狀一切合規。
據了解,該中途之家去年底成立協會,今年6月登記為社團法人,其胡姓理事長面對違法勸募回應稱,因協會草創,不諳法令規定,經相關單位指正後,已將勸募捐款退還捐款人;至於貓咪照顧不週、販售寵物用藥等違法問題,因「不經一事不長一智」已受到處罰,而受爭議的領養人合約,她則稱,合約是防範於未然,「沒逼他跟我領養。」
藍貓因傷勢過重截肢,該中途之家也被罰款1萬5,000元。(讀者提供)
愛貓人士A小姐爆料指出,該中途之家自訂「認養協議書」不合理條文,協議書中要求領養人每年要配合到住家探望、每月4次拍照上傳,若胡姓負責人認為領養人條件不合,即可單方面終止飼養,要求健康返還貓,若未能即時還貓,需付3,000元及同意鎖匠破門取貓,若貓死了,不得擅自處理屍體,質疑「領養其實只是免費代養。」
愛貓人士A小姐爆料指出,該中途之家自訂「認養協議書」不合理條文。(讀者提供)
A小姐表示,該貓屋的貓源大多是愛媽救援送去寄養等送養,胡女要求愛媽簽署「委託書」,敘明貓咪醫療、死亡驗屍等相關費用由愛媽負擔,私下卻要求醫療收據抬頭寫協會名稱,動機可議;委託書還標註若委託人在網路上散播影射、影響胡女及該協會言論,需賠償3萬元至10萬元,認為恐據此箝制言論自由,曾有一名領養人因貓咪走失,就遭胡女求償40萬元。
A小姐表示,該貓咪中途之家要求愛媽簽免責聲明書才收養。(讀者提供)
另名B小姐則爆料稱,年前在路邊發現走失藍貓,交由該協會胡女帶回,不料沒多久藍貓卻出現明顯傷口,B女見協會並無積極救治,將貓帶回轉送醫院,但傷勢已嚴重到必須截肢,她認為該協會處置不當,導致貓咪肢體殘缺,「無法接受健康的貓送去,卻是這種結果」,對胡女提告也向動保處檢舉,事後胡女遭罰款。
愛貓人士指出,至該協會領養貓咪須簽署協議書,認為部份條款不合理。(讀者提供)
該協會胡女反駁爆料者說法,她表示該隻藍貓是志工清潔貓籠時,不慎讓牠跑出去導致受傷,事後該貓屋積極協助醫療,並未如爆料者所述不顧牠死活;針對領養人及委託人的協議書,胡女則強調,該契約的用意非訴訟,而是希望能杜絕居心不良的領養人,「沒有架著刀要他領養」,保密條款則是因「浪貓不比家貓,有些結果不如預期,」希望志工的努力不會被惡意打擊,堅稱該協會「以貓為本,不忘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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