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孟洳表示,新竹縣長楊文科大概以為這件事是「頭過身就過」,避風頭躲過爭議才可脫身,見外界不再追究他的責任,球場外掛起的告示牌,坦白又清楚地揭示施工日期延至「112年4月5日」,印證場地根本是未完工就使用。

鄭孟洳指出,這陣子各縣市民意機關都在開定期大會,5月9日竹東鎮民代表會的總質詢,就有代表問起這件事。但從3月初至5月,整整兩個多月的時間持續施工,縣府與民意代表居然不追究工程延宕的責任,是睡著了嗎?一個地坪下陷的場地可以容許選手上場,根本不把人命安全當一回事。
鄭孟洳說,針對如此侵害選手權益、生命安全的重大事件,大家應該不能就這樣算了,應該把全案應該移送監察院, 更應糾舉彈劾縣長楊文科的責任。



