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指出,2020年11月30日在校擔任游泳教練的劉男,因見10歲葉姓學員潛在左側水道內,劉先喚葉的名子,因見葉沒反應,朝葉丟擲浮板,葉此時正好浮出水面,泳鏡遭浮板砸中,造成左眼球挫傷併角膜刮傷。
家長認為劉管教不當、故意傷害葉生,事後還害小孩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氣得提告,新北地檢署依過失傷害罪起訴劉男。
劉男坦承犯行,一審判拘役55日,雙方皆上訴,合議庭考量依監視器畫面難以認定劉故意傷害,也無直接證據指出葉生因意外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高院今駁回雙方上訴。全案確定。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
更多內容,歡迎 鏡週刊紙本雜誌、鏡週刊數位訂閱、了解內容授權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